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31270.9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9440002000013002
预算金额31270.94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铭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弘阳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515-898035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9440002000013002 | 项目名称 | 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
标段编号 | ff8080818fc147b7018fdb592b0c6fff | 标段名称 | 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
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盐开行审经审【2023】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铭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9675.7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总面积13784.54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35891.22平方米,为改善型居住建筑(错层挑高为6.3米,新建住宅区按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筑物高度54.35米,建安工程总投资约 31270.94 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2.1.3合同估算价:约 31270.94 万元。2.1.4合同暂定总工期要求为 500 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7月13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工程整体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5日。总工期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同时需达到项目实施期间省、市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改善型住宅评价A级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含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同时需达到项目实施期间省、市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改善型住宅评价A级标准。(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一年成活率达95%,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自补植之日起需满足两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工程前期开工、工程实施、后续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项目施工建设及相关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EPC合同总承包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全部费用(包括招标文件约定以外一切风险费、不可预见费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1设计方面:(1)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设计方案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及优化设计、专业设计、补充设计)、平战转换方案、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满足绿色建筑二星标识、海绵城市、改善型住宅设计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类: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地库(人防)施工图设计、地上住宅施工图设计及配套项目施工图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公区及成品房精装二次设计(如有)、装配式设计、绿建设计咨询费(预评价报告)、BIM设计;②景观类设计:示范区景观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大区景观方案至施工图设计;③其他专项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安装工程设计、幕墙设计、地库美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地上及地下、人防标识系统设计、人防转换预案设计、制作详图或细化图(防火门、门窗、栏杆百叶)设计等住宅区内及其小区所有配套工程设计和施工现场全程把控、现场配合及项目总结等服务。本项目设计内容是指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完成到项目整体交付前的所有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2)关于绿色建筑的补充说明:①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内容: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其中包括自评报告书、绿评申报书、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分析报告、室内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噪声模拟计算分析说明等辅证材料,以及绿评相关材料的二次整合),并参与招标人的绿评答辩(包括答辩的联系事宜、PPT的制作、答辩现场辅助工作、答辩通过后的备案材料的撰写、领取证书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针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②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方式:按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及调整建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2.2.2手续办理:中标人须无条件办理项目全过程的各项相关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所涉的须由招标人承担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余均由投标人承担。2.2.3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范围为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前期工程:临时道路开口;②建安及精装工程: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主体建筑、结构、砌体、粗装修、装配式PC工程、保温涂料、幕墙、单元门、防火门、入户门、电子锁、门窗工程、雨棚工程、栏杆工程、人防门及设备、地坪、给排水工程、电气、暖通、弱电智能化系统、消防、电梯供应及安装、泛光照明、同层排水、太阳能、充电桩、公区及成品房精装修、售楼部精装修;③配套工程:景观工程(包括并不限于小区景观软硬景、景观安装工程,雕塑小品购置安装工程、围墙工程、海绵城市、入口大门及岗亭、景观部品部件、标识标牌、标识划线、信报箱等)、雨污水工程、雨水回收系统、给水工程、水泵房设备安装及装修、小区环卫(不限于成品垃圾房和垃圾分类点等)、公厕、架空层、配套用房(不限于业主活动及物业用房等)及相关部品部件;④所有小区建筑及所有相关配套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2.4材料设备的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全套战时设备、电梯、标牌标识、体育运动健生器材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2.2.7招标人保留因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2.2.8本项目的所有竣工保洁,由中标人负责,并要达到招标人的评估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注:1、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养护期内的养护)。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3.3.2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3.3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4自2024年3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3.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6 业绩要求: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物地上层数17层及以上且单项合同价14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总承包项目经理上述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8 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3.9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3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49.73.84.193:880/#/login。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4 日 9 时 0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7名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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