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城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凤城市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草河街道爱河村灌溉渠修建项目(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41.7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y20240424-035
预算金额41.7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1584152262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先生183415306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凤城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凤城市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草河街道爱河村灌溉渠修建项目(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7月31日 16: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凤城市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草河街道爱河村灌溉渠修建项目(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凤城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凤城市公告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6: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预算金额¥41.72488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341530639
采购单位凤城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凤城市城东路37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主任1584152262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先生18341530639

项目概况

凤城市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草河街道爱河村灌溉渠修建项目(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20240424-035

项目名称:凤城市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草河街道爱河村灌溉渠修建项目(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72488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72488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施工内容为草河街道爱河村灌溉渠修建。(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并获取采购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凤城市城东路374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15841522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唐先生1834153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1834153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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