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40873)招标公告(40873)
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二维码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二维码
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施工合同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文件(38086)招标文件(38086)
预算-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预算-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
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
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202302030004001)
1.招标条件
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
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溪市柏
社乡中心幼儿园,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
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249115元
2.2建设地点: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
2.3招标范围:图纸所示范围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兰溪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
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
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
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证书。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
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02-13
10:3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1310:30:0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兰溪市柏社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
系方式:0579-88132858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
园,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地址:西山路206号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人:洪思晨
电话:15088219200,电话:0579-88896113
邮箱:534372092@qq.com邮箱:381468315@qq.com
9.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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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3日
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
铺平及砌墙工程二维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
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
发包人(全称):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
承包人(全称):
工程地点: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
签订日期:2023年2月
目录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按九部委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
规定》及相关附件中规定的2007年版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履约保证金
1.1中标单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1.2质量保证金方面:当初验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验
收标准,乙方将按100%的质量保证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整改至合格。
1.3工期保证金方面:按合同日期,提前或按期完工,工期不奖不罚;若乙方达不到本工程
施工工期的要求,延误1天每天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
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若超过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若中途实际施工进度严重延期影响进度工程20%以上时,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同时不支
付工程款。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造成乙方损失的,该损失有甲方承担,同时顺延
相应的工期。
1.4项目管理班子方面:乙方对承诺的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必须全部到位。未经甲方同意
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则分别处10000元、5000元及
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每人1000元的罚款;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需经甲方同意并经主
管部门备案后可进行更换,但更换仅限一次;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原项目
负责人的资质等级。
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在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时,项目部管理人员须
持岗位证接受检查、考核。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上的天数不得少于22天,其他项目部管理
人员在岗率必须达到85%以上。项目经理在工地上的天数如少于22天的,按1000元/天在
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岗率如少于85%的,按500元/人/
天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1.5文明施工方面:乙方必须按金华市政府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文明施工,工程竣工时
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若违反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从文明施工保
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发生的实际费用。
1.6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退还。
1.7工程管理要求
1.7.1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用电管人员,全面负责用电管理。
1.7.2参加本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工种的上岗证。
1.7.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必要的标识标牌。严
格落实进出工地车辆的清洁工作,严防废土、废渣和运沙车辆沿途撒漏,污染路面。
1.7.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材料和成品保护,以保证产品不受损害和污染,
如产品发生损害和污染,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和更换。因失窃失火或其他非招标单位原因而造
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负,凡由此损及招标单位利益时,承包人应负责赔偿招标单位的损失。
1.7.5承包方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的要求进行施工,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其
它责任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7.6承包方因自身施工原因而对相邻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由承包方采取措施协调解决,
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1.7.7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如未在招标单位指定时间内做到工完场
清、料清、障清,招标单位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贰万元整,并应无条件的完成清场工作。
1.7.8承包方在工程竣工时应提前质量自评,在竣工时提交四套完整的文本和一套光盘
竣工资料。
1.8工程分包
1.8.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
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1.8.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1.8.3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1.8.4按投标函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1.8.5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材料及设备供应。
施工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采购数量、品牌、价格须由招标人签证确认,所用材料必
须是中档次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环保标准,
并按规定程序复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
3.付款方式:
3.1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兰建设【2020】24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拨付至合同额及已签证的变更
的工程款的80%,除1.5%质保金外余款应在在一年内项目结(决)算审价完成后支付,若
合同期内市政府拨付办法有改变的按新的方式支付。
4、结算方式:
4.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
4.2预算外的新增项目结算编制依据:《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
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人工、材料价格及相关取费的费率按原招标
预算。原预算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原招标预算采用的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价,无信息价
材料和暂定价部分以双方签证为准。
4.3施工过程中乙方采用的施工方法与预算编制不同,引起工程造价变更的,应提供充
分依据并经甲方签证认可方可变更,结算时采用第4.2条的方法变更。
4.4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变更及新增签证按兰政办发[2007]149号文件执行.
