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321101100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03211011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2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发展局以连区经发【202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新城厦门路东、广州路南地块; 2.1.2建设规模:连云区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总用地为10000?O,约合15亩。新建一座特勤消防站及战勤保障大队用房,并建设绿化、道路、广场、室外训练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8900?O,其中特勤消防站建筑面积为5600?O,战勤保障大队用房为3300?O。项目绿化面积约2000?O。道路、广场、室外训练场面积约5000?O,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包要求。 2.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488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达到报审深度、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达到报审深度;施工工期:3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质量要求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的要求,其中《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应执行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现行最新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最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现行最新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的土建、安装、设备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整体建设施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或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EPC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的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 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承诺书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 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投标人将纸质的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1正6副)送达至指定地点。其他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标,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到投标系统。 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前,送达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下或二楼开标厅,代理人员进行签收。 5.3逾期送达或者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各位投标人一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系统里面进行签到,否则,按照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同时退回初步设计纸质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方均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方均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 B 类证(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时须提供); 7、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的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13、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注:以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7.1本项目评标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线下先开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初步设计文件合格(得分15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选择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委进行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时,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2 定标方式: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除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纸质版投标外,其余投标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第二阶段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 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另提供七套完整书面初步设计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六套),初步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分别单独装订密封,封袋外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任募?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初步设计文件(A3文本七份)采用胶订,资格审查文件(A4文本七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镇海滨大道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市委党校教学楼四2号阳光国际中心D08室楼410 招标人联系人:徐工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36682882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61304026 2021年12月21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发展局以连区经发【202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新城厦门路东、广州路南地块; 2.1.2建设规模:连云区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总用地为10000?O,约合15亩。新建一座特勤消防站及战勤保障大队用房,并建设绿化、道路、广场、室外训练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8900?O,其中特勤消防站建筑面积为5600?O,战勤保障大队用房为3300?O。项目绿化面积约2000?O。道路、广场、室外训练场面积约5000?O,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包要求。 2.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488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达到报审深度、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达到报审深度;施工工期:3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质量要求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的要求,其中《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应执行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现行最新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最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现行最新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的土建、安装、设备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整体建设施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或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EPC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的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 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承诺书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 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投标人将纸质的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1正6副)送达至指定地点。其他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标,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到投标系统。 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前,送达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下或二楼开标厅,代理人员进行签收。 5.3逾期送达或者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各位投标人一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系统里面进行签到,否则,按照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同时退回初步设计纸质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方均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方均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 B 类证(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时须提供); 7、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的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13、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注:以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7.1本项目评标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线下先开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初步设计文件合格(得分15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选择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委进行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时,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2 定标方式: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除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纸质版投标外,其余投标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第二阶段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 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另提供七套完整书面初步设计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六套),初步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分别单独装订密封,封袋外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任募?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初步设计文件(A3文本七份)采用胶订,资格审查文件(A4文本七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镇海滨大道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市委党校教学楼四2号阳光国际中心D08室楼410 招标人联系人:徐工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36682882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61304026 2021年12月21日 |
[0]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321101100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03211011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2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发展局以连区经发【202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新城厦门路东、广州路南地块; 2.1.2建设规模:连云区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总用地为10000?O,约合15亩。新建一座特勤消防站及战勤保障大队用房,并建设绿化、道路、广场、室外训练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8900?O,其中特勤消防站建筑面积为5600?O,战勤保障大队用房为3300?O。项目绿化面积约2000?O。道路、广场、室外训练场面积约5000?O,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包要求。 2.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488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达到报审深度、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达到报审深度;施工工期:3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质量要求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的要求,其中《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应执行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现行最新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最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现行最新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的土建、安装、设备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整体建设施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或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EPC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的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 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承诺书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 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投标人将纸质的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1正6副)送达至指定地点。其他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标,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到投标系统。 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前,送达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下或二楼开标厅,代理人员进行签收。 5.3逾期送达或者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各位投标人一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系统里面进行签到,否则,按照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同时退回初步设计纸质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方均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方均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 B 类证(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时须提供); 7、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的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13、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注:以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7.1本项目评标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线下先开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初步设计文件合格(得分15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选择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委进行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时,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2 定标方式: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除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纸质版投标外,其余投标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第二阶段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 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另提供七套完整书面初步设计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六套),初步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分别单独装订密封,封袋外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任募?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初步设计文件(A3文本七份)采用胶订,资格审查文件(A4文本七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镇海滨大道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市委党校教学楼四2号阳光国际中心D08室楼410 招标人联系人:徐工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36682882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61304026 2021年12月21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发展局以连区经发【202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新城厦门路东、广州路南地块; 2.1.2建设规模:连云区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总用地为10000?O,约合15亩。新建一座特勤消防站及战勤保障大队用房,并建设绿化、道路、广场、室外训练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8900?O,其中特勤消防站建筑面积为5600?O,战勤保障大队用房为3300?O。项目绿化面积约2000?O。道路、广场、室外训练场面积约5000?O,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包要求。 2.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488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达到报审深度、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达到报审深度;施工工期:3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质量要求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的要求,其中《室外排水设计标准》应执行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现行最新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最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现行最新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连云新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的土建、安装、设备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整体建设施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或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EPC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的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 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承诺书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 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投标人将纸质的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1正6副)送达至指定地点。其他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标,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到投标系统。 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前,送达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下或二楼开标厅,代理人员进行签收。 5.3逾期送达或者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各位投标人一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系统里面进行签到,否则,按照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同时退回初步设计纸质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方均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方均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 B 类证(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时须提供); 7、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的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13、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注:以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7.1本项目评标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线下先开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初步设计文件合格(得分15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选择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委进行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时,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2 定标方式: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除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纸质版投标外,其余投标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第二阶段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 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另提供七套完整书面初步设计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六套),初步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分别单独装订密封,封袋外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任募?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初步设计文件(A3文本七份)采用胶订,资格审查文件(A4文本七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镇海滨大道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市委党校教学楼四2号阳光国际中心D08室楼410 招标人联系人:徐工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36682882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61304026 2021年12月21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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