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检测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z-c-2368005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娉婷0431-818528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8
公告正文

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检测竞争性磋商

2023年07月28日 11: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检测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1: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
预算金额¥112.4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娉婷、于越、王建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52896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15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玉、齐燕南 0431-84541818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0431-818528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娉婷、于越、王建
附件:
附件1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附件2检测项目清单.docx

项目概况

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检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23680059

项目名称: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4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2.4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服务名称: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检测
  •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 服务内容:长春市动物园搬迁一期续建建设项目检测
  • 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采购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建设工程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171日历天
  • 服务地点:净月区新湖镇西湖村内,规划长双快速路以东、山地以南、山地以西、规划长双快速路奢岭连接线以北。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 其他: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合同履行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采购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建设工程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171日历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采购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建设工程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171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综合类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专项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类)资质证书, 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免费)

方式:网上下载(免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
  •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响应项目的项目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刘玉、齐燕南 0431-8454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0431-81852896            

联系方式:张娉婷、于越、王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娉婷、于越、王建

电 话:  0431-8185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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