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4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情况及安全工作第三方咨询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孟琳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归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6
公告正文

2023-2024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情况及安全工作第三方咨询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2-12-05 15:48:15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2023-2024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情况及安全工作第三方咨询项目

23-24-GSDJC-01标段、23-24-GSDJC-0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情况及安全工作第三方咨询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3-24-GSDJC-01标段、23-24-GSDJC-0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全市管养的普通国省道小修保养与养护质量第三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有苏州全市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工作,检查里程单幅约1600公里(四车道以上里程双幅累计)。

2)公路系统安全生产活动第三方安全检查,检查范围为全市管养的普通国省道,全市公路系统站点,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及涉路施工等。

3)苏州市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服务设施管护质量第三方检查,检查对象为全市管养的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包括已交工通车路段,正在实施但没有中断交通的养护工程路段)及公路服务设施(服务区和停车区)。

(二)招标范围

分为两个片区:张家港、常熟、相城为一片区;吴中、吴江、太仓、昆山为二片区。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即23-24-GSDJC-01标段、23-24-GSDJC-02标段。(23-24-GSDJC-01标段每年的一季度、三季度检查一片区,二季度、四季度检查二片区;23-24-GSDJC-02标段每年的一季度、三季度检查二片区,二季度、四季度检查一片区),工作内容如下:

(1)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管理检查(检查频率:一年检查4次):主要是小修保养与养护质量检查,出具8次检查报告及2次年度日常养护管理情况分析报告。

(2)公路系统安全生产活动第三方安全检查(检查频率:一年检查4次):全市公路系统的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及预案修订等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项目,出具8次检查咨询报告。

(3)普通国省道公路交安设施和服务设施管护质量检查(检查频率:一年检查4次):对普通国省道公路交安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等)和公路服务设施(包括服务区和停车区)的管理维护质量进行检查,出具8次检查报告。

计划工期:202311日至202412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条件如下: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1.2业绩要求:201711日至今承担过国省道日常养护或公路系统安全工作检查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下同);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国省道日常养护或公路系统安全工作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28月至2022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3.1.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近一次苏州市公路水运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2个标段投标,但仅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300

话:(051268213585-2302

联系人:孟琳

招标代理: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3

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19207室(常熟分公司)

编:215500

话:(051252308890

箱:jssz_cs@163.com

联系人:归敏、伍婷婷

8、其他

8.1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8.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3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52308890

8.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8.5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6若某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单位可远程解密,确保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12269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12261000分。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8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8.9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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