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附件56-1
贵阳供电段项目谈判文件模板
贵阳供电段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工程项目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DL2024-227
谈判人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盖单位章)
2024年06月0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参选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选办法
第四部分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第五部分 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及要求
贵阳供电段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项目
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DL2024-227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一)谈判人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
(二)谈判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源南路197号
(三)谈判项目及资金来源、谈判控制金额:
1.本谈判项目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工程,根据概预算审查所《关于沪昆线凯里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工程施工设计的批复》概审大〔2024〕227号,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大修资金。本项目图纸由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贵阳供电段2024年第20次段长办公会会议集体决策通过,具备谈判条件。
2.本工程公布谈判的含税最高限价为193759.96元(含安全生产费15435.00元),不含税的最高限价为188116.46元,税率为3.0%。
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已包含机械台班费用(气镐、电动空气压缩机、内燃空气压缩机、汽车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单筒慢速卷扬机、载重汽车、混凝土搅拌机 、灰浆搅拌机、路面切割机、交流弧焊机、半自动切割机、多功能电锤钻、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及其他机具使用)。
3.本项目为“甲供材”总承包方式。属铁路营业线项目,税率3%。
4.本工程主材设备:由甲方采购。
5.谈判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单位谈判。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福泉站、凯里站。
2.建设规模:
凯里站、福泉站更换21.5米固定式投光灯塔(带爬梯、检修平台)4座,每座灯塔设LED 300W投光灯6盏,投光灯采取时控和就地控制方式,凯里站货场箱变内增设低压断路器、RS485接口电度表1套,敷设YJV22-0.6/1kV 5×25电力电缆515米、 敷设YJV22-0.6/1kV 5×16 电力电缆182米,电缆穿钢管保护直埋敷设。福泉站灯塔电源电缆利旧,投光灯维持既有控制方式不变,同步拆除4座旧灯塔。
3.招标范围:外包的批复的工程施工图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如产生废旧物资,中选单位应与贵阳供电段签订废旧物资回收协议,负责所有废弃材料设备、导线、横担金具、电杆等彻底拆除并清理场地,并将有色金属及设备及其他需回收的物资移交至招标人本项目所在工区、变电所或指定场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在投标报价时自主综合考虑此情况),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回收物资合格后,方可结清项目承包费用。
4.标段划分:无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签订合同、办理完成安全协议等后3日内开工。
(五)参选(谈判)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获取比选文件时已进入成都局集团公司施工单位信息库(同时经申请批准为贵阳供电段谈判施工库成员)且年度信誉评价为B级及以上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完成的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属营业线项目的,需附营业线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等。
4.项目经理: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一级或机电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2 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及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5.诚信要求。本次谈判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拒绝合作的。
(3)本次谈判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参选人依法进行限制。不得存在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存在在规定期限内被拒绝合作的。参选单位不得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不得在成都局集团公司零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不良行为公布期或成都局集团公司其它限制合作范围。
(4)诉讼及仲裁要求:参选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辖内失信要求:参选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不曾在谈判人(成都铁路局或铁路公司、站段)管辖范围内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6)对涉及诉讼及仲裁,参选人、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是否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是否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等辖内失信等方面,是否在成都局集团公司零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www.cd-rail。com)不良行为公布期或成都局集团公司其它限制合作范围。
(7)投标单位需提供对上述要求查询的有效证明的截图,参选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国家铁路局(www.nra.gov.cn) 查询失信行为“黑名单”,须提供参选人、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罪”查询结果的截图,在成都局集团公司零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www.cd-rail。com)查询不良行为公布期或成都局集团公司其它限制合作范围。参选人还可以提供不仅限前述具有政府公信力的网站的资料证明,并打印相关页面组入投标书内(截图应明晰看见网站网址及内容)。
(六)谈判方式:经本单位集体决策同意,本项目采用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谈判结果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注明的最高限价。
本项目通过在预审合格的贵阳供电段谈判施工单位库内,公开“摇珠”随机抽取一家符合本项目资质并同意参加谈判的单位。采用谈判方式议定合同价格,谈判时采用至少两轮谈判,最终谈判的价格原则上应低于谈判文件注明的最高限价1%以上。由评委按照文件文件中的评选办法决定中选候选单位。评审结果当众公布,并在95306网站公示。
(七) 谈判文件获取及递交:
1.谈判文件的获取:本谈判文件经批准后,谈判公告在国铁95306网站公告当日,将本谈判文件发给具备该项目谈判资格的所有施工库成员。如有故意拖延、设置障碍或提供不齐全文件(谈判方应提供审批的全套完整图纸等)等违规行为,可以向纪委举报。如设计院施工图中涉及选用行业的定型图集,只有编号无具体图纸时,当参选人提出需要,应给予提供获取方式予以支持。
2.谈判公告时间:挂网时间2024年6月11日,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6日(即公告5个自然日,公告结束日前应将谈判文件发施工库内所有单位)。
3.谈判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即公告日结束后3日内,进行“摇珠”抽取施工单位集体决策,即施工单位答复报名参加谈判的时间)。
4.谈判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09时30分-10时00分递交(计30分钟),2024年6月21日10时00分开标(即递交结束时间)。谈判报名日后给予2-5个自然日用于编制投标文件。
5.参加谈判的单位不缴纳谈判文件(含图纸等资料)成本费。
6.接受谈判的单位不得随意退出谈判,贵阳供电段可以将其移除“贵阳供电段20万元及以下工程施工库”,并可以进行信誉评价。
7.谈判地点:贵阳供电段段内本项目谈判会议室。
8.对于参选人在接受谈判文件后2个自然日内可提出的疑问,谈判人在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 个自然日前将答疑公布给参选人,不足2个自然日的,应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该答疑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报段工程管理办公室存。
9.谈判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截 止时间公布给参选人,不足2 个自然日的,应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报段工程管理办公室存。
(八)谈判要求:
1.投标时应注明含税报价和不含税报价及税率。
2.本项目最高限价预算按现行《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编制,报价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需自行按照该定额清单规则注明定额清单编码。定额清单内容为报价后施工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包括及人机料及间接费、税金等。
3.本谈判项目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及其他证照等证明文件的原件,但参选谈判人应当检查并测试所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清晰不变形,每个证件证明单独一页A4纸,且能够供谈判人现场通过扫描确认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和有效性。
4.财务金要求为第(2)种:
(1)参选人用于申请项目的营运资金承诺(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等)不应小于50万元。(高于谈判限价即可)
(2)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80万元。(建议高于谈判限价2-5倍)
5.谈判投标文件要求:
(1) 参选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财务、业绩、信誉资格文件。
(2)投标文件中资信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及书面承诺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3)参选人应按照谈判人对本项目的资质、项目经理、施工组织等方面提出的基于安全生产、技术、质量、进度、施工难点等以下方面的要求编制:
①施工组织措施应含:应急预案、消防、反恐、卫生疫情等基本措施,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为符合属地防疫规定的明确为健康的“绿码”人员。施工组织措施中的描述必须针对本工程项目内容。本工程如涉及多个施工工区(所)点,为保证按期完成,需施工组织措施中明确在30日内保证陆续全部开工的相关措施内容。开工后每天技工需保证5人以上。
(4)参选人必须按照本工程的要求,按照国家、铁路的技术、安全、质量、验收等规定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如涉及动火电焊切割内容,需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管理内容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焊工需为取得国家应急管理机构的焊接及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并与中标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响应比选谈判要求,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临时设施、过渡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既有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疫情防控、消防防控、应急预案、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施工设备表、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组成表等。
九、谈判评审办法。
1.采用经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2.评审时,合符本工程资质等要求的企业,如该企业因国家税务规定其开具的发票的税率不等于本项目给出的税金时,按照不含税价评审,合同金额按照中选的不含税价加上其可提供的发票的税金。
十、合同签订及发票开具:
1.谈判结束三日内在95306网站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三日(按照网站时间设置计),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存在,发布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下达后七日内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等。原则上施工承包合同内容按照谈判文件所附合同内容签订。
2.中选人应按本工程承包性质,根据国家税务机关规定,原则上开具结算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国家规定开具普票的除外),包工包料工程按照一般计税法开具9%的发票,甲供材劳务包工工程按照简易计税法开具3%的发票,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不含税价计算3%税率后开具发票。当税率发生变化时,其支付金额按照其不含税报价及新税率计算(国家明确给予企业如疫情临时优惠的按照规定办理)。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其它。
项目承办部门:袁高成电话:0851-88273757, 手机:15085812222
财计科:陈忠琪 电话:0851-88273752, 手机:13809467599
如有违规行为可向贵阳供电段纪委举报(电话:0851-88185166)。
第二部分 参选人须知
(一)工程质量要求:现行国家及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二)踏勘现场:不组织。
(三)工程分包:不允许。
(四)递交谈判申请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双面印刷,另附电子版谈判文件一套(电子文档按照word及PDF格式各一份)。
