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001097
预算金额6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1097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标段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690000.00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230000.00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230000.00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230000.00
报价方式: 折扣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保险
所提供出行服务的车辆,须提供保额分别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且保险公司约定予以理赔的相关投保证明。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其他商务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本项目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供社会化公务出行服务,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应急公务用车临时租赁等;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单独进行社会化公务出行服务,配备的车型及规模应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日常公务用车的用车量,车辆运营资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要求,要求车辆类型有:大巴车(30到39座)、大巴车(40-49座以上)、大巴车(50座以上);考斯特车型、7座商务车、普通suv、汉兰达、中大型越野、a级紧凑型轿车、b级紧凑型轿车;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照实际租用的车型以及出行次数据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售后服务
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标准和方法
达到行业验收标准;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标段 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供社会化公务出行服务,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应急公务用车临时租赁等;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单独进行社会化公务出行服务,配备的车型及规模应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日常公务用车的用车量,车辆运营资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要求,要求车辆类型有:大巴车(30到39座)、大巴车(40-49座以上)、大巴车(50座以上);考斯特车型、7座商务车、普通SUV、汉兰达、中大型越野、A级紧凑型轿车、B级紧凑型轿车; 1 230000.00 标的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需求—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供社会化公务出行服务,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应急公务用车临时租赁等;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单独进行社会化公务出行服务,配备的车型及规模应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日常公务用车的用车量,车辆运营资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要求,要求车辆类型有:大巴车(30到39座)、大巴车(40-49座以上)、大巴车(50座以上);考斯特车型、7座商务车、普通suv、汉兰达、中大型越野、a级紧凑型轿车、b级紧凑型轿车;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如因甲方人员违规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的,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善后处理和赔偿事宜。 2.向乙方提出车辆行驶时间、区域、路线、停靠点、乘员人数、所需车型等要求。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运行安全进行监督考评,发现乙方存在服务质量问题、人员设备方面安全隐患时,可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问题隐患。 4.要求本单位人员遵守甲乙双方的乘车安全规定,不得违章指挥、指派和驾驶乙方车辆。 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车辆发生事故时,甲方乘车人员有指示过失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置,同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指派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6.运行过程中遇道路情况不适宜运行的,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车辆运行,如因此造成车辆损伤的,由甲方承担车辆维修费用等损失。

乙方责任
1.乙方在交通服务过程中,因过失操作致使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事故的处理善后和赔偿事宜; 2.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及甲方有关运输服务的安全管理规定。 3.乙方车辆车速不高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当地公路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速度。 4.按照甲方提出的用车需求,按要求配备车辆,运行指定线路,确保服务质量,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5.乙方为承运车辆投保: 6.乙方应自觉接受并配合甲方对服务质量,运行安全等方面的监督考评,对甲方提出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核实排查,予以整改。 7.乙方应保证提供合格的驾驶人员及车辆的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按照安全法规及采购合同规定对人员进行安全和服务教育,对车辆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维护,确保服务能力及运行安全。 8.乙方应具备应急救援能力,当发生车辆故障、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置救援,全力降低对正常事务的影响。 9.乙方有权向甲方成员提出乘车安全规定和要求,纠正乘员的不安全行为,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和要求,拒载超乘人员,拒绝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有权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拒绝甲方职工驾驶其车辆的要求。

违约责任
(一)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合同承诺提供服务的; 2.超过合同规定价格收费的; 3.提供虚假发票、保险单的; 4.实际使用车辆与公务出行服务合同、结算明细单中填写车辆不符; 5.不履行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xysdzc-2024-020)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的; 6.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7.合同期内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三)如乙方承诺向保险公司投保,但实际协议履行过程中并未向保险公司投保或者降低保额,致使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违约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予以通报。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生的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国家政策调控、法律修订颁布等)、自然灾害(地震、火灾、水灾、全国性或者地区性重大疫情)及其他因素造成的无法履责或延迟履责现象。 (二)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 (三)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保密
保密协议同合同签订日期

服务期限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争议解决
(一)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除非双方达成书面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转让、变更、撤销其在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或义务。 (二)合同生效后,双方以前达成的其他任何方案、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有关函电等,均以本合同为准。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

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服务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实际租用的车型以及出行次数据实结算。

