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标准化考点听力维保项目(3包)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nzp〔2023〕033003号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继宇18655380550
中标公司芜湖市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标准化考点听力维保项目(3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NZP〔2023〕033003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标准化考点听力维保项目(3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名流印象办公楼及裙房701、702室
中标金额:48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阳、沈恒坚、杨骏、王文静、张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各包中标价之和×1.2%(不满3000元按3000元收取)×1.1后按各分包中标金额比例分摊
收费金额:108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标准化考点广播听力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三包),签订时间:2022年6月6日 ;2.合同名称:标准化考点听力设备维保采购(三包),签订时间:2019年4月19日。
(三)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址:芜湖市康复路82号
联系方式:0553-3884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1865538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13955381519、18655380550
4.质疑联系方式:殷继宇13955381519、18655380550
5.投诉联系方式:邹老师、0553-3884573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NZP〔2023〕033003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标准化考点听力维保项目(3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名流印象办公楼及裙房701、702室
中标金额:48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年标准化考点听力维保项目(3包) 服务范围:对芜湖市教育考试听力广播系统进行维修保养,三包考点为1中、3中、城南、25中、北师大附校。 服务要求:提供每个考点听力广播系统的日常维保服务(含:广播播放设备、广播线路、考场内喇叭、UPS、便携式播放设备),要求每月维护一次,做好日常维保记录。中考、高考前根据考点学校要求配合学校做好巡检测试听力广播系统设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考试期间配备二名技术人员驻点保障,并做记录等。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阳、沈恒坚、杨骏、王文静、张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各包中标价之和×1.2%(不满3000元按3000元收取)×1.1后按各分包中标金额比例分摊
收费金额:108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标准化考点广播听力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三包),签订时间:2022年6月6日 ;2.合同名称:标准化考点听力设备维保采购(三包),签订时间:2019年4月19日。
(三)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址:芜湖市康复路82号
联系方式:0553-3884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18655380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13955381519、18655380550
4.质疑联系方式:殷继宇13955381519、18655380550
5.投诉联系方式:邹老师、0553-388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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