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乡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6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3-17
预算金额567万元
招标公司新乡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马治军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现峰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4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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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乡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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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3-17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6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6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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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新乡市公安局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备一批,其中车载式电磁信号无人机管控系统1套,便携式电磁信号无人机管控系统15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站招标公告后附件下载) (2)合同履行期限:供需双方签订合同1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验收时产品技术指标必须通过实测及实战演练。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3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供需双方签订合同10日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12日 至 2023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xx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如项目为多个分包,投标多个分包时,须每个分包都进行一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市公安局 | |||||||||||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飞大道南66号 | |||||||||||
联系人:马治军 | |||||||||||
联系方式:186373733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号楼7层26号 | |||||||||||
联系人:李现峰 李莹 | |||||||||||
联系方式:15637388801 1863732732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现峰 李莹 | |||||||||||
联系方式:15637388801 18637327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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