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年出栏20万头生猪联合养殖小区产业扶贫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马年出栏20万头生猪联合养殖小区产业扶贫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巴发改审批[2018]6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巴马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整合涉农资金及申请世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4: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燕洞镇、那桃乡、百林乡、所略乡、凤凰乡等5个乡镇的5个点 建设规模:本项目猪场总用地面积约为765.75亩,建筑占地面积约220亩,总建筑面积131001.3 平方米,其中猪舍建筑面积约84288.57平方米,异位发酵床25600平方米,污水处理系统4175平方米,饲料站、宿舍楼、办公楼等配套建筑面积16937.73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将建成5个年生猪联合养殖小区,年产生猪总数约160000头。利用生猪粪污生产有机肥,年产50000吨有机肥。 合同估算价:13729.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1495.68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968.26 万元、勘察费为67.32万元(不包含勘察成果审查费)、设计费为197.78万元(不包含施工图审查费)。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5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9年2月至 2020 年2月。 2.2招标范围:在本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巴马年出栏20万头生猪联合养殖小区产业扶贫项目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总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文件必须经过招标人审核通过,施工图审图完成后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造价文件,并由招标人及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实施)、施工及相关采购,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30分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ggzy.hechi.gov.cn)从投标单位登录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免费注册登录---网上报名---打印回执码---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交易服务部联系电话:0778-2302718。 4.2 本项目不收取电子招标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28日9时00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 支付比例或金额:按该工程具备施工条件部分的建安工程造价的30%作为工程的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预付款保函后7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该工程的预付款在每期进度款中按当期进度款的60%扣回,直到全部扣完为止。 7.2进度款支付方式: (1)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支付:承包人每月支付该期已完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完所有竣工验收资料时,支付至已完工程款的95%,工程完工最终结算完成后,支付到该期工程最终结算价的97%。 (2)勘察费、设计费支付: 勘察费:承包人提交勘察报告并通过审查后五日内支付至勘察费总额的90%。剩余10%勘察费待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 设计费:本工程分为三期,承包人每完成一期工程的设计支付该期设计费的90%,剩余1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chi.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621215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马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2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