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诸暨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E键”专项服务及特投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金额
53.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诸广和2023-12-18
预算金额53.8万元
招标公司诸暨市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陈晶晶
招标代理机构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招红0575-87911619
中标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分公司5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诸广和2023-12-18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E键”专项服务及特投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飞燕,何伟密,何利丽,张燕英,徐塔(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5%,最高不超过15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7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人民法院
地 址:诸暨市和济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晶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282307
质疑联系人:魏岩岩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227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永业大厦8楼
传 真:0575-8791161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招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911619
质疑联系人:赵堡英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91161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人民法院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E键”专项服务及特投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538000(元)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分公司 | 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西路5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诸暨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E键”专项服务及特投服务 | 诸暨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E键”专项服务及特投服务 | 诸暨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E键”专项服务及特投服务 |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如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 1)须提供1年的整体项目质保服务(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2)须提供每年至少1次系统巡检,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须提供质保期内免人工费、免上门服务费服务,软件免费升级。 4)须在线答复采购人提出的故障问题,指导采购人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使平台系统运行和使用恢复正常,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一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飞燕,何伟密,何利丽,张燕英,徐塔(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5%,最高不超过15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7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人民法院
地 址:诸暨市和济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晶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282307
质疑联系人:魏岩岩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227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永业大厦8楼
传 真:0575-8791161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招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911619
质疑联系人:赵堡英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91161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人民法院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