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7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梦雅0312-87361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康军凯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集中采购项目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集中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选取不超过5家单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设计单位集中采购项目提供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雄安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7.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项目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8.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0至2025-02-1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楼2单元7层714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2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一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复印件到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楼2单元7层714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bgdzbzb@163.com,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定无误后,邮寄资料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5)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开具的无设计质量事故相关证明; 7)高管情况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1 09:00 ,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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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联系人:康军凯;电话:0311-87031153转802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电话:张梦雅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容城县金湖南街128号10-14层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城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16
邮编:

0717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梦雅

联系人: 康军凯
电话:

0312-8736133

电话: 0311-87031153转8025、1551126263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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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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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gdzb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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