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30316006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风险隐患检查整改运维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316006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风险隐患检查整改运维服务项目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为中心提供全套风险隐患检查整改系统,要求采用面向服务的SOA架构,运用ETL技术对数据进行抽取加工。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确保安全稳定的运行。运维服务包括:预处理服务、业务数据抽取服务、风险隐患筛查服务、风险指标检查服务、建立疑点台账服务、风险疑点下发服务、风险疑点分类服务、白名单管理服务、整改责任确定服务、区分疑点历史新增服务、整改过程留痕服务、整改进度跟踪服务、整改统计分析服务等。
1 287500
 合计金额小写: 287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4-02 —— 2024-04-01
3.2 履行地点: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履行合同的时间:本次合同服务时间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2)履行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年服务费的50%,即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余额,即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在当年度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支付。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详见合同第11条其他条款附件1,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杭州银行西湖支行(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7708810020385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实现中心台账建立、疑点数据排查、下发、整改留痕、跟踪全流程化处理服务。区别历史与新增疑点,提高风险排查及整改的工作效率、减轻工作人员压力,使中心业务数据满足住建部监管司电子稽查工具稽查的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合同签订一个月内,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并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若因甲乙双方原因不能验收,系统正常运行一个月内,则视同验收通过。
(1)验收资料包括:需求技术方案、部署方案、用户操作手册、服务报告。
(2)验收要求和标准如下:
1、验收前至少提供1次数据分析服务、1次报告解读。
2、验收资料准备完毕,包括需求技术方案、部署方案、用户操作手册、服务报告。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职责
在维护的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完成以下事项:
1、甲方有为乙方保密的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破解、翻译、注释、修改或以其他方式对乙方所有或乙方使用的软件作品进行任何操作或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双方的合作内容及其它与合作内容有关的商业信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办理乙方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转让事宜。基于保密工作未到位,产生的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应确保有专人对软件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建立相关系统运行责任制度,以确保软件及平台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设备、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3、甲方提供网上远程维护的必要条件,提供可以远程连接的网络线路、设备、计算机,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配合。
4、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特别是在做批量业务(如应收结算、支付结算、缴费工资启用等)之前,必须先对系统作数据备份,同时对备份的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5、在日常管理中注意保护设备、数据库以及软件的口令安全。
6、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反馈错误信息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的服务工程师做出诊断。
7、在乙方的服务工程师服务完成后,应配合检查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业务数据内容或在公开场合引用甲方数据。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或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对甲方的业务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
(三)乙方免责事项
1、不承担因甲方或最终用户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责任。
2、因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导致甲方设备或数据遭受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设备所需耗材、易损件不属于维护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磁带、电池、键盘、鼠标等)。
(四)双方权益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的行为向乙方客户管理部门投诉,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客户服务投诉电话:0571-88933535。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请求。
4、在发生地震、火灾、严重传染病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时,乙方有权延迟提供服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在下列条件下,本合同终止:
1、当甲方在本合同到期后,没有与乙方继续签订服务合同时,合同终止。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甲方通知后履行义务仍不符合约定的;
2、当本合同还在有效期内,但甲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进行非法的软件系统反汇编工程并经查属实的;
(2)甲方将本协议内容提供、透漏、出让给任何第三方;
3、当本合同还在有效期内,但乙方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
(1)乙方未按合同各项服务要求提供技术服务持续7天以上的;
(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泄露甲方业务数据和其他商业秘密的;
(3)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4月2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附件1:
在当年度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支付尾款。
当乙方考核得分高于或等于90分时甲方按应付金额的100%向中标人支付费用;当乙方考核得分低于90分时,每低1分,甲方按当次应付金额的1%扣除。在阶段性考核中,乙方得分低于70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参与考核部门包括:稽核处、科技信息处。
考核评分标准
工作目标
权重
得分
完成合同约定的现场支持
15分

完成合同约定的远程支持
15分

完成合同约定的巡检支持
15分

完成合同约定的应急支持
15分

所提供系统的功能性
20分

完成并持续更新维护技术资料
10分

人员培训
10分

总分
100分


意见和建议
部门
时间:年月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伍家井巷1号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法定代理人: 杨新武 法定代理人: 江正元

委托代理人: 黄亚军 委托代理人: 关卫星

电话: 0731-84886841 电话: 13480876031

传真: 0731-84886814 传真: 0571-88914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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