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香林路节点缓堵保畅工程)三个工程的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泸州市2023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香林路节点缓堵保畅工程)三个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问题答复
(第五次)
 
本次集中答复未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作修改。
 
问题1:
我公司用“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检查工具”分别对招标清单及控价清单进行了检查,发现两个清单均在工程概况异常的情况,详细说明显示,是因为工程类别未填写而造成的。请问对于工程类别未填写的问题,投标人需不需要在投标清单中进行填写。如需要完善上述工程类别的填写,我公司建议招标人对招标清单及控价清单进行修改并重新发布,以免各投标人进行填写时出现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的情况出现。
问题答复:
投标人可以不填写工程类别。
问题2:
1、招文第52页第2.2.2(3)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基础报价评审”中要求“当投标报价中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和)规费计取基础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的,被判定为擅自改变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请问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和)规费的计算基础是多少?
问题答复:
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市政类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率*2计取,招标控制价中规费费率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Ⅰ档规费费率计取,请投标人自行计算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的计算基础。
问题3:
招标文件第10页招标范围中的长度数据与图纸、施工范围及说明不符,是否请统一更新一下长度数据?
问题答复:
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招标施工范围及说明、设计施工图,自行进行投标报价。
问题4:
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3)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请问1、新点投标文件计价软件导入工程量清单签字盖章的扉页扫描件是导入哪个接口,在新点软件中没有其导入的接口,是否在“新增清单封面扫描件”接口处导入?2、计价软件导入工程量清单会自动生成工程量清单扉页,加上导入的签字盖章的工程量清单扉页扫描件将会有两个工程量清单扉页。自动生成的工程量清单扉页无法签字盖章扫描,请问即使有两份扉页且自动生成的扉页无法盖鲜章手签字也是否无需管它,确保另一个扉页盖鲜章、签字扫描即可? 2、在计价软件中填写工期只能填写数字,且单位为日历天,请问计价软件中填写工期是否直接填写“1155”? 3、在投标函中填写工期,填写“约1155日历天”、“1155日历天”、“38个月”、“计划总工期 38 个月(约 1155 日历天)。其中:(1)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34 个月;(2)泸州市 2023 年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春景路与绿景路周边缓堵保畅工程):38 个月;(3)泸州市红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旧小区项目(香林路节点缓堵保畅工程):22个月。”亦或是其他?请明确。
问题答复:
1.关于投标文件上传的问题,请及时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自动生成的工程量清单扉页不能直接签字、盖章的,请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的要求办理。
3.计价软件中工期可以填写“1155”。
4.投标函中工期填写格式详招标文件澄清(第二次)。
问题5:
1、招标清单中--泸州市龙透关沱江大桥中交安工程、单照明工程计日工列出五类工种但没有数量,投标报价时此部分工日数量及单价是否需要填报?若需填报工日数量有无要求? 2、本工程为哪种建设形式(新建、扩建、维修、改造)? 3、最高限价是否扣除暂列金、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
问题答复:
1.不需要填报。
2.新建。
3.不扣除。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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