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外贸职专停车棚、围墙及局部老旧水电等改造项目(施)
金额
15.9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8/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外贸职专停车棚、围墙及局部老旧水电等改造项目(施)
抽取告知书
1、项目条件
本项目
外贸职专停车棚、围墙及局部老旧水电等改造项目(施) 已由
台江区人民政府 以
区直部门20210716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对外贸易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性资金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路奋斗里140号 福州对外贸易职业中专学校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对外贸易职业中专学校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路奋斗里140号,该项目改造主要内容为:1、校内非机动车停车棚、照明及地面改造等; 2、卫生间改造:增加节水设施、安装感应小便器、布设管网、卫生间局部维修等;3、校内二次供水更换新管道、安装增压泵及基础设施等;4、学生宿舍及学生浴室更换供电专线;5、校园西南侧与“台中110KV变电站”共用围墙墙面、消防水泵房修补、粉刷等。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
外贸职专停车棚、围墙及局部老旧水电等改造项目施工、检测
(2) 发包内容:
外贸职专停车棚、围墙及局部老旧水电等改造项目施工、检测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工程预算造价: 159494元; 组成: 工程预算造价:159494元;组成:控制价;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 146734元; 组成: 发包价:146734元;组成:控制价下浮8%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12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台江区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施工(房建) 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 抽取时间:
2021年 08月 10日 10点 00分 到
11点 00分
4.2 抽取地点: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六开标室
4.3 抽取方法:
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
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 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
3 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
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个月25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已完成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支付进度款(不含设计变更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等),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扣除暂列金)80%③经福州市台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且资金到位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97%(处罚款除外),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后,施工企业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若因财政审批拨付款项延迟,进度款支付相应延迟,并且发包人免责。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
无;
7.2 履约担保形式:
无;
7.3 履约担保期限:
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fzztb.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福州对外贸易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路奋斗里140号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2542801056@qq.com
电话:
13696867856 传真:
联系人:
何力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
福州对外贸易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路奋斗里140号
联系电话:
1369686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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