(五)公布的最高谈判限价。已包含了安全生产,风险包干等费用。本文件中如列明安全生产费,风险包干费的,则报价时需在报价汇总表中明示,同时,其安全生产费按照招标人公布的费用报价,风险费自行报价但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费用,且报价的安全生产费和风险费需按实验工计价。
谈判报价总额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谈判限价,参选报价总额为包干价,不再进行调整。
(六)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谈判申请资料要求:文件密封装袋,现场开封。
(八)价格谈判:本次谈判进行价格谈判,谈判为两轮。
(九)本项目承办方式:为“甲供材”承包方式,中选人应开具结算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供主材劳务工程3%,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按照国家规定3%)。
(十)谈判申请文件制作要求:
1.参选文件必须响应谈判文件的内容和标准。
2.谈判申请文件正本(附营业执照、资质、证照等证明文件)及副本、电子版壹套(U盘)装袋密封,封条盖章,现场开封。
3.谈判文件必须采用双面打印,胶装制作,封面加盖鲜章,对谈判文件明确要求的内容页加盖单位公章。
4.违反上述规定否则视为废标。
(十一)比选谈判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谈判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等被取消合作资格的。
第三部分 评选办法
(一)谈判评审办法。
1.采用经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合格的最低谈判价法。
即先对谈判申请文件进行且不限于采用询问、计算,验证比较网站网页、资料原件、市场价等内容的核查,经评审商务、技术、报价内容合格后,再按照参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所报总价最低的单位,为中选候选单位。
2.谈判申请文件必须响应谈判文件申请格式的内容和标准,否则视为废标。
报价超公布的最高限价为废标。
3.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一致的,按纸质正本内容为准评审。
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评审中发现并认定围标、串标的参选单位将被取消评审资格,并给予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谈判工作的处罚。
(二)其他说明:
- 谈判项目的合同格式及要求按照铁路局相关规定办理,合同的金额、项目、税金必须与投标谈判文件、中选通知书、评审报告一致。
- 谈判申请文件中应区分清单报价表格或定额报价表格。
三、谈判用评审表格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 | 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 | |
|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 |
2 | 形式评审(投标文件内容、格式审查) | 投标函 |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盖单位公章 | | |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 | | |
5 | 投标文件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且符合投标文件唯一 | | | |
6 | 资格评审(投标人资格、资质审查) | 营业执照 | 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且是否有效 | | |
8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且是否有效 | | | |
10 | 承包资质 | 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且是否有效 | | | |
11 | 项目经理 | 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且是否有效 | | | |
12 | 工程(劳务)业绩 | 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 | |
13 | 投标人信誉评审 | 诉讼及仲裁 | 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 |
14 | 履约情况 | 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 | |
15 | 行贿犯罪情况 | 谈判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近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 | |
16 | 辖内失信 | 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行为“黑名单”执行期,有无“行贿罪”及不良行为公布期内或成都局其它限制合作范围 | | | |
17 | 响应评审(投标人承诺、施组评审) | 工期目标 | 承诺按照计划要求的工期完成工程 | | |
18 | 质量、安全目标 | 承诺使用内容达到国家及铁路质量要求 | | | |
19 | 环、水保目标 | 承诺我们施工,重视环、水保工作 | | | |
20 | 合同条款确认 | 承诺按照铁路规定的合同格式执行 | | | |
21 | 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标准 | 承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 | | | |
22 | 报价评审(投标人报价) | 报价总额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 |
23 | 总承包风险费 | 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费用 | | | |
24 | 安全生产费 | 按照谈判人公布的费用报价 | | | |
25 | 已标价工程(作)量清单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 |
26 | 报价明显偏低 | 能合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
27 | 含税报价 | | | | |
28 | 不含税报价 | | | | |
税率 | | | | ||
| | 审查情况 | | | |
项目谈判评审表
评委签字: : : 日期
四、中选通知书
中选通知书
贵供2024第xx号
(中选人名称):
你方于(递交比选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日期)所递交的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项目施工比选谈判申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选人。
中选价:含税元,不含税元,税率%。
工期:90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比选谈判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中选结果通知书
(未中选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选人名称)于年月日(比选谈判申请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比选谈判申请文件,确定(中选人名称)为中选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比选谈判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四部分 本项目工程(作)量清单
(工程含甲供材项目适用)
1.工程(作)量清单说明
1.1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作)量清单中所列工程(作)量是投标人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工程发包用,工作量清单为劳务分包用。
1.2 在评审过程中,招标评审小组对投标人已标价工程(作)量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错误,按照“评选办法”约定的原则进行算术性校核和修正。
1.3 实际计量应按经审核的施工图计算,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已完合格工程数量。
1.4 中标后,合同所列工程(作)量的变动,丝毫不会使合同条款无效或降低,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以及修复任何缺陷(含保修期)所需的全部费用。
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作)量清单表格填写。工程(作)量清单计价表中的每一项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工作量清单的有关项目的单价或价格中。
2.3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已被计入已标价的工程(作)量清单所列各项目中。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已被计入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与价格,均已包括了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填料费、措施费、间接费、税金和一般风险费用、安全生产费以及因本项目施工拆除的旧料搬运费用等,除非合同及工作量清单另有约定。
工程(作)量清单包含以下表 4-1~表 4-7及其附注、备注、说明等,其中比选(谈判)文件中如给出安全生产费、风险包干费的,应在表4-4工程(作)量清单报价汇总表单独列出,表4-5工程(作)量清单计价表中的报价则不含安全生产费、风险包干费;如招标比选(谈判)文件中没有给出安全生产费、风险费的,则在表4-5工作量清单计价表中的报价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风险费用。
参选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国家规定计税),劳务项目可以按国家规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列增值税。
2.4 投标人报价中应对涉及工程质量的主要直接费的降低进行说明,工人工资、社会保障等不得低于国家或工程所在地规定的标准。
2.5 承包人必须完成工程(作)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工作项目,但不能得到另外的结算和支付。
2.6 对作业方法和材料的一般要求或说明,不必重复或摘要写入工程(作)量清单内。给工程(作)量清单各支付项标价前,须参阅合同文件的有关部分。
2.7 安全生产费应按规定报价,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规范使用,确保需要。
2.8 甲供材料设备费不纳入公布的最高限价和签约合同价格。
3.其他说明
3.1甲供设备自交货地点至安装地点的运杂费已包含至清单报价总价中。
3.2安全生产费是指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铁路工程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铁路工程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需做到据实际发生情况而验工。
3.3总承包风险费是指由总承包单位为支付风险费用计列的金额,风险费用包括的内容在合同中约定。总承包风险费由投标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自主填报,但不得高于招标比选(谈判)文件的价格。需做到据实际发生情况而验工。
4. 工程(作)量清单
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提供表 4-1~表 4-3;参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填写表4-4~表4-7,并共同形成已标价工程(作)量清单。
表4-1工程(作)量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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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 节 | 工作项目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七章 | 19节 | 电力 | 处 | 1 |
| | 一、供电线路 | 处 | 1 |
| | 电力电缆敷设2~(4+1)芯 16mm2以内 | hm | 1.8 |
| | 电力电缆敷设2~(4+1)芯 25mm2以内 | hm | 5.1 |
| | 1kV及以下电力电缆终端头制安 热缩式 35mm2以下 | 个 | 6 |
| | 电力电缆头沿引入桩安装 | 个 | 6 |
| | 混凝土路面开挖及修复 C30 厚≤200 | 10m2 | 18.5 |
| | 汽车清运余土 | m3 | 37 |
| | 人力挖填硬土电缆沟 深≤1.0m | hm | 1.85 |
| | 人力打孔、爆破挖填软石电缆沟 深≤0.8m | hm | 1.85 |
| | 电缆沟、坑夯实 | 10m3 | 12.95 |
| | 铺砂盖砖 1~2根 | hm | 2 |
| | 镀锌钢管敷设 管径40 [/2240014,2240009,10.3] | 10m | 20 |
| | 镀锌钢管敷设 管径32 [/2240014,2240007,10.3] | 10m | 17 |
| | 混凝土电缆槽敷设 单孔 [/1423508,,0] | hm | 3 |
| | 混凝土电缆槽包封抹面 | 10m2 | 15 |
| | 二、电源设备 | 所 | 1 |
| | 安装空气开关 | 个 | 1 |
| | 低压塑壳断路器 16A | 个 | 1 |
| | 电度表安装 | 个 | 1 |
| | 电度表(带485接口) | 只 | 1 |
| | 三、其他电力 | 座 | 4 |
| | 硬土坑开挖及回填 深≤2.0m | 10m3 | 4.792 |
| | 次坚石坑非爆破开挖及回填 深>2.0m | 10m3 | 4.792 |
| | 基础浇筑 | 处 | 4 |
| | 垂直接地极制安 硬土 | 根 | 16 |
| | 户外接地母线敷设 扁钢 | 10m | 6 |
| | 接地电阻调试 | 组 | 4 |
| | 构架接地 | 处 | 4 |
| | 垂直接地极制安 硬土 | 根 | 4 |
| | 户外接地母线敷设 扁钢 | 10m | 4 |
| | 接地电阻调试 | 组 | 4 |
| | 灯塔防撞墩 | 个 | 4 |
| | 五、附属工程 | 所 | 1 |
| | 格构式投光灯塔拆除 | 座 | 4 |
| | 固定式投光灯塔电气安装 塔高21m以内 | 座 | 4 |
| | 废旧运输 | 项 | 1 |
备注:如材料、机械、设备费用在表 4-2-1 《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表 4-3-2 《自购(乙供)主要设备数量表》和表 4-3-1《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列明需投标单位报价的,则在表4-5 《工作量清单计价表》相关清单内容报价时不再包含已列明报价的材料、机械、设备费用费用。
表4-2 材料数量及价格表
表 4-2-1 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工程1页共1页
序号 | 工料机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1 | 低压电力电缆YJV22-0.6/1kV 5x16mm2 | m | 182 | 78 |
2 | 低压电力电缆YJV22-0.6/1kV 5x25mm2 | m | 515 | 114 |
表 4-2-2 乙方主要自购材料数量及价格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工程第1页共1页
序号 | 工料机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1 | 普通水泥 32.5 级 | kg | 1888 | 0.39 |
2 | 普通水泥 42.5 级 | kg | 40229.48 | 0.4 |
3 | 碎石 16以内 | m3 | 58.46 | 58 |
4 | 碎石 40以内 | m3 | 48.3 | 58 |
5 | 中粗砂 | m3 | 80.66 | 58 |
6 | 细砂 | m3 | 19.08 | 58 |
7 | 粉煤灰(混凝土工程) | kg | 6906.38 | 0.25 |
