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第十四届“重庆·台湾周”现场氛围及广告宣传等项目(CQS22C0137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88.89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czb-zfcg-2022070c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杨志勇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3-62551600
中标公司大臻文化传播(重庆)有限公司88.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十四届“重庆·台湾周”现场氛围及广告宣传等项目(CQS22C0137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第十四届“重庆·台湾周”现场氛围及广告宣传等项目(CQS22C0137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一、项目号:
CQS22C01379 采购执行编号:
ACZB-ZFCG-2022070C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第十四届“重庆·台湾周”现场氛围及广告宣传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大臻文化传播(重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寸滩海尔路187号1栋28楼
中标(成交)金额: 888,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第十四届“重庆?台湾周”现场氛围及广告宣传等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8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陆红,付万坪,刘建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3333.5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采购经办人:杨志勇 唐渝涛
采购人电话:1533450266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路35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255160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志勇 唐渝涛
项目联系人电话:15334502666
十、附件
第十四届“重庆?台湾周”现场氛围及广告宣传等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审稿).doc
第十四届“重庆?台湾周”现场氛围及广告宣传等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审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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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第十四届“重庆・台湾周”现场氛围及广告宣传等项目项目执行编号:ACZB-ZFCG-2022070C项目号:CQS22C01379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目录二O二二年十月采购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七、其它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磋商保证金-4-四、磋商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二、资金来源-3-
三、现场勘踏-9-二、项目服务内容-7-一、项目基本情况-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九、其他-6-八、联系方式-5-
五、知识产权-10-四、付款方式-10-三、履约保证金-10-二、报价要求-10-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
四、采购终止-16-三、无效响应-16-二、评审标准-14-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六、其他-10-
五、成交通知-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三、磋商要求-1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一、磋商费用-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
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1-十、项目验收-21-九、签订合同-21-八、交易服务费-21-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
四、资格条件-30-三、商务部分-28-二、服务部分-26-一、经济部分-24-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3-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2-
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第十四届“重庆・台湾周”现场氛围及广告宣传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4-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第十四届“重庆・台湾周”现场氛围及广告宣传等项目 | 90 | 1 | 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四、磋商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90万元。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1日17:00(工作日时间)。(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0月14日)起3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户名: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响应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报名表》(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020966821@qq.com(邮箱)。3.2汇款购买及报名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响应供应商到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递交《报名表》(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3.1现金购买及报名3.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14:30(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14:00(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具体投标地点详见大厅显示屏)。4.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账号:500122015018000012342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巴南支行
保证金账户:1.供应商应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磋商保证金递交五、磋商保证金(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14:30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6589账号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29673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66589 | 账号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29673 | ||
账号1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
账号1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66589 | |||||||||||
账号2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账号2 | 账号 | 8301098929673 | |||||||||||
银行行号: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需及时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2020966821@qq.com邮箱)。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七、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路359号电话:1533450266613594059764联系人:杨志勇唐渝涛(一)采购人: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九、其他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电话:023-6255160017323966875联系人:李老师(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室外氛围营造二、项目服务内容台湾周活动室内、室外氛围营造,相关会场搭建布置,活动资料、证件等印刷品制作。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2.开幕式。现场舞台搭建、LED搭建(P2.6高清屏幕配合视频编辑技术支持)、灯光(含舞美服务与安监审批)、移动与固定摄影摄像机位、大型摇臂摄像机位(含后期视频非线性编辑),现场同步视频直播,网络视频会议、屏幕同步切换,摄影(含后期制作整理),礼仪服务及司仪主持服务,发言台的美化,及供应商自行根据本次活动动线,策划设计的其它广宣项目。1.环境营造。签到处的搭建,指示牌,欢迎墙、宣传墙(如重庆介绍、对台工作介绍、成就展陈列等),活动本身的装饰(可用桁架喷绘、写真、小型木作造型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二)室内氛围营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前往参会路线上的主要道路、主城桥梁(包括牛角沱嘉陵江大桥、渝澳大桥及渝澳大道江北段、龙华大道经电子校立交至金龙路、江北区嘉陵公园西南侧步行街、大坪正街至渝州宾馆北门、重医附一院南门至渝州宾馆南门)、住宿酒店及开幕式会场周边灯杆道旗,酒店外及会场外能体现活动本身的装饰(可用桁架喷绘、写真等广告材料或中小型木作造型与特装等),室外指示牌等,机场接待处的搭建,含以上广宣审批手续。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1 | 灯杆道旗(含画面、结构制作与辅料) | 约550个,根据现场勘测结合自身设计确定。 |
2 | 桁架喷绘导视墙、写真导视牌(含结构物料) | 约550个,根据现场勘测结合自身设计确定。 |
3 | 中小型木作造型与特装 | 约550个,根据现场勘测结合自身设计确定。 |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三)有关印刷品3.各分会场(仅包含在主会场周边,不含在区县)。现场舞台搭建、LED搭建(P2.6高清屏幕配合视频编辑技术支持)、灯光(含舞美服务与安监审批)、移动与固定摄影摄像机位、大型摇臂摄像机位(含后期视频非线性编辑),现场同步视频直播,网络视频会议、屏幕同步切换,摄影(含后期制作整理),礼仪服务及司仪主持服务,发言台的美化,及供应商自行根据本次活动动线,策划设计的其它广宣项目。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
1 | 环境营造 | 指示牌、导视牌、欢迎看板 | 1项(根据现场勘测结合自身设计确定) |
1 | 环境营造 | 宣传墙、欢迎墙桁架喷绘 | 1项(根据现场勘测结合自身设计确定) |
