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2021年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 肆拾万 元(¥4000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地布置、市集组织和邀约、表演团体组织和邀约、活动人员来闽及在闽期间产生的食、宿、行、保险、防疫等费用,以及论坛专家讲座、潮流文化沙龙和手作体验营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文旅惠台政策,让台胞有更多获得感。自2016年起闽台中心推出“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五届,已成为闽台两地文创业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知名品牌。今年拟在第八届福建艺术节期间,举办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由两岸文创主题市集展示、两岸潮流文化展演、两岸文创产业论坛、两岸潮流文化沙龙以及手作技艺创作营等内容组成。旨在为两岸文创业者搭建平台,实现后疫情时代闽台文创产业常态化合作机制,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生活,促进闽台文旅业者心灵契合。
(二)项目要求:
1.活动内容要求
(1)市集招募:招募不少于40家闽台文创厂商(台商比例不得少于25%)参与展览,开展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市集活动。
(2)论坛和沙龙:组织一场两岸文创产业论坛及一场两岸潮流文化沙龙,包括场地布置、嘉宾邀请、论坛和沙龙策划等,活动方案(含人员名单)需提前1周报主办方审核。
(3)节目展演:活动期间需组织2场潮流文化展演,以增加现场的氛围感,打造一个集 “体验、融合、交流、创新、潮流”为一体的两岸青年交流平台,为现场观众呈现两岸丰富多元的文化艺术视觉体验。
(4)手作技艺创作营:活动期间组织手作艺人或非遗传承人现场教学,开展手作技艺创作营,让民众能学一门技能、了解一种非遗文化、创作一个手作作品,充分体验创作的乐趣。
(5)结案报告:活动结束后需提供全程活动书面结案材料一套(含相关文件、实施方案、物料设计制作、嘉宾食宿行、完成质量以及活动总结等内容),作为结案资料。
(6)活动满意度:活动参与满意度需要达80%以上,并提供相应的书面佐证资料作为结案材料。
(7)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要求:方案需提供详细的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开展
(三)时间要求:
拟定于2021年12月23日至26日,共四天。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在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70%合同款;中标人按时完成项目,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通过采购人验收确认,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 采购人支付30%合同款。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执行、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五)其他要求:
执行方应按当地卫健委指导意见和福建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活动防疫要求,落实服务全过程的疫情防控。如因疫情等原因中断活动举办或者项目服务与响应文件有所偏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按已完成项目进行补充协议结算。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72分、商务部分18分,价格部分部分10分。比选小组对提交完整密封材料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三)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72分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8分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相关材料。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8:30-9:30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专人递交至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115)
联系人:江浩彬
联系电话:15980926290
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一、项目名称
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 肆拾万 元(¥400000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地布置、市集组织和邀约、表演团体组织和邀约、活动人员来闽及在闽期间产生的食、宿、行、保险、防疫等费用,以及论坛专家讲座、潮流文化沙龙和手作体验营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文旅惠台政策,让台胞有更多获得感。自2016年起闽台中心推出“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五届,已成为闽台两地文创业者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知名品牌。今年拟在第八届福建艺术节期间,举办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由两岸文创主题市集展示、两岸潮流文化展演、两岸文创产业论坛、两岸潮流文化沙龙以及手作技艺创作营等内容组成。旨在为两岸文创业者搭建平台,实现后疫情时代闽台文创产业常态化合作机制,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生活,促进闽台文旅业者心灵契合。
(二)项目要求:
1.活动内容要求
(1)市集招募:招募不少于40家闽台文创厂商(台商比例不得少于25%)参与展览,开展第六届“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市集活动。
(2)论坛和沙龙:组织一场两岸文创产业论坛及一场两岸潮流文化沙龙,包括场地布置、嘉宾邀请、论坛和沙龙策划等,活动方案(含人员名单)需提前1周报主办方审核。
(3)节目展演:活动期间需组织2场潮流文化展演,以增加现场的氛围感,打造一个集 “体验、融合、交流、创新、潮流”为一体的两岸青年交流平台,为现场观众呈现两岸丰富多元的文化艺术视觉体验。
(4)手作技艺创作营:活动期间组织手作艺人或非遗传承人现场教学,开展手作技艺创作营,让民众能学一门技能、了解一种非遗文化、创作一个手作作品,充分体验创作的乐趣。
(5)结案报告:活动结束后需提供全程活动书面结案材料一套(含相关文件、实施方案、物料设计制作、嘉宾食宿行、完成质量以及活动总结等内容),作为结案资料。
(6)活动满意度:活动参与满意度需要达80%以上,并提供相应的书面佐证资料作为结案材料。
(7)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要求:方案需提供详细的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开展
(三)时间要求:
拟定于2021年12月23日至26日,共四天。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在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70%合同款;中标人按时完成项目,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可供核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通过采购人验收确认,中标人出具等额的正式发票后, 采购人支付30%合同款。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采购人,做好项目执行、验收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五)其他要求:
执行方应按当地卫健委指导意见和福建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活动防疫要求,落实服务全过程的疫情防控。如因疫情等原因中断活动举办或者项目服务与响应文件有所偏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按已完成项目进行补充协议结算。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72分、商务部分18分,价格部分部分10分。比选小组对提交完整密封材料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三)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72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 30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总体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整体策划方案能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执行计划是否完整、合理可行,同时契合“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主题,突出创新性、互动性、实施的可行性,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方案合理、创新性、互动性和可行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部分合理、有创新性、互动性和可行性的2分;③方案简单具有创新性、互动性和可行性的得1分;④方案差的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活动整体策划方案是否具备文创市集、两岸文创产业论坛、两岸潮流文化沙龙、节目展演、手作创作营等5大板块内容策划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全部符合的得3分;②只有包含其中4个内容的得2分;③只有包含其中3个内容的得的得1分;④其余的不得分。 | |
