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塘四期项目(试点段房屋修缮)山塘四期项目(试点段房屋修缮)——AB组团保护与更新项目房屋更新修缮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丹萍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俊180617660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山塘四期项目(试点段房屋修缮)山塘四期项目(试点段房屋修缮)——AB组团保护与更新项目房屋更新修缮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3-12-21 13:38:38 来源:苏州6.0交易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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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塘四期项目(试点段房屋修缮)——AB组团保护与更新项目房屋更新修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塘四期项目(试点段房屋修缮)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州审批备〔202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虎丘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虎丘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山塘四期项目(试点段房屋修缮)——AB组团保护与更新项目房屋更新修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姑苏区

    2.2规模:A组团用地面积为2955.7㎡, B组团用地面积为450㎡,建筑面积约2077.9㎡。两个组团中的建筑包含市文保建筑-李氏祗遹义庄、清代瞿宅、少数清代木构建筑和其他上世纪50到80年代建造的1-2层民居建筑。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定额工期(天)
工期(天)
E3205010304010342001004
山塘四期项目(试点段房屋修缮)——AB组团保护与更新项目房屋更新修缮工程
AB组团保护与更新项目房屋更新修缮
2500.00
/
200

    2.4其他:招标范围:A、B组团范围内的房屋拆改加固、外立面改造、内装、安装、绿化、亮化等相关工程,且包含市文保建筑-李氏祗遹义庄修缮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12-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仿古建筑修缮业绩;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需配备一名文保负责人,需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质)。(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4)投标单位须按资审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7)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的规定,使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9)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组成方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职工,文保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成员方在职职工。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成员方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各方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00:002023年12月26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3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8.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虎丘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虎丘婚纱城E区4楼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02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吴丹萍
联 系 人:
张俊、施艳丽、陆轶韬
电 话:
0512-65561375
电 话:
18061766003、0512-65090320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zjun@jc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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