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烟草法律服务机构备选供应商库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失败公示
(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3-15662)
一、评标情况
深圳市烟草法律服务机构备选供应商库服务采购项目2023年9月27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五个,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二、评审方法 2.3“如采购公告发出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达5家但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5家或两次公告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不足5家的,宣布本项目流标”,故宣布本项目流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失败公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公章;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唱价的异议除外);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9、异议接收邮箱地址:13417415271@163.com
三、公示期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24时00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特美思大厦10-18楼
联 系 人:张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贸园210栋东座3楼CD单元
联 系 人:陈欢欢
电 话:13417415271
电子邮件: 1341741527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