8 | 普通石油沥青 65甲、60乙 | kg | 0.5 | 4.5 |
9 | 道路石油沥青 100甲、100乙、180号 | kg | 27.2 | 4.5 |
10 | 标准砖 240×115×53 | 千块 | 1.64 | 340 |
11 | 单电缆混凝土槽 1000×160×160(80直型) | 根 | 304.5 | 40 |
12 | 带肋钢筋(HRB400) Φ<18,≥28 | kg | 1209.58 | 3.771 |
13 | 镀锌扁钢 Q235-A | kg | 174.22 | 4.7 |
14 | 钢板 Q235-A δ=7~40 | kg | 18.5 | 3.824 |
15 | 白铁皮 δ=0.2 | kg | 0.69 | 3.17 |
16 | 工具钢 实心 | kg | 16.75 | 4.09 |
17 | 镀锌钢绞线 | kg | 0.66 | 9.23 |
18 | 镀锌低碳钢丝 Φ0.7~5 | kg | 46.43 | 3.84 |
19 | 镀锌焊接钢管 DN32×3.25 | m | 175.1 | 15.35 |
20 | 镀锌焊接钢管 DN40×3.5 | m | 206 | 18.7 |
21 | 镀锌焊接钢管 | kg | 207.6 | 4.64 |
22 | 紫铜线 Φ2 | kg | 0.6 | 85 |
23 | 组合钢模板 | kg | 91.67 | 3.94 |
24 | 组合钢支撑 | kg | 37.81 | 3.94 |
25 | 组合钢配件 | kg | 95.47 | 4.65 |
26 | 铁件 | kg | 4.08 | 4.5 |
27 | 工业用凡士林 40号 | kg | 0.02 | 10.29 |
28 | 萘系减水剂 | kg | 330.32 | 2.32 |
29 | 醇酸调和漆 | kg | 1.2 | 8.84 |
30 | 醇酸防锈漆 C53-1 红丹、锌灰 | kg | 0.6 | 9.81 |
31 | 硝铵炸药 | kg | 33.06 | 9.45 |
32 | 火雷管 8号 金属壳 | 个 | 95.11 | 1.72 |
33 | 导火索 棉纱 | m | 147.22 | 1.29 |
34 | 聚氯乙烯软管 d5×1 | m | 3.68 | 0.3 |
35 | 半硬质聚氯乙烯管 D50 | m | 21.82 | 6.4 |
36 | 塑料异型管 Φ5 | m | 0.11 | 0.44 |
37 | 聚氯乙烯绝缘软带 20×40 | kg | 0.84 | 8.63 |
38 | 塑料胶粘带 20×20m | 卷 | 4.8 | 3.36 |
39 | 六角螺母 Q345(16Mn) | kg | 45.84 | 7.49 |
40 | 镀锌普通螺栓带帽 | kg | 28.93 | 7.33 |
41 | 普通钢垫圈 | kg | 5.69 | 5.87 |
42 | 电焊条 钢 | kg | 33.97 | 6.83 |
43 | 焊锡 | kg | 0.9 | 55.31 |
44 | 钢管卡 | kg | 1.21 | 6.95 |
45 | 铭牌 搪瓷 | 个 | 27.88 | 3.65 |
46 | 铜接线端子 DT-35 | 个 | 24.12 | 8.36 |
47 | 热缩式电缆终端头 RST-1 1kV | 套 | 6.06 | 249.84 |
48 | 地脚螺栓 M24×950 | 根 | 73.44 | 32.5 |
49 | 自粘性橡胶带 0.22×25 | 卷 | 11.04 | 7.99 |
50 | 黑胶布 宽20 长30m | 卷 | 0.69 | 5.87 |
51 | 基础螺栓 | kg | 1189.49 | 6.56 |
52 | 软铜绞线 | kg | 0.84 | 85 |
53 | 终端头卡子 1.5×40 | 个 | 6.03 | 1.28 |
备注:1.本项目除列明的甲供材料、设备、机械费外,完成工(程)作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所需辅材及相关设备、工具、机械台班等费用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另行注明的除外)。
2.甲供设备由贵阳供电段组织运到工区、变电所最近公路处,如需下货及搬运到变电所等库房费用由参选人负责。自购(乙供)设备由中选单位承担运费。
表 4-2-3废旧物资回收清单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1页共1页
序号 | 废旧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理论回收数量(座) | 回收率 | 计划回收重量(kg) | 有色金属含量 | 存放地点 | 备注 |
1 | 格构式投光灯塔 | 钢结构 | 座 | 4 | 4 | 100% | | | 材料科 | |
备注:负责所有废弃材料设备、导线、横担金具、电杆等彻底拆除并清理场地,并将有色金属及设备及其他需回收的物资移交至招标人本项目所在工区、变电所或指定场所(费用由乙方负责,在投标报价时自主考虑),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回收物资合格后,方可结算项目承包费用。
表4-3 设备清单表
表 4-3-1 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1页共1页
序号 |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 交货地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1 | 21.5米固定式投光灯塔(含配电箱) | 凯里水电工区 | 座 | 4 | 42000 |
2 | 300W LED投光灯 | 套 | 24 | 3500 |
表 4-3-2 自购(乙供)主要设备数量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1页共1页
序号 |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 技术条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建议含税单价(元)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表 4-3-3 设备费汇总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 页共 页
名称 | 含税金额 (元) |
1.甲供设备费合计 | |
2.自购设备费合计 | |
3.甲供设备自交货地点至安装地点的运杂费 | |
设备费总额(2+3) 元 (结转“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
备注:1.本项目除列明的甲供材料、设备、机械费外,完成工(程)作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所需辅材及相关设备、工具、机械台班等费用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另行注明的除外)。
2.甲供设备由贵阳供电段组织运到工区、变电所最近公路处,如需下货及搬运到变电所等库房费用由参选人负责。自购(乙供)设备由中选单位承担运费。
表4-4 工程(作)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 页共 页
章号 | 节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第一章 | 1 | 拆迁工程 | | ||
第二章 | | 路基 | | ||
| 2 | 区间路基土石方 | | ||
| 3 | 站场土石方 | | ||
| 4 | 路基附属工程 | | ||
第三章 | | 桥涵 | | ||
| 5 | 特大桥 | | ||
| 6 | 大桥 | | ||
| 7 | 中桥 | | ||
| 8 | 小桥 | | ||
| 9 | 涵洞 | | ||
第四章 | | 隧道及明洞 | | ||
| 10 | 隧道 | | ||
| 11 | 明洞 | | ||
第五章 | | 轨道 | | ||
| 12 | 正线 | | ||
| 13 | 站线 | | ||
| 14 | 线路有关工程 | | ||
第六章 | | 通信、信号及信息 | | ||
| 15 | 通信 | | ||
| 16 | 信号 | | ||
| 17 | 信息 | | ||
| 18 | 灾害监测 | | ||
第七章 | |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 | ||
| 19 | 电力 | | ||
| 20 | 电力牵引供电 | | ||
第八章 | | 房屋 | | ||
| 21 | 旅客房屋 | | ||
| 22 | 其他房屋 | | ||
第九章 | |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 | ||
| 23 | 给排水 | | ||
| 24 | 机务 | | ||
| 25 | 车辆 | | ||
| 26 | 动车 | | ||
| 27 | 站场 | | ||
| 28 | 工务 | | ||
| 29 | 其他建筑及设备 | | ||
第十章 | 30 | 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 | ||
第十一章 | 31 | 其他费(不含风险包干费) | | ||
第一章~第十一章清单合计(不含安全生产费) A | | ||||
设备费 B | | ||||
安全生产费 C | | ||||
风险包干费 D | | ||||
含税报价总额(A+B+C+D) | | ||||
不含税报价总额(A+B+C+D) | | ||||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甲供材项目按简易计税法)标明报价中包含的增值税数额 | Xxxx 元 | 税率 | % |
其中:安全生产费需按照比选谈判人公布的价格报价,风险包干费自行报价。高于比选文件公布价均为无效。
表4-5 工程(作)量清单计价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 页共 页
清单 第七章 电力牵引供电 | ||||||
章号 | 节号 | 名称 | 计量 单位 | 工程数量 | 含税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七 | 19 | 电力 | 处 | | | |
| | 一、供电线路 | 处 | | | |
| | …… | | | | |
第七 章 合计xxxx元 |
备注:如材料、机械、设备费用在表 4-2-1 《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表 4-3-2 《自购(乙供)主要设备数量表》和表 4-3-1《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列明需投标单位报价的,则在表4-5 《工作量清单计价表》相关清单内容报价时不再包含已列明报价的材料、机械、设备费用费用。
表4-6 材料费计算表
表4-6-1 甲供材料费计算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 页共 页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交货 地点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金额(元) | |
单价 | 合价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表4-6-2 主要自购材料价格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 页共 页
序号 | 材料名称及规格 | 计量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 | | |
| | | |
| …… | | |
备注:1.本项目除列明的甲供材料、设备、机械费外,完成工(程)作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所需辅材及相关设备、工具、机械台班等费用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另行注明的除外)。
2.甲供设备由贵阳供电段组织运到工区、变电所最近公路处,如需下货及搬运到变电所等库房费用由参选人负责。自购(乙供)设备由中选单位承担运费。
表 4-6-3废旧物资回收清单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1页共1页
序号 | 废旧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理论回收重量(kg) | 回收率 | 计划回收重量(kg) | 有色金属含量 | 存放地点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负责所有废弃材料设备、导线、横担金具、电杆等彻底拆除并清理场地,并将有色金属及设备及其他需回收的物资移交至招标人本项目所在工区、变电所或指定场所(费用由乙方负责,在投标报价时自主考虑),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回收物资合格后,方可结算项目承包费用。
表4-7 设备费计算表
表4-7-1 甲供设备费计算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 页共 页
序号 |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 交货地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金额(元) | |
单价 | 合价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表4-7-2 自购设备费计算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 页共 页
序号 |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 技术条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金额(元) | |
单价 | 合价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表4-7-3设备费汇总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 页共 页
名称 | 含税金额 (元) |
1.甲供设备费合计 | |
2.自购设备费合计 | |
3.甲供设备自交货地点至安装地点的运杂费 | |
设备费总额(2+3)元 (结转“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
备注:1.本项目除列明的甲供材料、设备、机械费外,完成工(程)作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所需辅材及相关设备、工具、机械台班等费用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另行注明的除外)。
2.甲供设备由贵阳供电段组织运到工区、变电所最近公路处,如需下货及搬运到变电所等库房费用由参选人负责。自购(乙供)设备由中选单位承担运费
表4-8 工程(作)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
| |||||||||||
节号 | 名称 | 计量 单位 | 综合单价组成(元) | 综合单价 (元)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使用费 | 施工措施费 | 现场经费 | 间接费 | 利润 | 税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作)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分析表
单位:xxxx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第 页共 页
共 页
备注:1.本表投标前应完成(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当比选评审小组通知需要提供本表时,应按时提供 。2.劳务项目不需要此表
第五部分 谈判申请文件格式
第一节:封面格式
贵阳供电段 项目 谈判申请文件 参选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第二节 谈判申请文件组卷要求
目 录
一、 参选函
1-1 参选函。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 参选报价
谈判报价表(已标价工程(作)量清单)。
四、 资信资料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资质证书。
4-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经理证书。
4-5其他相关证明、证书等。
4-6投标人财务、业绩、信誉(含投标人无诉讼及仲裁、无辖内失信等证明、承诺,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格文件。
五、施工(劳务)组织设计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施工(劳务)组织设计提出基于安全生产、技术、质量、进度、施工难点、消防、反恐防暴、卫生防疫、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按照国家、铁路的技术、安全、质量、验收等规定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响应上述要求,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5-1工程概况;