场地布置 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布置设计方案是否围绕本次活动主题情况,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是否充分体现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的主题、具有创新性和特色性;①方案详实,具有鲜明的自主创新和自主特色且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②方案部分详实,具有一定的创新和特色且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③方案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④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布置设计方案,其中文创市集场地布置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摊位为木质带顶棚结构,且文创市集有突出主题的门头设计的得3分;②摊位为木质结构没有顶棚,且文创市集有突出主题的充气拱门的得2分;③摊位为塑料或其他材质,且文创市集没有设计门头的得1分;④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布置设计方案,其中两岸文创产业论坛场地布置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论坛场地布置方案有创新性,可行性强且设置有舞台和LED大屏幕,举办区域规划合理的得3分;②论坛场地布置方案一般,可行性较强且设置有舞台,举办区域规划较合理的得2分;③论坛场地布置方案较一般,可行性一般且只有背景板,举办区域规划一般的得1分;④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
展演节目 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和场地环境,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展演节目方案具有鲜明的自主创新和自主特色且方案可操作性强,节目数量达到8个或以上的得3分;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和特色且可操作性较强,节目数量达5个以上8个以下的得2分;③方案描述和可操作性一般,节目数量达5个以下的得1分;④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
参展商 产品种类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招募参加活动产品种类由比选小组进行评分:①产品种类数量达10种及以上得3分;②产品种类数量达8种及以上10种以下(不含)得2分;③产品种类数量达6种及以上8种以下(不含)得1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 |
手作艺人或非遗传承人权威性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手作艺人或非遗传承人的权威性进行评估,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曾获得新闻专题报道的手作艺人或非遗传承人达3位及以上的得3分;②曾获得新闻专题报道的手作艺人或非遗传承人达2位得2分;③曾获得新闻专题报道的手作艺人或非遗传承人达1位的得1分;④合作的手作艺人或非遗传承人不具备权威性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相应人物简介,及专题报道等证明文件。 |
手作艺人或非遗传承人作品展示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活动手作艺人或非遗传承人代表作品获奖等级是否达到要求,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手作艺人或非遗传承人获奖作品达到国家级以上的得3分;②获奖作品省级以上的得2分;③获奖级别在省级以下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实施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是否合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岗位设置情况的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①方案完整且人员配置合理的得3分;②方案部分详实且人员较合理的得2分;③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且人员配置一般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方案必须包含现场总调度、控场、嘉宾接待、物料设计等相关人员) |
防疫保障 | 3 | 根据投标人是否安全防疫保障措施,由评委进行评分:①安全防疫方案可行、合理、科学的得3分;②安全防疫方案部分可行、合理、科学的得2分;③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项目进度 安排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情况(工作进度计划、可操作、主要节点安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①进度安排详实、完整、可操作的得3分;②进度安排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得2分;③进度安排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应急保障 措施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后勤保障及应急预案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①保障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的得3分;②保障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得2分;③保障方案阐述简短或无实质内容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 |
住宿及用餐条件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合作的酒店条件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①酒店在旅游类客户端评分达4.5分或以上,且在活动地点附近,交通方便,酒店干净整洁。全体人员全程饮食安排保证干净卫生的以上完全符合的得3分;②如酒店未达4.5分或用餐环境无法满足活动要求,其中有一项不符合的得2分;③两项都不符合的的得1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8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服务团队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匠心意蕴闽台文创周拟投入服务的团队配置情况(包括服务人员数量、及工作经验)由评委进行评分:服务团队中3名工作经验丰富,并有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得2分;服务团队中2名工作经验丰富,并有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得1分;其余不得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团队服务人员列表(包含姓名、证件号码)。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
业绩与过往案例 | 3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独立承担的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累计合同金额大于700万元需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合同对应至少一张结算发票证明的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
3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独立承担的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人民币大于500万元,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与(2)不重复案例,案例重复不给予计分) | |
企业实力 | 1 |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
3 |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得3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明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
诚信服务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受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警告和其他行政处罚且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书;受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警告和其他行政处罚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或未提供承诺书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交未被警告、通报和其他行政处罚且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承诺书。注:如经甄别发现投标人隐瞒被警告或通报和其他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情况,提供承诺弄虚作假的,若经查实,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承诺 | 3 | 投标人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修改并完善相关设计方案、场地布置方案、接待方案和活动总体方案,并根据最后确定的方案保质、保量执行,并提供承诺函。 |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相关材料。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8:30-9:30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专人递交至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115)
联系人:江浩彬
联系电话:15980926290
福建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