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鼎湖区莲花镇依坑知青鱼塘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23-06y-cq-zcjy0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伍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依坑知青鱼塘公开招租项目【正式披露公告】
标的名称

鼎湖区莲花镇依坑知青鱼塘
项目编号 DH23-06Y-CQ-ZCJY018 转让方类别 自然人
标的编号 DH23-06Y-CQ-ZCJY0180 转让方角色 招标人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价款形式代码 其他形式
公告类型 挂牌披露 挂牌价格 2078148.000000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C03 价格单位
资产类别(实物) 房产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网上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肇庆市鼎湖区 挂牌期间 3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肇庆市鼎湖区 挂牌日期 2023-06-01 00:00:00
交易机构名称 12441200065195136X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机构代码 12441200065195136X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方名称 肇庆市鼎湖区莲塘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发布媒介 网上
转让方代码 914412037147689511
转让说明事项

详见附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0d2686b6-3eb8-4e39-bb99-5c9bd1d9586c
公告内容

窗体顶端
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依坑知青鱼塘公开招租项目
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DH23-06Y-CQ-ZCJY018

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面积

租赁期

合计租金挂牌底价(含免租期及递增租金)(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备注

鼎湖区莲花镇依坑知青鱼塘

120.82亩

8年

2078148

20000

100

第一年月租金20177元/月,第一年免租期2个月,租金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2%

挂牌公告期

2023年6月2日8点30分至2023年6月16日15点30分止

保证金截止时间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3年6月16日15点30分开始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180秒(3分钟)

竞价系统网址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跳转到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标的展示时间

现场看标的时间2023年6月8日至9日,出租方联系人:伍先生;电话:0758-26116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

1、 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 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 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物依坑知青鱼塘位于莲花镇依坑二村(华天搅拌场东侧),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宗地形状较优,临路状况较优,宗地净面积为120.82亩,租赁发包用于鱼塘养殖。出租期限八年。

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

签订《租赁合同》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租赁合同》

项目分类

租赁

资产租赁形式

全部

资产所有制

国有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住所(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监管机构(部门)

资产所有权比例%

本次资产出租权属比例%

肇庆市鼎湖区莲塘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鼎湖区莲花镇莲安路26号

914412037147689511

伍重阳

莲花镇人民政府

100

100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部门

莲花镇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

关于莲花镇莲塘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依坑二村知青鱼塘资产公开招租的批复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及评估结果

广东骏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年3月21日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意向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一、租赁用途及要求
1、租赁用于鱼塘养殖。
2.该租赁标的物按现状租赁,我司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即时交付租赁标的物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物内各项配套设施建设。
3.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使用土地的各项相关行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若该租赁标的物出租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物中产生的污染、扰民等问题由承租方负责解决,我司不承担租赁标的物任何责任。承租方全权负责承租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4.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物期间,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状况,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同时不得破坏原有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加建改建需征得我司书面同意且须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否则我司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方若在租用土地期间需要修建临时建筑,须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临时建筑需要拆除时,我司不予补偿。
5.承租方在使用鱼塘期间对出租范围进行围蔽管护,使用鱼塘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我司无关。
6.承租方只能自用本租赁标的物,未经我司批准,承租方不得将土地租赁权向第三方进行转让、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他处置。凡有上述情况之一的,视为承租方违约,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标的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租金费用亦不予退还,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赔偿我司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司将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追究承租人相关法律责任。
二、租赁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
三、履约保证金
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15天内,承租方向我中心支付履约保证金(两个月租金金额),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协议的,在承租方无违反协议约定,并按要求完成撤场交接的情况下,我司在租赁届满或签订解除协议之日起15天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若竞买人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于合同期满终止,且竞买人按本合同约定搬迁退场并按本合同约定将其在本租赁标的地址上申请设立的企业注销或迁出后,出租方承诺届时将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竞买人。
3、若竞买人在合同期内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此履约保证金;竞买人因违约致其履约保证金没收后,出租方有权要求竞买人另行交纳等额履约保证金,若竞买人拒绝交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不作租金或其他损害赔偿金抵扣。
四、租金交纳
出租方实行“一年一交、先交租、后使用”的租赁方式,首年租金在出租方交付土地后10天内由竞得人向出租方缴纳,次年租金须在租期满1年后10天内一次性缴纳完毕。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收款凭证及发票。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1、本次交易存在风险,竞买人应自行进行调查并充分了解清楚。因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2、《公告》所提供的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标的物的各种准确数据由竞买人在竞投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考察自行判断并承担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相关《租赁合同》( 注:相关《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温馨提示: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一)

以下 7种情形之一,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意向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5)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出租方授权,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委托方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点击“登陆”,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成功登陆后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竞价。
登录方式包括:
1.自然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粤省事刷脸、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电子社保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方式进行登录;
2.法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交易方式是网上竞价方式的,登录方式不再要求企业、自然人必须购买CA证书,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登陆并参与竞价。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缴纳竞买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竞价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六、
1、进入系统,填写竞买人基本信息、选择要报名的标的,
点击交易中心的开户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2、竞买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
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



3、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六、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如因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土地出租不成交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竞得人向出租方一次性完成支付履约保证金之后,将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查阅资产转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八、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向竞得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九、竞价结束后,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审核。
《资料清单》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

联系人

温先生

联系电话

0758-2620286

传真

0758-2620286

地址

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管委会大院B栋二楼215室

莲塘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联系人

伍先生

联系电话

0758-2611611

传真

0758-2611733

地址

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莲安路26号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20230521租赁合同(范本)-莲花镇依坑二村知青鱼塘(华天搅拌场东侧)一宗面积为120.82亩的鱼塘.doc
  • 附件名称 2 微信图片_20230601104745.jpg
  • 附件名称 3 附件:只跑一次约定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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