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州城区321块公交车站台广告位及82块公共自行车站亭广告位出租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1001226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的名称 开州城区321块公交车站台广告位及82块公共自行车站亭广告位出租
项目编号 202411001226 租赁底价 45 万元/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0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12-17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开州区 资产类别 广告租赁

招租方承诺
 
标的简况
 
招租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开州城区321块公交车站台广告位及82块公共自行车站亭广告位出租
标的地址 详见《开州城区321块公交车站台广告位出租明细表》《开州城区82块公共自行车站亭广告位出租明细表》
租赁底价 45 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3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逐年递增5% 招租用途 -
类别 详见附件《开州城区321块公交车站台广告位出租明细表》《开州城区82块公共自行车站亭广告位出租明细表》 规格 详见附件《开州城区321块公交车站台广告位出租明细表》《开州城区82块公共自行车站亭广告位出租明细表》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结清标的第一年租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汇捷资评报字(2024)第102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2024-10-21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踏勘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19923232957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宏畅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评估备案机构 重庆市开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一、标的系开州城区321块公交车站台广告位及82块公共自行车站亭广告位整体出租,详见附件《开州城区321块公交车站台广告位出租明细表》《开州城区82块公共自行车站亭广告位出租明细表》。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租广告位的坐落、面积系评估报告记载等)及相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承租后其经营项目的合规性,成为承租方后须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等),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且生效次日起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同时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在合同期间无违规违法以及违反合同行为,未对出租方的利益造成损失的,在合同期满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且双方完善相关移交手续后,出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第二年租金在第二年租期开始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依次类推。逾期不交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招租。

七、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期内除广告位的顶棚、主体框架、阳光板、玻璃及主体结构维护、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外,运营产生的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位发布审批手续、制作费、安装费、维修费、维护费、清洁费、使用、广告位产生的电费等)均承租方承担(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租期租金总额的1%向承租方收取。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九、租赁期限内,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公交车站台和公共自行车站亭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不得移动、损毁公共设备系统。所发布的广告需符合开州区委宣传部、广告监管部门和市政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要求,内容健康、与整个城区外观保持协调一致,承租方在经营中因自身违法造成的相关处罚和因经营管理不当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承租方的原因给第三人造成损害而牵连到我司向被侵权人承担相关责任后,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损失赔偿、诉讼费、鉴定费、律师服务费等费用)。

十、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借用、共用本标的,若出现前述情形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全额扣除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追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出租方在承租方结清标的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二、租赁期满,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向出租方交还标的时,应将标的恢复至初始移交时的状态,并自行承担清除广告的费用。承租方如造成标的物损毁或损失,须按实际损失向出租方进行赔偿。

十三、若因国家、重庆市和开州区的重要工作安排需征用广告位,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抵减租金。

十四、标的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有出入,成交价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五、标的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六、备查资料:《评估报告》《开州城区321块公交车站台广告位出租明细表》《开州城区82块公共自行车站亭广告位出租明细表》。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开州支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米老师 联系电话 023-52262659(节假日除外)

附件下载:
开州城区318块公交车站台广告位出租明细表  
开州城区82块公共自行车站亭广告位出租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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