1 | 环境营造 | 小型木作造型、小型特装、户外展墙 | 1项(根据现场勘测结合自身设计确定) |
2 | 开幕式 | 舞台搭建与美化、音响灯光服务 | 1项 |
2 | 开幕式 | LED搭建(含后期视频、平面制作) | P2.6高清屏幕配合视频编辑技术支持 |
2 | 开幕式 | 活动现场组织与礼仪、司仪服务 | 1项 |
2 | 开幕式 | 摄影摄像服务(含大型摇臂1套) | 1项 |
2 | 开幕式 | 公共区域及通道氛围营造(含广告物料与绿植、鲜花) | 1项 |
3 | 各分会场 | 舞台搭建与美化、音响灯光服务 | 1项 |
3 | 各分会场 | LED搭建(含后期视频、平面制作) | 1项(P2.6高清屏幕配合视频编辑技术支持) |
3 | 各分会场 | 网络视频会议服务 | 1项 |
3 | 各分会场 | 摄影摄像服务 | 1项 |
3 | 各分会场 | 公共区域及通道氛围营造(含广告物料与绿植、鲜花) | 1项 |
注:以上内容按指定时间内完成送达指定位置。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1 | 活动手册(包含各分项活动) | 800个 |
2 | 政策资料 | 1000个 |
3 | 证件 | 800个 |
4 | 车辆通行证 | 100个 |
5 | 车号牌 | 20个 |
6 | 台卡(包含分项活动并存在临时随时增加的可能) | 800个 |
7 | 手提袋 | 800个 |
8 | 接站牌 | 5个 |
9 | 站位号牌 | 10个 |
注:以上内容按指定时间内完成送达指定位置。 |
潜在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请于2022年10月19日17:00前联系采购人。联系人:唐渝涛联系电话:6365408713594059764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潜在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踏勘。供应商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现场勘踏※3.采购人于活动开幕前24小时内对所有服务项目开展验收,按采购人的整改、变更、增加要求,供应商应在活动开幕前6小时无条件全部响应并执行完毕,否则采购人有权按未达成项目的等值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所有施工安装面,应按场地方或采购人要求做好成品保护措施,需向场地方缴纳场地押金的,由供应商自理。1.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广告、印刷项目成品与结构主体物料,均将按国家颁布的相关行业安全、环保、工艺施工国家规范标准进行制作与验收。涉及到承重结构等预应力安全隐患的工作面与设施设备,供应商应根据国家规范出具第三方安全安监资质报告。
(二)服务地点合同签订后8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服务项目。※(一)服务期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三、履约保证金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差旅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计费、印刷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服务费、安装费、人工费、场地押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交易服务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采购人组织验收。(三)验收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四、付款方式(四)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的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验收合格后,在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二)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合同签订前内,通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六、其他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活动结束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款项。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三)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中“※”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三、无效响应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20%) | 2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70%) | 初步设计方案(35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方案须覆盖以下内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广宣物料与造型的设计理念,内容包含不限于突出历届“重庆·台湾周”风格,体现本届视觉效果的新高度,宣传和展示渝台经贸文化交流主旨与特色,展示当下渝台两岸交流活动的亮点等;根据设计内容进行评分,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2.提供针对本项目广告宣传设计主题,内容包含不限于元素创意性,色彩搭配、视觉效果,两岸交流的色彩氛围、色调融合等;根据设计内容进行评分,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3.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印刷品图文排版与设计,内容包含不限于创意效果、符合涉台活动要求、展现涉台活动的风貌、设计工期与设计应急能力保障措施等;根据设计内容进行评分,优得7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4.提供针对本项目小造型、小特装的设计说明,内容包含不限于设计效果、实用性、与“重庆·台湾周”活动特色契合度性、紧扣“融入新格局,助力新发展”主题等;根据设计内容进行评分,优得8分,良得6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优标准: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良标准: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一般标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差标准:内容不完整性,科学合理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
2 | 服务部分(70%) | 现场布置和质量保障措施方案(35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现场布置和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方案须覆盖以下内容。提供活动现场布置规划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不限于采购分项要求、方案逻辑脉、定位方向等;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优得7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2.提供室内外区域动线设置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不限于整体布局、广宣物料与特装展示布局尺寸、现场体验感等;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优得7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3.提供现场灯光、多媒体、LED大屏幕等租赁设备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不限于组织措施,保障措施、安全措施、设备性能、设备功能等;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优得7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4.提供广宣物料应用规范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不限于施工与工艺组织、安全措施等;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优得7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5.提供售后服务与应急预案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不限于现场执行保障措施、售后服务程序、疫情及恶劣天气应急措施等;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优得7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优标准: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良标准: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一般标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差标准:内容不完整性,科学合理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10%) | 业绩(10分) | 2019年以来供应商承办过类似(合同内容包含:广告宣传服务)项目,一个得1分,最高1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四、采购终止(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四)磋商保证金:(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商务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五)修正错误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
(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成交金额(万元) 采购类型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备注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100-500 | 1.1% | 0.8% | 0.7%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不足4500元按4500元整收取。 |
账号:500102081018000005415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两路口支行户名: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90万元×1.5%=1.35万元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9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九、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八、交易服务费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履约保证金: | ||||||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
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
序号 | 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磋商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结束)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2、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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