5-2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5-3临时设施、过渡实施方案(如涉及);
5-4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5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5-6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
5-7既有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营业线项目);
5-8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5-9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施工设备表;
5-10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组成表。
5-11消防、反恐防暴、卫生防疫、应急预案等。
六、资格审查资料
6-1 企业年营业额资料。
6-2 企业财务状况表。
6-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5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七、 其他说明及承诺
1.投标单位需对本招标比选谈判文件中所列《评审表》内容,作出书面响应、承诺。投标文件必须包含招标比选谈判文件内要求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含技术、安全方案)等,且并不仅限于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环、水保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的书面确认及承诺。
2.投标文件中,资信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及书面承诺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一、参选函
1-1 参选函
(投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比选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参选总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含税人民币¥ 元。税率% ,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参选函递交的参选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谈判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十一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本参选函连同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将构成你、我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必须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比选谈判申请文件或任何比选谈判申请文件。
参选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参选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比选谈判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参选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三、参选报价
工程(甲供材)项目附工程量清单,劳务项目附工作量清单
四、资信资料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资质证书。
4-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项目经理证书。
4-5其他相关证明、证书等。
4-6参选人财务、业绩、信誉(含投标人无诉讼及仲裁、无辖内失信等证明、承诺,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资格文件。
五、施工(劳务)组织设计
必须针对比选谈判人提出的涉及铁路安全生产组织的施工(劳务)组织要求进行响应,必须针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劳务)组织设计。
六、资格审查资料
表6-1 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表6-2 企业年营业额资料。
表6-3 企业财务状况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表6-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表6-5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七、承诺。
(一)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说明。
(二)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环、水保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的承诺。
(三)合同签订及发票开具、支付承诺。
(四)其他本项目要求的承诺。
资格审查资料(根据投标单位实际情况填写):
表6-1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
参选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机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总工程师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注:本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表6-2 企业年营业额资料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
参选人名称: | |
2021年~ 2023年(近3年)年营业收入(仅指施工单位建安工程) | |
年份 | 年营业额(万元) |
| |
| |
| |
| …… |
近年平均 | |
备注 | |
表6-3 企业财务状况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
2021年~2023年(近3 年)的实际资产和负债统计:
财务资料 | 年~ 年(近3 年)(万元) | ||||
| | | | | |
1. 资产总额 | | | | | |
2. 流动资产 | | | | | |
3. 负债总额 | | | | | |
4. 流动负债 | | | | | |
5. 税前利润 | | | | | |
6. 税后利润 | | | | | |
表6-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
序号 | 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
2 | 项目所在地 | |
3 | 发包人名称 | |
4 | 发包人地址 | |
5 | 发包人电话 | |
6 | 合同价格 | |
7 | 开工日期 | |
8 | 竣工日期 | |
9 | 承担的工作 | |
10 | 工程质量 | |
11 | 项目经理 | |
12 | 技术负责人 | |
13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14 | 项目描述 | |
注: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单位章。
表6-5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
参选人名称: | |
参选人在2021年6月~2024年6月(递交比选谈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
参选人在2021年6月~2024年6月(递交比选谈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是否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
参选人及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在 2023年6月~2024年6月(递交比选谈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是否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对参选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查询是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 |
参 选人是否 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选人是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否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是否在成都局集团公司零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不良行为公布期或成都局集团公司其它限制合作范围。 | |
注: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和合同纠纷材料。
说明:根据投标单位实际情况填写、盖章。
七、承诺。
(一)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
投标人名称: | |
2021年~2023年(近3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 | 近3年,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 |
2021年~2023年(近3年)内企业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 近3年,无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
2021年~2023年(近3年)企业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 | 近3年,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说明:根据投标单位实际情况填写、盖章。
(二)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环、水保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的承诺。
项目名称: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期 | 日历天 | |
2 | 质量标准 | 符合铁路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3 | 投标范围 | 本工程谈判文件所示全部范围 | |
4 | 投标有效期 | 严格按“比选谈判文件”执行 | |
5 | 权利义务 |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6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严格执行“铁路各专业规范、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铁路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 |
7 | 投标人自行分包内容 | 不分包 | |
8 | 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
9 | 安全目标 | 严格按“比选谈判文件执行” | |
10 | 环境、水土保护目标 | 严格按“比选谈判文件”执行,文明施工,注重环境保护。 | |
11 | 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 未发生诉讼仲裁 | |
12 | 合同条款确认 | 完全确认招标文件载明的合同条款 | |
13 | 违法及重大责任事故 | 无违法及重大责任事故 | |
说明:根据投标单位实际情况填写、盖章。
(三)合同签订及发票开具、支付承诺。
1.我公司如中选,按铁路规定的施工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等。合同签订单位即为比选谈判投标时单位。
2.根据本项目的承包方式,将按照本项目的比选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家税务机关规定,原则上开具结算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国家规定开具普票的除外),包工包料工程按照一般计税法开具9%的发票,甲供材劳务包工工程按照简易计税法开具3%的发票,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不含税价计算3%税率后开具发票。当税率发生变化时,其支付金额按照其不含税报价及新税率计算(国家明确给予企业如疫情临时优惠的按照规定办理)。
3.如需第三方审价,其结算费用按照第三方审价结果办理。如发生审价后需扣回已支付的费用时,接到退回已付资金的要求后1个月内退回贵阳供电段。
4.项目验工支付按照合同签订的单位办理支付。
5.质保金按结算款的3%执行,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
6.承诺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使用农民工)。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工程发包(含甲供材)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发包(含甲供材)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
1.工程中选后,按集团公司规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承诺书等合同附件。涉及局、段集采材料时,须在合同中明确由甲方支付。中选人应按国家税务机关规定,开具结算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中将载明不含税价和含税价(包工包料项目9%,甲供材料项目、劳务项目3%)。如需进行第三方审价时,完工后,工程款只能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按照第三方审价结果支付工程款。工程保修金按国家规定为3%,自正式验收之日保修一年。
2.涉及合资铁路的项目,按其合同规定办理,承办部门应与合资公司联系确定是否签订三方合同或在合同中注明本项目属xx合资公司项目。便于今后开具合适的发票。
3.根据建设工程具体实际,填写合同文本留白内容。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次施工事项,请填写“/”。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方三份,乙方 三 份。
5.原则上,正本原件中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应为手签。
6.第七条“价款支付与调整”,应与第一条相关条款对应。
7.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3种方式,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8.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可在“其他约定”条款处填写,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9.合同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或增减的,签订时应进行更新或增减。
10.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填写相应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 方(铁路发包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乙 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范围 :
