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FCG-2024-01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FCG-2024-010
项目名称: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2962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4B001154798 | 采购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 2 | 年 | 18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同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0:00 至 2024年06月18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开标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电子标书。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上传投标文件。凡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项目采购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详细了解)。3.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询问并反馈我代理机构要及时关注“江西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三日前以书面形式询问代理机构。4.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并在系统接收询标信息,“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和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月兔大道66号
联系方式:07932620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恒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佳利商城2区7号楼
联系方式:15579272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昌英
电话:079326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