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0t/a新型催化剂、8000t/a电解液添加剂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300t/a新型催化剂、8000t/a电解液添加剂项目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淮审批投资备[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林斯(淮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淮安工业园区台玻大道与实联大道交汇处;
2.2建设规模:本用地面积115734.65平方米,折合173.60亩,三类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约为4.7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工程(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全面管理、协调和控制等;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6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具体施工时段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实际施工工期超过计划工期的费用监理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在其总价中,委托人不再因此增加支付其费用;
2.5招标控制价:110万元,总价暂按1.68亿元计算(费率0.655%),最终监理费结算价为本项目施工竣工结算审定总价*监理费率(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含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无在监工程。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①“在监项目”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
②如总监是变更后满足以上在监工程要求的,应满足变更备案之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已满3个月。
3.7投标人拟派总监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投标单位以总监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非住宅)。
注:如果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必须在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封顶前完成变更(提供主体分部验收证明),同时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审批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或总监变更系统审批截图,该工程的业绩才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其中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江苏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后监理员配备标准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
3.10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本项目中没有兼任,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工程需求并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相关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未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11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
3.12拟选派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3年12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退休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及项目总监近2年内(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总则第1.4.3情形。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13日8时00分至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投标人)。
4.3平台及工具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7日上午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林斯(淮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园区盐都路88号
联系人:郭女士,0517-87616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亿力未来城商业广场二楼
联系人:蒋丽梅,0517-83107656
2024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