(五)承包方式:甲供材。
(六)工程价格采用: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暂定总价
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其中含税价款 元,不含税价人民币元,税款元,税率%。最终结算以第三方的审价报告总价或以铁路局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查部门审查批复为准,但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第三方审价采取现场实际工程量审核,单价以施工期间信息价为准(若工程经过招标,则单价以中标价为准)。
若乙方聘用农民工,乙方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乙方使用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中人工费用元,双方同意将人工费用单独结算,单独支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铁路相关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
(八)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二)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三)工程总日历天数90天。
实际以批复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第三条 工期延误。
(一)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7 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2天内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三)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
3.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 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xxx,任项目负责人 。
(二)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职责:xxx,全面负责工程监理工作。
(三)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 xxx,履行项目经理职责。xxx为施工对接联系人(如有)。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开工前7日将工程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方。
(二)甲方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时间分别为:开工前3-7天。
(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
(四)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保证具有投标时承诺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符合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相关资质,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
(一)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提供时间为:每月20日前 。
(二)乙方应在2024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三)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四)在工程验收并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五)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六)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七)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九)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
(十)乙方负责做好进场开工前的现场技术交底工作,根据项目施工范围和影响,与铁路通信、信号、工务、供电、房建、供水、车站等设备管理单位联系,探明施工地段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备的准确位置,查明管线数量及走向,完成对接和书面签认。
(十一)乙方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货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携带统一证件出入施工区域。
(十二)在货场内动火或使用产生火花的机具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并做好防护措施。
(十三)乙方负责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防疫、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并承担发生的问题和费用。
(十四)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包括所有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劳务人员等)办理人身伤害、劳动安全保险,乙方人员发生的任何人身、劳动安全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乙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不能免除其继续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十六)乙方开具发票后应及时派专人或者使用特快专递方式将发票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十七)乙方在生产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期间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经济损失。
(十八)安全生产责任险:
R投保 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
□不投保
(十九)农民工:(乙方使用农民工/乙方承诺不使用农民工)。
(二十)乙方应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做好农民工工作量统计核算并向甲方申报,未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乙方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乙方使用的农民工工资,每月月末20日内向甲方提报本月人工费使用情况,由甲方依据第七条(三)款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至专用账户;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将扣除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乙方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二十一)乙方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并提交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劳动合同、农民工身份证,乙方应在所提交的资料中签字、盖章确认,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二)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代替乙方先行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甲方支付后,相应扣减乙方的合同款项,或者依法向乙方进行追偿,且乙方需承担甲方追偿款项过程中所发生的第三方法律服务费用等。
(二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乙方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如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需配合甲方办理征地拆迁相关手续(征拆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乙方要根据施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出现轨道变形失稳、设备设施侵限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有效处置。
第七条 价款支付与调整。
(一)工程预付款: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2 种方式。
1.工程预付款,工期少于一年的,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价款(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的/ %支付;超过一年的,按照当年预计完成投资额(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的/ %支付。
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预付款银行保函/ 日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 %,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
预付款抵扣方式为:/。
2. 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二)工程进度款(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1 种方式。
1.采用月预支、季度结算、竣工清算的方式拨付。
(1)月份预支工程款:按批准月度验工估价的70%扣除应扣款后拨付。
(2)季度结算工程款:按批准的季度验工计价的90%扣除月份预支的工程款和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备料款)拨付。其中,第四季度按年度开累验工计价的90%并扣除应扣款后拨付。
(3)竣工结算工程款:按批准的竣工结算值(末次验工计价)的97%扣除已拨付的工程款拨付。
工程款给付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 总造价(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百分比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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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且甲方结算完成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
(三)人工费。
甲方在每个月开始的15个工作日内前将审核后的上个月人工费用拨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合同价款的调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1 种方式执行:
1.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除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之外,工程总价不作调整。
2.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作量的增加需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经甲方确认后的工作量方可计入合同总价的计算。
3.暂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总价最终结算价以概(预)算审查所审定价为控制依据(中标价高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概算所批复的建安费控制;中标价低于概算所批复建安费的,结算价按中标价控制),然后结合最终验工计价等程序办理。
(五)增值税发票。
乙方应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一般计税方法 þ简易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该项目为合资铁路公司委托成都局集团公司项目,贵阳供电段为执行单位的,按照目前铁路工程管理模式,需开具发票给合资铁路公司)。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
纳税人识别号:915201029144030845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源南路197号
电 话:0851-88273753
开户银行:贵阳市建设银行二戈寨支行
银行账号:5200 1614 0360 5250 1309
合资公司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所使用的主材料由甲方供应。具体购买材料清单内容可附件列表。
(二)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负责保管时,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负责供应材料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约定提供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并补齐数量。
(四)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材料的价格、质量标准等,乙方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随时检查,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项目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验收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
(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四)乙方在工程验收前7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结果。
(五)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
(六)乙方在验收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3 套(原件至少1套)。
第十条 设计变更。
(一)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甲方应在变更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7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施工中如乙方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二)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三)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竣工结算。
(一)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日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甲方在14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30日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
