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实验实训用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2.7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tf-zyxy-729
预算金额32.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2025 学年第 1 学期实验实训用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ZXTF-ZYXY-7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2025 学年第 1 学期实验实训用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为:327500.00 元,招标人为郑州 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27500.00 元;最高限价为:3275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2025 学年第 1 学期实验实训用耗材采购项目-A 包; (002)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2025 学年第 1 学期实验实训用耗材采购项目-B 包; (003)郑 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2025 学年第 1 学期实验实训用耗材采购项目-C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2025 学年第 1 学期实验实训用耗材采购项目-A 包)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 纳税与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 3.5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 息(须显示“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近三年在招标活动 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002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2025 学年第 1 学期实验实训用耗材采购项目-B 包)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 纳税与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 3.5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 息(须显示“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近三年在招标活动 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003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2025 学年第 1 学期实验实训用耗材采购项目-C 包)的投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