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武农村商业银行白土岗支行和新华桥支行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确保灵武农村商业银行白土岗支行和新华桥支行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 灵武农村商业银行白土岗支行和新华桥支行装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内容:
  1.白土岗支行附属用房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灵武农村商业银行白土岗支行后院,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06平方米,需进行新砌墙体及轻质隔板等室内装修改造,重新功能分区;
  2.新华桥支行办公楼二楼位于灵武市新华桥镇灵武农村商业银行新华桥支行,建筑面积181.96平方米,需进行拆除原有装饰、更换断桥铝合金窗、铺设地热管道等室内装修改造。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地址:宁夏灵武市
  (四)计划工期:40日历天
  (五)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小平 0951-4021857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项目经理工作简历、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2023年1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七)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八)提供2021年以来3份类似项目实施案例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报名截止前10日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并胶装成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企业须在2024年7月3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纸质资料送交灵武农村商业银行招标办公室(309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传真报名)。
  报名审核人:牛小龙
  报名电话:0951-4021913
  监督电话:0951-4020920
  报名地点:宁夏灵武市灵州大道北侧(灵武农村商业银行三楼招标办公室)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8,000.00元。开标后,投标保证金全额退回,不计息。
  投标保证金缴费账户信息:
  户名:投标保证金
  账号:90000900028016346400006
  开户行: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注:请在缴费凭证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至少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单位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迟缴、未缴或以现金方式、个人账户缴纳的,取消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领取
  投标人资质审核完成后,灵武农村商业银行招标办公室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六、投标及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七、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控制价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服务需求的前提下,遵循最低价中标原则。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按项目中标总价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后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议并且未能解决,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争议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如果招标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以赔偿其实际损失。
  九、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不支付预付款。
  十、其他
  (一)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不分担任何费用。
  (三)确定中标人后,灵武农村商业银行与其签订合同。
  (四)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灵武农村商业银行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类清单)为准。
  (五)本公告由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灵武农村商业银行。
  灵武农村商业银行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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