(三)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
第十二条 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3 %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14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按照现行国家、铁路相关规定执行。
(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3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退还质量保证金后,工程质量保修仍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及其它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属于终身质量负责制的,其它具体质量保修年限的相关要求(例如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地面防水工程5年;供热系统为2个供暖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装修工程为2年等)严格执行,由乙方继续承担质量保修和工程质量责任。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
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
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9.乙方未按照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施工,未能在约定竣工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挖断地下管线及其他隐蔽设备,造成行车事故的。
11.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第三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和事故。
(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0.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直接从甲方应支付价款中扣除。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包括延误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办理技术交底,延误签订相关施工安全协议。)
(三)乙方存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2、3、7项中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本条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30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四)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各类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人身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以及第三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和事故,由乙方向甲方和第三方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和其它后果责任。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及时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到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拒绝履行安装施工等其他合同义务。
(六)若乙方承诺不使用农民工但又擅自使用的或实际施工农民工与向甲方申报不一致的,或者乙方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未及时统计农民工工作量、未及时向发包人申报拨付工资申请,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20%;乙方未能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矛盾纠纷,引发农民工到甲方、甲方上级机关或政府部门讨薪事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30%;乙方承担的上述违约金由乙方通过其他方式支付,不得在本合同人工费用中直接扣除,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自逾期未支付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三)因铁路企业规定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施工量结算支付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除合同解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五)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富源南路197号
邮政编码:550011
收件人:袁高成 手机号码:15085812222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或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适用于国铁集团所属单位)。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
(三)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
(一)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四)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或者合同签订后内,按合同金额的%,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或提交银行出具的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2.担保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担保范围为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履行的所有义务。
3.在担保有效期内,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付或向担保银行索赔,且乙方应在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或恢复履约保函担保金额,否则应以未补足/恢复的金额为基数自应补足/恢复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日内,甲方不计息退还。
(五)负责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保证运输畅通。
(六)负责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或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七)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八)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九)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十一)其他:其余凡需要另行增减的内容描述均在此增减描述,原则上不得在前文其他地方增减条文:
1.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业务外包安全补充协议、廉政协议书、承诺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同意,本合同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合同
4.中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表及废料回收清单。
5.本工程承包方式为甲供料方式。乙方应按本工程承包性质,根据国家税务机关规定,原则上应开具结算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国家规定开具普票的除外)。按招标文件,执行一般计税方法的开具9%的发票,执行简易计税方法的可以开具3%的发票,其中,包工包料工程开具9%的发票,甲供材劳务包工工程可以开具3%的发票,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按照国家规定计税开具发票。当国家税率发生变化时,其支付金额按照其不含税报价及新税率计算(国家明确给予企业如疫情临时优惠的按照规定办理)。
6. 若乙方聘用农民工,项目合同金额、工期等符合国家及银行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时,乙方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照其支付流程及规定执行。未达到国家及银行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工程合同金额、工期等条件时,施工单位在办理工程款支付时,应提供“我单位承担的XXXX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已及时足额支付,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责任,同时,贵阳供电段可以从应付本单位项目价款中扣留款项,支付给农民工”的承诺书,方可支付项目价款。如有不实,贵阳供电段据此扣留款项,支付给农民工。
参考相关资料,铁路工程工程款中农民工工资一般为:属包工包料项目可参考按约为合同工程款的25%以上估列。但“甲供材”、“劳务分包”项目,以人工费为主的,可按照合同价的60%以上估列。
7.工程价款调整:
(1)实际完成的所有工作项目名称和数量与中选的《工程(作)量计价报价表》一致的不作调整。
(2)预计结算价格在合同总价内,属中选的《工程(作)量清单计价报价表》及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含设计批复漏项)内的项目,发生数量增减时,按贵阳供电段变更规定办理且同意后实施,可据实验工,并做好据实验工说明报告及相关资料。结算单价按中选价格。
(3)预计结算价格超过合同总价,属中选的《工程(作)量清单计价报价表》及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含设计批复漏项)内的项目,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按贵阳供电段变更规定办理且同意后实施。
(4)增加、变更的项目不属于中选的《工程(作)量清单计价报价表》及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时,必须先办理变更手续,“先批准后实施”。
(5)若项目有增减调整的工作项目名称和数量在中选的《工程(作)量清单计价报价表》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单价,可参考套用现行批复设计预算的定额中相近内容进行计价。
(6)如中选的《工程(作)量清单计价报价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考近期集团公司实际采购价格,仍无法解决的,以双方市场询价为准,执行市场询价,询价双方及监理(如有)签字同意后实施采购,结算时附有实际采购价格、数量的凭据。
(7)安全生产费及风险包干费均据实验工。安全生产费中涉及开工时属一次性配置,如安全帽等,或施工过程中必须一次性完成安全措施布置的,如安全防护网、栏杆需一次性完成等,因工程(作)量减少但并不影响前述安全生产费项目已产生完整支出的,经甲方确认的,可不予减扣因工程(作)量减少而发生相关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减少的费用;但提前已明确工程(作)量减少的,该安全生产费支出项目停止布置或未实际产生的,该部分减少的工程(作)量引起的安全生产费减少部份,不得验工,应做到据实际发生情况而验工。
8.本项目是/ 铁路公司(合资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实施项目,由贵阳供电段作为项目执行单位具体实施,不需签订三方合同时,本项目开具的发票抬头单位名称为 /。
9.承包单位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公布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内容,拆除并回收废旧料,并送达指定场所(费用由乙方负责,在投标报价时自主考虑),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回收物资合格后,方可结清项目承包费用。
10.施工(劳务)单位同意按照《贵阳供电段零小工程施工单位关系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11.合同附件如下:
合同附件1:安全生产协议
合同附件2:业务外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合同附件3:零小工程廉政协议书
合同附件4:单位及负责人承诺书
合同附件5:疫情防控补充协议
合同附件6: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合同附件7:贵阳供电段废旧物资回收协议
合同附件8:承包内容列表(据实,附中选的工程(作)量清单计价报价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与(乙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1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在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为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牵头协调办理营业线施工有关手续;向施工单位传达所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的管理规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6.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营救,根据国家和铁路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工)的安全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从事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所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的管理规定,细化施工方案,严格营业线施工计划管理,加强现场监控,确保运输、施工和人身安全。
6.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对于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及水上(下)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如果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经理应承担管理责任。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工程施工前,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10.提供为确保安全生产施作必要的、经监理工程师指出和认可的安全设施。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的选址和结构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11.必须按照本项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2.安全生产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 三 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初步验收后终止。
