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发改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大办公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及征集报名公告
金额
5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2024-2025年度省发改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大办公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予以公告,并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省发改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大办公平台运维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运维服务项目包含以下六方面服务内容:
1.省发改委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2.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3.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
4.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测服务;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和年度考评服务;
6.省发改委协同办公门户及相关应用维护。
(二)运维期间,保证1名工程师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驻场服务。
(三)运维时间: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
三、采购预算:
59万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根据《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内容违规外包和规范宣传报道秩序专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网信办2021年10月20日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33号)和湖北省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协调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接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具备近三年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政府网站运维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或熟悉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规范。
(五)近三年有政务新媒体运维经验为佳,或证明有实力承接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工作。
(六)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采购小组确定三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如报名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报价,将可能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递交相关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信息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5.提供近三年项目负责人参与或熟悉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规范的证明材料。
6.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其他所需证明文件。
六、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30止。
七、递交材料方式:
通过指定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邮件主题注明“(供应商名称)关于(项目名称)报名材料”,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信息表及所列材料。
八、供应商注册说明:
本项目拟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用协议定点采购方式进行。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丁雪
联系电话: 027-87233871
电子邮箱: 20848610@qq.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9号
附件1:供应商信息表
附件2:湖北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采购需求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一、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省发改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大办公平台运维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运维服务项目包含以下六方面服务内容:
1.省发改委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2.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3.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
4.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测服务;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和年度考评服务;
6.省发改委协同办公门户及相关应用维护。
(二)运维期间,保证1名工程师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驻场服务。
(三)运维时间: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
三、采购预算:
59万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根据《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内容违规外包和规范宣传报道秩序专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网信办2021年10月20日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33号)和湖北省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协调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接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具备近三年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政府网站运维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或熟悉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规范。
(五)近三年有政务新媒体运维经验为佳,或证明有实力承接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工作。
(六)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采购小组确定三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如报名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报价,将可能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递交相关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信息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5.提供近三年项目负责人参与或熟悉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规范的证明材料。
6.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其他所需证明文件。
六、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30止。
七、递交材料方式:
通过指定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邮件主题注明“(供应商名称)关于(项目名称)报名材料”,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信息表及所列材料。
八、供应商注册说明:
本项目拟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用协议定点采购方式进行。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丁雪
联系电话: 027-87233871
电子邮箱: 20848610@qq.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9号
附件1:供应商信息表
附件2:湖北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采购需求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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