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悦华雅苑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4.1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段包名称:悦华雅苑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服务采购
标段包编号:QT241060980001/1
标段包预算:
标段包内容:
一、本项目概况:
悦华雅苑项目(位于玉林市博白县文地镇工业园区四号路,约107.7亩),容积率2.48,总建筑面积约158047㎡ (项目共37栋楼,其中天地楼35栋277套,幼儿园1栋,综合市场1栋),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2682.4㎡,。幼儿园建筑面积1836㎡,综合市场建筑面积3528.6㎡;建筑占地面积25449.8㎡。已取得预售证83套,面积7171.2㎡,已取证待售房源25套,面积2160㎡;项目待建设可售天地楼套数194套,可售面积16761.6㎡。
二、本次招标服务内容:
营销策划、代理销售及客户服务等,承担悦华雅苑项目待售天地楼18921.6㎡可售货量的全程策划、代理销售及客户服务业务,以实际成交22套物业为限。 
三、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权利,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经营范围须具备房地产交易经纪资格及提供咨询服务相关内容
四、合同服务期及计价方式:
(1)服务期:730天或完成22套物业销售止(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 ;
(2)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t固定单价包干  ¨其他:  ;
五、招标控制价:4.1万元/套,总控制价90.2万元。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合同付款条件:
(1)预付款:无;
(2)任务进度考核。在考核周期内,代理费按照每类物业当期实际完成的销售任务确定,按套结算,具体如下:
项号
业绩完成情况
(X=实际有效成交套数)
销售代理费结算标准
 
1
完成月度销售目标任务
按 万元/套结算
2
未完成月度销售目标任务
按 万元/套结算
3
完成季度销售目标任务
按 万元/套结算
4
未完成季度销售目标任务
按当月度每月度业绩完成情况结算

 
(2)服务费结算。乙方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并全额支付首期款项(贷款客户须首期按揭所需所有材料并由银行审核征信)之后,可向甲方申请结算至应计代理费的50%。
(3)已售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甲方全额收齐合同约定房款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对应代理服务费认定金额至95%。
(4)服务费认定金额的5%作为年度综合考评预留金,待应办房屋产权证件办理完成,并根据甲方对乙方的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支付应付乙方的年度综合考评预留金。                 
七、报价计算依据及要求:
代理服务费采用按套包干制,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组建团队的工资、提成、奖金、福利、补贴、保险、服装等全部人力成本,及服务方用于达到满足开展本项目营销工作要求的营销物料费、活动费、宣传费、推广费、交通费、电话费、办公费、日用损耗品、业务接待费、全民营销及渠道佣金等相关费用,服务商根据市场调查预估后报价。
八、验收要求:
1.乙方代理销售本合同项目可售货量达22套(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齐与合同金额一致的回款)。
2.各项销售策划资料、客户资料、结算资料等按甲方要求归档整理完毕并移交甲方,以甲方的书面确认为准。
九、评标办法:
t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其他     
十、中标单位确认办法
合理低价法。经过询价,统一回标后,密封的报价文件统一拆封后,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十一、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回函;(2)报价函;(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4)法人身份证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回标时间及指定联系人:
请于2024年10月31日12:00之前将报价资料密封,提交至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文地镇工业园区四号路悦华雅苑营销中心。指定联系人为刘诗源,联系电话:1826089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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