甲 方:(盖单位章) 乙 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合同附件2
业务外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通用参考文本)
甲方(铁路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
乙方(外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事宜签订了《 》(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原合同)。为确保外包业务安全、优质完成,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通用条款:
第1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原合同约定,督促乙方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与所承接外包业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
第2条 甲方应随时查验乙方(备注:如职工通勤服务外包中的道路运输许可证,食堂业务外包中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保洁服务中的高空作业许可证等)及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资料及承担本工程所需的相关等资格证(备注:如食堂业务外包中服务人员的健康证,装卸作业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合格证,职工通勤服务外包中的驾驶证等等),确保乙方具备开展有关业务外包的资格资质及能力。
第3条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安全责任、落实原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根据需要查验相关资料。
第4条 甲方应(备注:此处根据业务外包安全生产需要,约定定期检查的周期,可根据情况具体约定未每天、每周、每月等,如上道施工等,建议约定为每天)安排人员对乙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乙方落实国家、国铁集团、集团公司及铁路行业等有关的现场安全控制措施。
第5条 甲方在管理、协调、定期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立即要求或向乙方发出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督促乙方立即或限期落实整改;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未消除安全问题或隐患,可能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有关外包业务,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6条 对乙方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有权扣减乙方的业务外包费用;对不具有相应的资格资质证件、资格资质证件过期或涂改、变造或伪造资格资质证件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外包业务并要求乙方立即予以更换,并扣减乙方的业务外包费用。
第7条 甲方应督促乙方依法为其从业人员提供与开展业务外包工作相适应的劳动保护条件,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劳动保护设备设施并保证其持续发挥作用;督促乙方依法组织职工体检。
个性条款,根据项目性质及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具体编制符合外包服务项目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第8条 甲方对在铁路辖区内作业且直接涉及铁路运输安全的业务,应明确现场作业区域,明晰划分各方的职责范围和安全责任。
第9条 甲方应组织各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说明:本条主要针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
第10条 甲方日常检查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两违”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置。对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乙方整改落实。(说明:本条主要针对在铁路线路、站车等场所作业的外包单位。)
第11条 (说明:各单位可以根据外包服务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自行补充)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义务。
通用条款:
第12条 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外包业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对外包业务安全及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甲方要求及外包业务需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第13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生产经营资格、资质并保证其在承揽外包业务期间持续有效。
乙方应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从业人员花名册(包含从业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交甲方备案,对人员变动的应及时动态更新;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等需要特殊资格资质证件的人员的有效证件原件交甲方查验,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对涉及(说明:此处填写特殊岗位名称。例:铁路运输安全关键岗位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任前安全背景审查并按规定向铁路公安机关通报、备案。
第14条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教育、培训和告知义务。
(一)落实对包括主要负责人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督促相应机构及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对违反职责的机构及人员进行考核。
(二)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第15条 乙方在甲方及甲方相邻区域储存、使用外包业务必须的易燃、易爆、生物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物品、设备的,应当加强安全防护及提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设备安全巡视、使用等管理制度,确保与其他生产设备、区域、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第16条 乙方必须对与外包业务相关的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乙方不得、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适用于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第17条 乙方在外包业务中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第18条 乙方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19条 乙方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第20条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21条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按照国家政策、属地政府部门及甲方防疫管理措施要求,积极落实、配合开展防疫工作,做好乙方人员流动管理及其他防疫管理工作。
第22条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乙方自愿遵守《承诺书》(见附件)所设定的其他义务。
个性参考条款,各业务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及现场作业要求,具体编制符合外包服务项目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第23条 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说明:本条适用于乙方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第24条 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地方、铁路卫生防疫要求,执行铁路有关防疫规定。
三、安全违约责任。
通用条款:
第25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必要配合及支持,造成乙方无法实施有关安全管理能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实际损失。
第26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2条、13条约定,应按照甲方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乙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业务外包合同和本协议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实际、预期损失。
第27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4条约定,每发现一件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一次检查发现3件次或内累计发现5件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业务外包合同和本协议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实际、预期损失。
第28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5条至2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外包业务并进行整改,并承担每项次10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超过10000.0元的,甲方可以解除原合同和本协议。违约金不能弥补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个性参考条款,各业务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及现场作业要求,具体编制符合外包服务项目安全管理要求的违约责任条款:
第29条 乙方从业人员违反以下“红线”规定的,每发生一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撤换责任作业人员。
第30条 乙方发生A 类违章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发生B类违章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发生C 类违章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发生D类违章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
第31条 由于乙方管理不规范,发生多名(两名及以上)作业人员群体性违章、不听从铁路方指挥等情形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元。
第32条 乙方从业人员违规强行穿越股道、过平交道口未按规定执行等情况,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
第33条 乙方不服从甲方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处理意见不落实,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第34条 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或不作为导致甲方的人身伤亡或发生安全(含公共安全)事故,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据实)。
第35条 /
(备注:针对前述个性化安全义务项点,各单位应相应增加有关违约责任条款,以促使乙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四、其他约定。
第36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第37条 本合同文本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8条 本协议及附件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附件:承诺书(供参考)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2-1
承诺书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
xx公司对郑重承诺如下: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一切福利待遇均由本公司负责,因前述问题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公司员工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问题,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公司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因甲方上级政策或规定发生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公司不提出任何甲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的要求。
第五条 在需要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力赔偿时,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愿与本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若我方聘用农民工,符合国家及银行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工程合同金额、工期等条件时,我方承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照其支付流程及规定执行。未达到国家及银行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工程合同金额、工期等条件时,我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款支付时,承诺并出具“我单位农民工工资已及时足额支付,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责任,同时,贵阳供电段可以从应付本单位工程项目款中扣留款项,支付给农民工”的承诺书,如有不实,甲方可据此支付农民工工资款。
xx公司(章)
20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3
铁路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
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 益,共同营造规范廉洁、风清气正的铁路建设市场,依据原铁路 总公司与七大企业集团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建规范廉洁铁路 建设市场的意见》(铁总建设〔2014〕283 号,以下简称“283 号文”)等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含甲方人员)义务
