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6
一、项目编号:ZJZC-223038-C
二、项目名称: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低效设施提升指导意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480000(元) |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联合体(联合体) | 宁波市海曙区益民街48弄5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低效设施提升指导意见项目 | 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低效设施提升指导意见项目 | 参照《VOCs含量小于10%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指导目录》的国民经济类别,将涂装行业细分为45个子类别,每个细分筛选源头替代排查企业名单;现场调研:调研源头替代排查名单企业和低效设施企业;搭建平台:充分发挥环保协会、涂料协会作用,牵线涂料生产企业和涂料应用企业搭建技术沟通交流平台,解决实际问题;编制指导意见:编制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低效设施提升指导意见。 | 1.排查名单:参照《VOCs含量小于10%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指导目录》的国民经济类别,将涂装行业细分为45个子类别,每个细分筛选源头替代排查企业名单; 考虑低效设施的替代环境经济效益,以最大化环境效益,最小化经济代价为原则,排摸低效设施企业名单; 2.现场调研:调研源头替代排查名单企业和低效设施企业; 3.搭建平台:充分发挥环保协会、涂料协会作用,牵线涂料生产企业和涂料应用企业搭建技术沟通交流平台。 |
2022年11月底前。 | 根据《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各市应结合产业特点和《VOCs含量小于10%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指导目录》《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到2025年,宁波市完成7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有利,赵丽平(采购人代表),董皇英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得分 |
---|---|---|---|---|---|
1 | 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 69.0 | 66.0 | 63.0 | 66.0 |
1 |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82.0 | 79.0 | 77.5 | 79.5 |
1 | 温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65.0 | 64.0 | 67.5 | 65.5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成交总金额,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84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59943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59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修文、包莹斐、王家兴、周俊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7
质疑联系人:张百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附件信息:
ZJZC-223038-C_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低效设施提升指导意见_采购文件(定稿)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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