售后服务
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标准和方法
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保险
所提供出行服务的车辆,须提供保额分别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且保险公司约定予以理赔的相关投保证明。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折扣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折扣报价)*10
2 服务能力 5 供应商应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服务车辆达到20辆(含)的得基础分2分,每增加一辆得0.1分,满分5分。 注:须提供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或有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全责。
3 类似业绩 5 提供2021年0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 注: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4 车辆情况 5 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含)以内的每有一辆得0.2分,3年(不含)以上8年(含)的每有一辆得0.1分。 注:需提供购行驶证清晰的扫描件,并能清楚的识别车辆登记日期,未提供或者等级日期不清楚的不得分。
5 服务方案 15 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服务计划安排,具体的服务流程,服务全过程的人员和车辆管理方法和使用保障、时效保证措施等: ①以上服务方案各项内容详尽周密、全面具体,思路清晰,安排和流程等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利于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项目,车辆乘坐环境干净整洁、服务创新等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 ②对项目有全面的了解,以上服务方案各项内容完整、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安排和流程等科学合理明确,切实可行,能够保证顺利、安全、高效的完成项目,车辆乘坐环境干净整洁,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 ③以上服务方案各项内容基本完整,安排和流程等相对明确且实用,但不详细具体,可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 ④以上服务方案或内容简单,对项目实际需要把握缺乏准确度,安排和流程等不详细,不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要的得2分; ⑤不提供此方案或提供跟项目无关的方案不得分。
6 重大活动的保障措施 15 供应商针对重大活动提供完整的服务保障措施: ①针对重大活动的具体保障措施详尽周密,车辆的计划和安排有很强的针对性,监督职能履行有力,能完全保障重大活动的顺利实施的得15分; ②针对重大活动的具体保障措施完整具体,车辆的计划和安排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监督到位,能够满足重大活动需求的得12分; ③能够主动了解沟通重大活动的具体细则,具体保障措施内容基本完整且相对实用,但措施不详细具体,可以满足重大活动需求的得8分; ④针对重大活动的具体保障措施内容简单,对重大活动的保障需要把握缺乏准确度,措施不详细,不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要的得2分; ⑤不提供此方案或提供跟项目无关的方案不得分。
7 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及措施 15 ①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详尽周密,服务质量问题解决方案针对性强,有专职的质量管控人员且工作职责明确,服务监督有力,能够对项目整体服务质量完全起到把控作用、能保证各服务环节和服务指标规范,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 ②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完整,服务质量问题应对措施合理可行,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有专职的质量管控人员且工作职责明确,服务监督到位,各个服务环节质量控制合理规范,服务指标规范,对项目整体服务质量能够起到把关作用,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 ③服务质量管理措施基本达到项目要求,服务质量问题应对措施得当,有质量管控人员但职责不明确,服务监督力度不大,对各个服务环节的质量控制不太严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基本可以满足项目需要得8分; ④服务质量管理措施不完整,服务质量应对措施不合理或不贴合实际,各环节质量控制不细致的得4分; ⑤不提供此方案或提供跟项目无关的方案不得分。
8 服务团队方案 15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团队,项目服务团队应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架构;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工作效率保障措施等方面。 ①服务团队的设置与项目特点完全匹配,人员经验充足、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人员架构安排合理,分工明确,服务规范、标准,对服务路线熟悉,服务目标明确,工作制度完善,能高效的完成每一次出车任务,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 ②服务团队的设置切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人员经验充足、人员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人员架构安排科学有效,重点突出,团队安排对提高服务质量有积极影响,工作制度完整,能有效的完成每一次出车任务,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 ③服务团队的设置合理,安排紧凑,能基本保证项目能够顺利进行,人员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人员分工明确,有工作制度,但服务不规范,不能完全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8分。 ④服务团队的人员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但结构设置不科学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工作制度不健全,对项目的具体实施保障力度不大的得4分。 ⑤不提供此方案或提供跟项目无关的方案不得分。
9 应急处理方案 15 投标供应商制定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所采取的应急措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对突发事件有预判性;②能够预见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并有办法及时处理;③应急事件处理流程;④对应急事件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⑤对不可预见的应急事件有详细应对措施: ①对项目需求了解全面、各项车辆使用应急措施完整详尽、与项目需求吻合度高、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5分; ②对项目需求了解、各项车辆使用应急内容完整,能够针对本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实施步骤及方法明确可行,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 ③各项车辆使用应急内容基本能够达到应急要求、各项应对措施相对完整,但实施步骤和方法比较实用,但不具体,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④各项车辆使用应急内容不完全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需求了解不透彻、整体应急措施不清晰、内容简单不详细的得4分。 ⑤不提供此方案或提供跟项目无关的方案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