4.5工程预算编制错误造成的偏差,结算时采用第4.2条的方法纠正。
4.6结算总造价下浮率按照中标下浮率。
4.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甲方。
第三节合同协议书格式
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兰溪市柏社中心
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项目名称),已接
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
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元),中标下浮率
为%。
4.承包人项目经理: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30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
一致就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
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2年、消防系统等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附属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
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
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
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
地铺平及砌墙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H202302030004001)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3年02月03日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招标控制价及说明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H202302030004001)
1.招标条件
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经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委托代
理机构为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兰溪市柏社中
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249115元
2.2建设地点: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
2.3招标范围:图纸所示范围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兰溪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
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
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
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
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02-1310:3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1310:30:00,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兰溪市柏社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0579-88132858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溪市柏社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
幼儿园,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地址:西山路206号
-4-
儿园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人:洪思晨
电话:15088219200电话:0579-88896113
邮箱:邮箱:381468315@qq.com
534372092@qq.com
9.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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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3日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地址: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088219200邮箱:534372092@qq.com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山路206号联系人:洪思晨电话:0579-88896113邮箱:381468315@qq.com |
1.1.4 | 工程名称 | 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兰溪市柏社乡中心幼儿园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出资比例:100%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
1.3.1 | 招标范围 | 图纸所示范围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9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6-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范围: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3-02-1117:00:00(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通过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提出。 |
2.2.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统一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补充文件发出的形式及时间 | 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投标函;(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承诺书;(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
3.2.2 | 招标控制价及让利区间 | 招标控制价:249115元。让利区间:6.00%(含)~10.00%(不含)。□综合单价为基数□√招标控制价为基数 |
-7-
备注:/ | ||
3.2.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装的通告》(金市建综【2012】2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本工程执行《金华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绿色施工整治方案》,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有重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他:1.暂定总价为55125元,投标时不下浮;2.中标价计算公式:□√有微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定总价(如有))*(1-中标让利率/100%)+暂定总价(如有)]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计取。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 |
3.4.3(3)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注:如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按《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 |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 | ||
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 | ||
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印件。 | ||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A、一般性施工项目1.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
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 ||
信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 ||
材料为准)。 | ||
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 ||
员C类证书复印件。 | ||
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 ||
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8-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3-02-1310:30:00 | 2023-02-1310:30:00 | 2023-02-1310:30:00 | 2023-02-1310:30:00 | 2023-02-1310:30:00 | 2023-02-1310:30:00 |
4.1.2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4.1.5 | 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情形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兰溪市柏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兰溪市柏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兰溪市柏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兰溪市柏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兰溪市柏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兰溪市柏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5.2 | 开标程序 |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 |||
5.2 | 开标程序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
5.2 | 开标程序 |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并对每个环节的结果进行发布。 |
-9-
4.宣布开标结束。 | |||||
