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陈路城区段(东外环至中心大街)社会管线改建工程监理需求公示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陈路城区段(东外环至中心大街)社会管线改建工程监理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东陈路城区段(东外环至中心大街)社会管线改建工程监理,共分1个包,预算金额约80万元(费率不得高于1.1%)。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项目名称:东陈路城区段(东外环至中心大街)社会管线改建工程监理。2. 服务地点:淄博市桓台县。3. 工程概况:东陈路城区段(东外环至中心大街)社会管线改建工程拟沿道路两侧新建雨水管网,解决城区排水排涝问题。4. 主要工程内容:新建雨水管道约14000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 招标范围:所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环保、农民工工资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6.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7. 质量要求:合格,并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8. 安全目标:合格。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4月12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桓台经济开发区聚鑫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标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东义和村
电话(传真):0533-8166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桓台县创智谷一期A2座四楼
联系人:李明珠
电话(传真):0533-6129548
3.监督机构: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桓台县建设街 1994 号
联系人:董兆斌
电话(传真):0533-8161475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东陈路城区段(东外环至中心大街)社会管线改建工程监理,共分1个包,预算金额约80万元(费率不得高于1.1%)。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项目名称:东陈路城区段(东外环至中心大街)社会管线改建工程监理。2. 服务地点:淄博市桓台县。3. 工程概况:东陈路城区段(东外环至中心大街)社会管线改建工程拟沿道路两侧新建雨水管网,解决城区排水排涝问题。4. 主要工程内容:新建雨水管道约14000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 招标范围:所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环保、农民工工资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6.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7. 质量要求:合格,并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8. 安全目标:合格。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4月12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桓台经济开发区聚鑫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标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东义和村
电话(传真):0533-8166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桓台县创智谷一期A2座四楼
联系人:李明珠
电话(传真):0533-6129548
3.监督机构: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桓台县建设街 1994 号
联系人:董兆斌
电话(传真):0533-816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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