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4#5#焦炉增设机侧除尘系统(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69.8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cxtg202445
预算金额969.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忠亮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宝才0435-5116277
中标公司河北峰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969.89万元
中标联系人代桂月
公告正文
4#5#焦炉增设机侧除尘系统(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hcxtg202445)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0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4#5#焦炉增设机侧除尘系统(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9名:河北峰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吉林东北亚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 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 969.89万元,质量:(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 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设备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技术协议要求并且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 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4)环保标准:满足《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要求》推焦、装煤操作外溢烟尘不大于10mg/m³ 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74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北峰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吉林东北亚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 合体)的项目负责人:代桂月二级建造师 冀建安B(2023)053460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北峰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吉林东北亚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 合体)的资格能力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投标人资质条件需满足以下资质:①设计具备环 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或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 设计资质;②施工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冶金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单位须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或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 计报告原件。(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3)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4)信誉、业绩、其他要求:①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个人投标。截至投标报名日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首钢集团有限 公司及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信誉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②业绩要求具有2019 年至今,至少建设1套风量200000Nm3/h以上的焦炉机侧除尘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满 足粉尘排放浓度小于10mg/Nm3的指标要求。 (5)本项目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 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代表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法人亲自参加,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及身份证原件或描件加盖公章),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 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由多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联合体 协议中必须明确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资质认定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同类最低的企业 资质为准。 (7)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北峰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吉林东北亚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 合体)的评标情况:(一)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在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评委,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主任:刘凯 评标委员会成员:周喜彦、张奇、黑虎、周宇宏、王旭男、窦以国。 会议主持人:王宝才 (二)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审和评价内容 1、招标人、投标人、监督管理人员共同验查投标文件完整性,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封面 内容齐全,印鉴齐全合法有效,密封符合要求。 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标 准,查验各投标单位的相关资料。其中河北阔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 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评审“类似业绩”要求,变频器选型不符合 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技术标准和要求”要求,做无效标处理;其他均合法有效。 3、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东胜路255号 联系人:孙忠亮安宝玉 电话:18504453790、13944590383 代理机构名称: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盛路14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宝才 联系电话:0435-5116277/3771700 三、其他 4#5#焦炉增设机侧除尘系统(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thcxtg202445 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4#5#焦炉增设机侧 除尘系统(二次)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4#5#焦炉增设机侧除尘系统(二次)thcxtg20244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规模及范围焦炉机侧除尘系统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本项目不设红线,招标人只提 供公辅介质上端接点,接点后设备、材料、计量等设施由投标方负责。设计范围 4#5#焦炉 增设机侧除尘地面站、车上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整体系统初步设计(含地面站及车辆封闭等) 详细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安全、环保、消防设施专篇等)、后续设计服务等满足项目投产 运行的所有相关设计。施工范围 4#5#焦炉增设机侧除尘系统及其配套公辅系统的建筑(含 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价值的可回收的报废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 调试、投运及工程验收,除尘器本体及周边1米范围内的路面硬化,除尘管道支架破土后的 路面恢复。设备范围 4#5#焦炉增设机侧除尘系统设备制造、设备供货、设备调试、设备投 运及调试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期间所需的备品备件。工艺路线推焦车走行到待出焦的 炭化室定位后,吸气罩收集机侧平煤小炉门和炭化室炉门打开时外溢大量烟尘,通过炉头风 机和固定的皮带密封集尘干管进入除尘器,烟尘通过主风机及除尘滤袋过滤排放到大气中。 2.服务期限:设计工期:2024年6月10日到7月10日 施工工期:2024年7月10日到2024年12月30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验收通过。 3.最高投标限价:/ 4.项目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5.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 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设备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技术协议要求并且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 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4)环保标准满足《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要求》推焦、装煤操作外溢烟尘不大于10mg/m³的要 求。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4#5#焦炉增设机侧除尘系统(二次)项目于2024年05月08日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 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评审信息 (一)评标日期:2024年05月30日15时10分 (二)评标地点: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道江区东庆路28号二道江区政府 侧门对面茂霖双创园三楼)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刘凯、周喜彦、张奇、黑虎、周宇宏、王旭男、窦以国。 五、招标结果信息 现将本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布如下: 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河北峰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吉林东北亚国际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 合体 投标报价: 969.89 万元(含税价); 排序第二的投标人:山西辰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27.82万元(含税价); 排序第三的投标人:通化市奕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泊头市宇净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1078.69万元(含税价)。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本标段中标候选人为河北峰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吉林东北亚国际 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上评标结果公示三天。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向中标 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东胜路255号 联系人:孙忠亮安宝玉 电话:18504453790、13944590383 代理机构名称: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盛路14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宝才 联系电话:0435-5116277/3771700 七、代理费用的收取情况: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取 费标准的40%计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纪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胜路255号 联系人:安宝玉 电 话:13944590383 电子邮件:8733127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通化市二道江区东盛路14号 联系人: 王宝才 电 话: 0435-3771700/5116277 电子邮件: 102171343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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