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莱阳市白龙河治理工程一期新建鱼池头桥南钢坝闸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莱阳市白龙河治理工程一期新建鱼池头桥南钢坝闸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莱阳市白龙河治理工程一期新建鱼池头桥南钢坝闸项目 - 施工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莱阳市白龙河治理工程一期新建鱼池头桥南钢坝闸项目已经 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莱审批 (2023)15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莱阳市水利工程建设养护中心(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莱阳市白龙河治理工程一期新建鱼池头桥南钢坝闸项目施工 本项目主要为莱阳市白龙河治理工程一期新建鱼池头桥南钢坝闸项目施工,主要工作内容: 钢坝闸工程布置。 钢坝闸布置在白龙河桩号10+111处,鱼池头桥下游100m处。钢坝闸沿顺水流方向依次为上游护底铺盖、闸室、下游消力池、海漫及抛石防冲槽。钢坝闸共1孔,单孔净宽40.0m,挡水高度2.10m。 (1)上游连接段 上游M10浆砌石护底,长10.0m,厚0.4m,护底下设0.1m厚碎石垫层,护底两端设齿墙,齿墙深1.1m;护底后接C30钢筋混凝土铺盖,长15.0m,厚0.4m,铺盖两端设齿墙,齿墙深1.1m,铺盖下设0.1m厚C20素混凝土。 上游连接段两岸为C30钢筋混凝土悬臂挡墙,直线长度25.0m,墙顶高程为38.10m,上游与河道现状直墙平顺连接。 (2)闸室段 闸室顺水流向长度15.0m,闸室共分三联,两边联垂直水流向宽13.8m,中联垂直水流向宽14.0m。边墩兼做岸墙,宽度0.8m,边墩顶高程40.50m。闸底板顶高程35.70m,正常挡水位37.80m。闸底板内设液压启闭机室和廊道。液压启闭机室共2处,净宽2.0m,净长12.57m。廊道为城门洞形,高2.28m,宽2.0m,廊道一端与管理房楼梯间相连。管理房位于白龙河河道左岸。钢闸门上设有音乐喷泉相关装置。 闸门门叶固定于底轴上,底轴支承在固定于闸底板的铰座上,底轴穿过闸墩处设置密封装置;闸门侧止水位于门叶两侧,底止水固定于闸底板预埋件上。 (3)下游连接段 闸室后接C30钢筋混凝土消力池。消力池深0.9m,采用1:5斜坡与闸底板连接,池底板顶高程34.60m,厚0.6m,总长14.50m,其中连接段2.0m,平直段12.50m;消力池下游接海漫,长30.0m,其中C30钢筋混凝土海漫长10.0m,M10浆砌石海漫长20.0m,海漫厚度均为0.4m。海漫后5.0m范围内采用抛石防冲,抛填石料采用的块石粒径应不小于30cm,重量大于30kg。 下游连接段两岸为C30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墙,包括消力池段、海漫段挡墙,墙顶高程38.10m,下游与河道现状直墙平顺连接。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施工标:莱阳市白龙河治理工程一期新建鱼池头桥南钢坝闸项目施工。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0.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11.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3.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4.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6.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7日上午9:00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第二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1-16 17:00:00~2023-11-21 17:00:00(北京时间)。 8.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8.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凡有意参与投标者,应当办理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注册并绑定企业信息),并于2023年11月16日17:00至2023年11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后应及时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并妥善保存该文件(初次办理CA的投标单位请联系0535-6788611、0535-6788612福莱易通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8.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监管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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