5.其它:/。 |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6.2 | 评标办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6.3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6.4 |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收款人(全称):兰溪市柏社乡人民政府;银行账号:231000001265206;开户银行:兰溪市农商柏社支行;汇款时请备注: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收款人(全称):兰溪市柏社乡人民政府;银行账号:231000001265206;开户银行:兰溪市农商柏社支行;汇款时请备注: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收款人(全称):兰溪市柏社乡人民政府;银行账号:231000001265206;开户银行:兰溪市农商柏社支行;汇款时请备注: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收款人(全称):兰溪市柏社乡人民政府;银行账号:231000001265206;开户银行:兰溪市农商柏社支行;汇款时请备注: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履约保证金。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3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资格审查资料(对应前附表3.5);
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4-
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35-
□格式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6-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37-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
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
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
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38-
格式3: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招
标控制价的基础上让利%为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若有),身份证号
码(若有),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
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月日
-39-
格式4: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现自
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
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
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
脑(指硬盘号或MAC地址相同)编制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
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4、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
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房建市场严重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为准)。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承诺未被暂停或取消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
6、其他:/
7、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查实
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
关责任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40-
格式5:
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年X月X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米等 |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X页 |
2 | …… | |||||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41-
格式6: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招标人)
本承诺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项目名
称)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计取。
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贵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任,即
当我方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贵方实际补缴
投标保证金通知7个工作日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并承诺3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
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如不补缴,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
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并承诺6个月
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2-
【表10.2.2-4】欣成预编字(2023)兰006号
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
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工程
预算价
威工
欣
浙江
预算价(小写):249115.00
(大写):贰拾肆万玖仟壹佰壹拾伍元整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
10
招标人: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胡益女
级注册造价
B142033Q0Q13053
人民共和
编制人:复核人:
2024
B11013.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S
编制时间:复核时间:
预算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及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
墙工程
: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兰溪市柏社中心幼儿园及水阁分园;
2.编制范围:方案范围内的工程。
二、编制依据:
1.定额依据:
(1)《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2)《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
(3)《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2.文件规定:
(1)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
(2)浙建建发[2022]37号,《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
施工费的通知》;
(3)其它省、市有关造价方面的文件和规定;
2.(2022年第12期)《金华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
3.兰溪市当地市场价。
4.建设单位提供的方案等预算编制前的重要文件资料;
三、编制说明:
1.计价方法:一般计税法,定额清单计价;
2.费用计取:
柏社中心幼儿园室内软胶地改造
(1)管理费、利润:按单独装饰工程中值取费,其中企业管理费
15.16%,利润7.62%;
(2)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单独装饰非市区工程中值5.47%计取;
(3)规费按单独装饰工程中值乘以系数0.7即27.92%*0.7=19.54%,
税金按9%计取;
水阁分园室外水泥地铺平及砌墙
(1)管理费、利润:按房屋建筑工程中值取费,其中企业管理费
16.57%,利润8.1%;
(2)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房屋建筑非市区工程中值9.12%计取;
(3)规费按房屋建筑工程中值乘以系数0.7即25.78%*0.7=18.05%,
税金按9%计取;
3.人工单价:
按2022年12月份金华市人工市场信息价,即一类人工按136元/工
日,二类人工按149元/工日,三类人工按172元/工日;
4.材料价格:
主要材料价格参照《金华造价信息》(2022年第12期)、《浙江造
价信息》(2022年第12期)并结合兰溪本地市场价计取。
四、其他说明
1.本工程按设计方案编制,实际不同按实调整;
五.价格暂定(均为除税价):
序号 | 材料名称 | 暂定价 | 单位 | 备注 |
1 | 拆除原有不锈钢扶手并外运处理 | 3000 | 元/项 | 定价 |
2 | 木扶手 | 500 | 元/m | 暂定价 |
3 | 树脂雨棚 | 250 | 元/m2 | 暂定价 |
六、编制结论
低每元整)。
本工程预算造价为249115元(贰拾肆万玖壹酒]
浙江欣成程咨询有限公司
2098年1月32日
【表10.2.2-13】
单位(专业)工程招标控制价费用表
工程名称:单项工程-柏社幼儿园标段:第1页共1页
序号 | 费用名称 | 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M(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 178370.94见表10.2.2-16 | |
1.1 | 其中 | 人工费+机械费 | M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17817.04 | |
2 | 措施项目费 | (2.1+2.2) | 974.59 | ||
2.1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M(技措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 见表10.2.2-16 | |
2.1.1 | 其中 | 人工费+机械费 | M技措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
2.2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1.1+2.1.1)×5.47% | 974.59 | 见表10.2.2-20 |
2.2.1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1.1+2.1.1)×5.47% | 974.59见表10.2.2-20 | |
3 | 其他项目费 | 其他项目费 | (3.1+3.2+3.3+3.4) | ||
3.1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3.1.1+3.1.2+3.1.3 | 见表10.2.2-21 | |
3.1.1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10.2.2-22 | ||
3.1.2其中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10.2.2-22 | ||
3.1.3 | 其他暂列金额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10.2.2-22 | ||
3.2 | 暂估价 | 3.2.1+3.2.2+3.2.3 | 见表10.2.2-21 | ||
3.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 | 见表10.2.2-23 | ||
