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njfscg202303005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恒丰银行南京分行常年法律顾问律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恒丰银行南京分行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恒丰银行南京分行常年法律顾问律所选聘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南京分行常年法律顾问律所选聘项目
二、项目编号:HFNJFSCG2023030050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目前合作的常年法律顾问即将到期,故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合作期限为2023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
2.项目目标:聘请专业律师为分行经营提供法律支撑。
3.采购内容:聘请专业律师为我行提供以下服务:(1)就我行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或建议;(2)应我行要求,参与我行业务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3)对我行在日常管理中的经济合同、协议、公司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及劳动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进行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4)应我行要求,参与我行与经营、业务拓展、相互合作、内部管理等的会议及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律师见证;(5)应我行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特殊时期意见书出具需满足我行时限要求;(6)受我行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7)应我行要求,就我行已有、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8)应我行要求,为我行员工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9)提供与我行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10)经另行委托,代理我行参与各类非诉讼、诉讼、调解和仲裁活动及其他法律事务;(11)应我行要求,服务范围包括我行及我行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12) 每周周二、周四在指定地点坐班,时间为下午2:00至5:30。
4.服务周期:2023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且收到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律师费,余款自合同到期且收到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在本合同到期前有违约行为的有权拒绝支付律师费。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3年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出的合作律师团队规模在2至3名执业律师,并明确一名相对固定的律师作为每周的坐班律师,且能够根据我行要求随时调配本所其他律师提供专业服务。
3.供应商拟派出的律师需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具有为六大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含)以上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且能够提供前述服务内容。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2019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 恒丰银行南京分行本部合作律师事务所清单内律所。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
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8:30至11月9日下午5:30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5850737319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四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四楼会议室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采购管理系统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88号德基大厦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5850737319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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