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2050900522
预算金额69.0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北盛镇中心卫生院消防设施设备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8日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205090052-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北盛镇中心卫生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警安消防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消防设施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20509005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消防设施设备 消防设备 防火门15扇,自动喷淋系统1套,水泵房及水池建设(地下)1套,稳压设备及水泵房设备1套 1 690750
 合计金额小写: 69075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玖万零柒佰伍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防火门

/

为封闭楼梯间于走道内新砌部分20cm厚墙体,新安装防火门并粉刷。

1250.00

15

18750.00

/

为封闭楼梯间于走道内新砌部分20cm厚墙体,新安装防火门并粉刷。

2

自动喷淋系统

/

三栋建筑统一新建消防管道并制作整体喷淋系统

132000.00

1

132000.00

/

三栋建筑统一新建消防管道并制作整体喷淋系统

3

水泵房及水池建设(地下)

/

于门诊楼花池处挖水池及水泵房,包含挖、走土、建设

440000.00

1

440000.00

/

于门诊楼花池处挖水池及水泵房,包含挖、走土、建设

4

稳压设备及水泵房设备

/

楼顶水池旁稳压设备一套、水泵房所有设备及配件一套。(不含380V主电源接入泵房)

100000.00

1

100000.00

/

楼顶水池旁稳压设备一套、水泵房所有设备及配件一套。(不含380V主电源接入泵房)

合计

69075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年9月1日前竣工,系统完善后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北盛镇中心卫生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0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水泵房基础完工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72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三栋建筑的喷淋系统完工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53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相关资料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0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预留10%作为质保金,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星城支行(湖南警安消防有限公司:810000115283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符合最新《工程施工质重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需要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责任

1、在乙方进场前,负责提供设备到达现场后存放场地,存放场地的安全、防盗、卫生等均由乙方负责并需服从总承包方(如有)的要求和管理。

2、负责协调安装期间的用水用电的供应,保证乙方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按要求引入安装、调试用的动力和照明电源接口(水电表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水电费按表生成,该部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他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4、审核乙方提交的设备安装图纸等,负责项目技术处理和变更。

5、负责对乙方进场的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核实。

6、及时办理有关签证和审核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

7、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和配合移交。

8、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

乙方责任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和现场情况,乙方提供相关设备安装图纸等送甲方审核。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现场监督,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组织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安装由乙方直接委派具备安装资质的队伍进行安装,确保安装质量和工期。在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安全保险、人身保险。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因此给甲方造成工程逾期、对外赔偿的全部损失及其违约金与甲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

4、负责设备的保管、存放、吊运、就位、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及交付前的财产安全。

5、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验收工作,并承担验收费用。并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6、保证做好各项施工、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设备)交验时作为竣工资料交送甲方。

7、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前应竖立工程标牌,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的宣传标语等,主动协调好当地关系。

8、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并负责保护好施工区域内的各种管线、苗木等设施,防止水土流失,如有损坏,无条件恢复,并赔偿损失。

9、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好机械、车辆等,并不能影响其他道路的交通等,负责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费用不另行计算。

10、施工过程中,因雨天或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作重复增加工程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

11、坚持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乙方应自行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做好防护、警戒、照明、告示、安全保卫等措施,凡在施工中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购买项目相关责任保险。

12、坚持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设立必要的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措施保障周围人群和财产安全,由于施工所引起的对现场与周边构筑物、建筑物、地下管线及其他公用设施、道路等所造成的伤害,概由乙方负责。

双方责任

1、在合同设备预计安装日期的前7日,甲方应与乙方联系,乙方派代表赴现场查看工地,乙方依据双方合同确认的设计图进行检查核对。

2、经政府采购验收合格,为验收合格日,在相关部门出具相关验收证明文件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甲方接受乙方移交后,即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制订相关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制订相关须知。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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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北盛镇新建路54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大道769号军民融合科技城C组团C1栋201号
法定代理人: 刘宇 法定代理人: 胡思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熊博
电话: 0731-83220092 电话: 0731-86781111
传真: 0731-83220092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浏阳报价清单.pdf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1000883776&area_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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