3.2.2 | 其中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10.2.2-24 | |
3.2.3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10.2.2-25 | ||
3.3 | 计日工 | 计日工 | 计日工(暂估数量×综合单价) | 见表10.2.2-21 | |
3.4 |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 3.4.1+3.4.2 | 见表10.2.2-21 | |
3.4.1 | 其中 |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 M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率) | 见表10.2.2-27 | |
3.4.2 | 其中 |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 | 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 | 见表10.2.2-27 | |
4 | 规费 | 规费 | (1.1+2.1.1)×19.54% | 3481.45 | |
5 | 税金 | 税金 | (1+2+3+4)×9% | 16454.43 | |
招标控制价合计 | 招标控制价合计 | 1+2+3+4+5 | 199281.00 |
【表10.2.2-16】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单项工程-柏社幼儿园第1页共1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备注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人工费 | 机械费 | 暂估价 | |
地面塑胶地面 | 178370.94 | 19775.70 | ||||||||
1 | 11-79 | 塑料卷材楼地面 | m2 | 1350.799 | 111.32 | 150370.94 | 19775.70 | |||
2 | 暂定综合价 | 拆除原有不锈钢扶手并外运处理 | 项 | 1 | 3000.00 | 3000.00 | ||||
3 | 暂定综合价 | 木扶手 | m | 50 | 500.00 | 25000.00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178370.94 | 19775.70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178370.94 | 19775.70 |
【表10.2.2-31】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柏社幼儿园第1页共1页标段:第1页共1页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表10.2.2-13】
单位(专业)工程招标控制价费用表
工程名称:单项工程-水阁标段:第1页共1页
序号 | 费用名称 | 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M(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 44330.99 | 9见表10.2.2-16 |
1.1 | 其中 | 人工费+机械费 | M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3865.05 | |
2 | 措施项目费 | 措施项目费 | (2.1+2.2) | 661.37 | |
2.1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M(技措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 294.06见表10.2.2-16 | |
2.1.1 | 其中 | 人工费+机械费 | M技措项目(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162.48 | |
2.2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1.1+2.1.1)×9.12% | 367.31见表10.2.2-20 | |
2.2.1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1.1+2.1.1)×9.12% | 367.31见表10.2.2-20 | |
3 | 其他项目费 | (3.1+3.2+3.3+3.4) | |||
3.1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3.1.1+3.1.2+3.1.3 | 见表10.2.2-21 | |
3.1.1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10.2.2-22 | ||
3.1.2 | 其中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10.2.2-22 | |
3.1.3 | 其他暂列金额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10.2.2-22 | ||
3.2 | 暂估价 | 暂估价 | 3.2.1+3.2.2+3.2.3 | 见表10.2.2-21 | |
3.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 | 见表10.2.2-23 | ||
3.2.2 | 其中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10.2.2-24 | |
3.2.3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10.2.2-25 | ||
3.3 | 计日工 | 计日工 | M计日工(暂估数量×综合单价) | 见表10.2.2-21 | |
3.4 |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 3.4.1+3.4.2 | 见表10.2.2-21 | |
3.4.1 | 其中 |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 M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率) | 见表10.2.2-27 | |
3.4.2 | 其中 |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 | 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 | 见表10.2.2-27 | |
4 | 规费 | 规费 | (1.1+2.1.1)×18.05% | 726.97 | |
5 | 税金 | 税金 | (1+2+3+4)×9% | 4114.74 | |
招标控制价合计 | 招标控制价合计 | 招标控制价合计 | 1+2+3+4+5 | 49834.00 |
【表10.2.2-16】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第1页共1页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单项工程-水阁第1页共1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人工费 | 机械费 | 暂估价 |
地面浇筑 | 14219.00 | 2863.48 | 218.72 | ||||||
1 | 1-76 | 机械平整场地 | m2 | 108.5 | 0.60 | 65.10 | 8.68 | 45.57 | |
2 | 5-1换 | 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现浇现拌混凝土C25(40) | m3 | 21.7 | 455.52 | 9884.78 | 979.10 | 14.32 | |
3 | 4-87 | 碎石垫层干铺 | m3 | 10.85 | 231.92 | 2516.33 | 594.91 | 11.50 | |
4 | 5-35 | 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 | 10m3 | 2.1917 | 799.74 | 1752.79 | 1280.79 | 147.33 | |
砖砌围墙 | 2986.99 | 1134.61 | 43.37 | ||||||
5 | 4-27换 | 非黏土烧结实心砖墙厚1砖水泥砂浆M7.5 | m3 | 3.6 | 563.22 | 2027.59 | 590.11 | 23.87 | |
6 | 12-1换 | 内墙砂浆抹灰14+6mm厚水泥砂浆1:3 | m2 | 30 | 31.98 | 959.40 | 544.50 | 19.50 | |
雨棚 | 27125.00 | ||||||||
7 | 暂定综合价 | 树脂雨棚 | m2 | 108.5 | 250.00 | 27125.00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44330.99 | 3998.09 | 262.09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44330.99 | 3998.09 | 262.09 |
备注
【表10.2.2-16】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第1页共1页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单项工程-水阁第1页共1页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其中备注综合单价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 | 金额(元)其中备注综合单价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 | 金额(元)其中备注综合单价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 | 金额(元)其中备注综合单价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 | 金额(元)其中备注综合单价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其中备注综合单价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 | 金额(元)其中备注综合单价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 | 金额(元)其中备注综合单价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其中备注综合单价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 | 金额(元)其中备注综合单价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 | 金额(元)其中备注综合单价合价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 | ||
5-97 | 现浇混凝土模板基础垫层模板 | m2 | 6 | 49.01 | 294.06 | 173.28 | 6.00 | |
本页小计 | 294.06 | 173.28 | 6.00 | |||||
合计 | 294.06 | 173.28 | 6.00 |
序号
1
【表10.2.2-31】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标段:
工程名称:水阁第1页共1页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圆钉kg | 1.039 | 5.72 | 5.94 | |
2 | 镀锌铁丝22#kg | 0.011 | 6.65 | 0.07 | |
3 | 复合硅酸盐水泥PC32.5R综合kg | 0.420 | 0.48 | 0.20 | |
4 | 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综合kg | 6997.956 | 0.54 | 3792.89 | |
5 | 黄砂净砂t | 18.577 | 152.00 | 2823.70 | |
6 | 碎石综合t | 46.969 | 90.43 | 4247.41 | |
7 | 水m3 | 14.420 | 4.15 | 59.84 | |
8 | 复合模板综合m2 | 1.058 | 34.49 | 36.49 | |
国登监
可
企系
日家示记
88月日日660:
申手
F
有不异所
注
住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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