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昌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仲恺高级中学附属学校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惠州仲恺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食堂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仲恺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食堂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ZSCL202307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73067.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仲恺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食堂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673067.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7 月 28 日至2023年 8 月 3 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元):300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 8 月 18 日9:30-10:00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8 日10:00
3. 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标室
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仲恺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地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三和村
联系方式:0752-3897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昌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联系方式:0752-215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52-215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