湖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委托,就“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创产品展示区委托经营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NZC-2019062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NZC-20190625
项目名称: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创产品展示区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联系人:黎亮
联系方式:1375518022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长沙市橘子洲风景管理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封先生(0731-8411629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戏园餐饮及文创产品展示区委托经营项目
二、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以下简称“长沙非遗馆”),位于橘子洲风景管理区(原橘洲客栈),占地约2023平方米,分为主楼和附楼,主楼为展厅,附楼为戏园。本项目经营权招标的文创产品展示区位于主楼内二楼,面积约66平方米,划分为两部分:传统非遗销售区和文创产品销售区,采取柜展、墙挂两种方式进行展示和售卖。
目前长沙非遗馆建设和布展已完成并免费对外开放;文创产品展示区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营管理。
三、项目地点:长沙市橘子洲风景管理区。
四、经营管理方式要求
1、采取委托经营模式,投标人可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依法纳税。
2、经营年限为3年。
3、展示区所有产品及文创开发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及顾问,乙方负责销售、仓管和现场管理。
4、第一年承包费: 109200元;第二年承包费:117936元;第三年承包费:127370.88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若为个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2、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有充分的人力、物资、设备保障。
3、投标人必须遵守《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承包金交纳要求及说明
本项目经营权承包费按季度核算及交纳。
七、其他规定及要求
委托经营场地除本项目约定的经营范围及用途外均不得改做其它用途,中标人不得挪用其他空地。委托经营期内中标人必须自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橘子洲风景区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证件,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中标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委托经营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不得擅自转包其经营权。
经营期内所有的生产安全、场地卫生及相关人员保险、安全责任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金融广场2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亮 1375518022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7月26日
中标日期:2019年08月22日
总中标金额:35.45068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湖南荣智文化创意管理有限公司 |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11栋5层503、504房 | 35.450688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每年不高于4000元。承包期限为三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杜启平(主任评委、长沙商贸旅游学院);万小寒(评委、长沙学院);李凌锋(业主评委、长沙市非遗中心)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戏园餐饮及文创产品展示区委托经营项目。二、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以下简称“长沙非遗馆”),位于橘子洲风景管理区(原橘洲客栈),占地约2023平方米,分为主楼和附楼,主楼为展厅,附楼为戏园。本项目经营权招标的文创产品展示区位于主楼内二楼,面积约66平方米,划分为两部分:传统非遗销售区和文创产品销售区,采取柜展、墙挂两种方式进行展示和售卖。目前长沙非遗馆建设和布展已完成并免费对外开放;文创产品展示区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营管理。三、项目地点:长沙市橘子洲风景管理区。四、经营管理方式要求:1、采取委托经营模式,投标人可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依法纳税。2、经营年限为3年。3、展示区所有产品及文创开发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及顾问,乙方负责销售、仓管和现场管理。4、第一年承包费: 109200元;第二年承包费:117936元;第三年承包费:127370.88元。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若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若为个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2、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有充分的人力、物资、设备保障。3、投标人必须遵守《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承包金交纳要求及说明:本项目经营权承包费按季度核算及交纳。
七、其他规定及要求:委托经营场地除本项目约定的经营范围及用途外均不得改做其它用途,中标人不得挪用其他空地。委托经营期内中标人必须自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橘子洲风景区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证件,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中标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委托经营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不得擅自转包其经营权。经营期内所有的生产安全、场地卫生及相关人员保险、安全责任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