(一)不得接受乙方贿赂,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
(二)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三)不从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 借用、占用乙方车辆。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请乙方人员参加、 不接受乙方的财物。
(四)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推销或指定 使用物资设备等。
(五)不得与乙方交往中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 章“贪污贿赂罪”法律规定、不得在与乙方交往中违反廉洁纪律, 出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的处分”违纪情节,不得参加乙方人员个人组织的宴请,不得在乙方用工作餐后不按规定缴纳餐费。(各单位结合项目实际,补 充其他义务)
(六)不得指使、纵容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谋取上述不正当利益。
(七)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财物,应在一个月内报告本单位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51-81885166),并及时退还乙方或上缴纪检部门。
(八)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信息, 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二、乙方(含乙方项目人员及机关、区域指挥部等其他人员)义务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含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下同)行贿。
(二)不得向甲方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不得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三)不得为甲方报销或支付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不向甲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人员 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向甲方违规提供车辆。
(四)不接受甲方介绍或指定的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 不接受甲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的物资设备。
(五)不得为谋取利益在与甲方交往中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罪”法律规定、不得为谋取利益在与 甲方交往中违反廉洁纪律,出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 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违纪情节,不得邀请甲方参与单位或个人组织的宴请,甲方用工作餐后应主动提醒缴纳餐费。
(六)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财物、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并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本系统)纪检组织(联系电话:0851-81885166 )及 甲方的纪检组织报告。
(七)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纪检组织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下列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一)甲方向乙方索贿,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数额由双方约定),乙方主动向甲方行贿,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承担。
(二)甲方向乙方索要或主动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第 1、2、3 项义务所列财物和活动,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主动向甲方赠送、提供乙方第 1、2、3 项义务所列财物和活动,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元。
(三)双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 4 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 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四)双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应按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五)乙方不履行第 1 项义务,致使甲方人员因受贿被追究 法律责任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1.有关部门将违法情况提交国铁集团的,国铁集团依据 283号文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
2.甲方依据 283 号文和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
(六)乙方不履行第 2 项义务,致使甲方人员受到纪律处分 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1.有关部门将违规违纪情况提交国铁集团的,国铁集团依据283 号文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
2.甲方依据 283 号文和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
(七)乙方不履行第 3、4、5、6 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1.甲方在当期建设项目信用评价中对乙方予以扣分。如违规 违纪行为在项目竣工后被查处,乙方在甲方范围内有其他参评项目的,由甲方在当期建设单位汇总结果中予以扣分。具体扣分标 准由甲方在本单位办法中规定。
2.有关部门将违规违纪情况提交国铁集团的,国铁集团在当期信用评价全路汇总得分中对乙方予以扣分,每起扣 0.5 分。
四、违约责任追究
(一)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举报。
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 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纪法责任。
(二)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
(三)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组织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四)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30个自然日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应按照 283 号文规定,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以纪检组织等认定为依据, 行贿行为以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
(六)乙方纪检组织发现乙方人员向甲方行贿,或送礼金礼品,提供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动 及时向甲方纪检组织通报的,经查实后视情节可减轻或免予违约 责任追究。
(七)乙方因行贿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致使铁路建设受到重大损失,或不积极配合纪检组织等调查,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加重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五、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日期止。 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问题的违约责任追究适 用本协议。
六、其他
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合同附件4
单位及负责人承诺书
致: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
本单位及负责人郑重承诺与贵单位合作期间,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工程市场秩序。否则,按违约处理并接受处罚。
2.自觉遵守贵单位关于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办法,在办理登记手续过程中不弄虚作假,不伪造证件。否则,按违约处理并接受处罚。
3.本单位及负责人的亲属、同学等密切关联人未在贵单位担任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职务(或者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施工负责人与集团公司内单位、人员关系情况说明)。
4.在与贵单位合作期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否则,按违约处理并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章)
承诺负责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5
疫情防控补充协议
(根据当地及铁路防控要求适时增减具体内容)
甲方: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供电段
乙方: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做好人员管控,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疫情防控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要严格管控从业人员,遵守甲方和属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乙方人员按照“应接尽接”原则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中止配合。
三、乙方人员应按照贵州省卫健委要求,入黔后,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贵州省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出省返黔后,在向社区报备的同时,也及时告知甲方。
四、对要进入甲方工作场所的人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14 天行程、健康码、行程码,必要的要提交核酸阴性报告(按照当时防控要求办理)。经甲方相关车间、科室同意后,方可进入工作场所。
五、在甲方施工、作业期间,乙方从业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减少人员流动。遇人员变化应按上一条款提供证明资料。
六、乙方人员体温超37.3 摄氏度、打喷嚏,发烧的、接受所在社区、疾控、公安排查的等异常信息及时向所属社区报告,并告知甲方。
七、乙方要加强人员管理,对不做好个人防护、漏报、瞒报而导致发生疫情或疫情扩散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 (章) 乙方:(章)
签订人: 签订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6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沪昆线凯里站等4座投光灯塔大修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工程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清单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各项工程的保修期限具体为:1年 。(注:不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年限)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员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员修补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补。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铁路监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保修工作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承担质量缺陷修复责任。
2. 无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合同附件7
贵阳供电段废旧物资回收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施工项目废旧物资回收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 施工项目所有废旧物资设备须交贵阳供电段,按规定处置,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2. 施工项目废旧物资拆旧、归集、回收工作由乙方(施工单位)负责,并按《废旧物资回收清单》足额回收,及时移交给贵阳供电段材料科。乙方在回收废旧材料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法纪教育,安排好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将施工所产生的废旧物资须全部收回,严禁遗弃物品在作业现场,集中存放在料库,防止丢失、被盗。根据施工进度和现场仓储条件,及时与甲方材料科对接回收情况。
4.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废旧物资的交接工作,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5.乙方废旧物资回收未达到回收协议数量,须缴纳应收而未收差额部分废旧物资的售卖资金,否则甲方不予施工配合、施工结算。
6.乙方在废旧物资回收中产生的拆除、装卸、汽车运输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单独验工计价,乙方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将产生此费用。
7.乙方将废旧材料按《废旧物资回收清单》指定的地点。
8.如遇拆除后价值低或条件不许可拆除等实际未拆除而无法回收的情况,需有甲方车间及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9.《废旧物资回收清单》附后。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合同附件7-1
废旧物资回收清单
施工(劳务)项目:
施工(劳务)单位:
序号 | 废旧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理论数量(座) | 回收率 | 计划回收重量(kg) | 有色金属含量 | 存放地点 | 备注 |
1 | 格构式投光灯塔 | 钢结构 | 座 | 4 | 4 | 100% | | | 材料科 | |
合同附件8
承包内容列表(据实)
按照中选的工程(作)量清单计价报价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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