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MXS-2023-ZC-102
二、合同名称:神木市大气污染监测能力提升货物项目
三、项目编号:HMXS-2023-ZC-102
四、项目名称:神木市大气污染监测能力提升货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15319652865
供应商(乙方):山东金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B座405室
联系方式:156888855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配备颗粒物(PM10、PM2.5)和O3监测分析设备,实现动态监控PM10、PM2.5以及O3等污染因子,有效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为全面和准确的获得神木市颗粒物污染源的排放特征。 | 5(台) | 57500.00 | 287500.00 |
合同金额: 287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
七、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配备颗粒物(PM10、PM2.5)和O3监测分析设备,实现动态监控PM10、PM2.5以及O3等污染因子,有效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为全面和准确的获得神木市颗粒物污染源的排放特征。 | 5(台) | 57500.00 | 287500.00 |
合同金额: 287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
七、验收日期:2023年09月18日
八、验收组成员:温争光 王赫千 任强 王成宇
九、验收意见:我单位严格按照神木市大气污染监测能力提升货物项目要求,对项目合同约定的大气污染监测能力提升货物进行验收,乙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了项目,符合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