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省职工之家(粤港澳职工之家)合作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东省职工之家(粤港澳职工之家)合作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G2023-6666】招标公告于2023年11月16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与补充如下: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修改内容:
序号
条款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
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60个日历天,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工。
2.3.1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3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
2.3.2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工。
2.3.1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3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
2.3.2施工工期:12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
3.5.2注
注:(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注:(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
3.7
3.7对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3.7对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4
3.8
3.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相应任务方提供)须是本企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登记的在册人员。 (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 //zfcj.gz. 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3.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相应任务方提供)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5
3.10
3.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其无效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其无效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6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三条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三)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四)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五)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六)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七)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八)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九)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合同约定条款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合同约定条款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除设计方案文件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除设计方案文件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
(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e投标报价;f工期;g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5)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6)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7)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9)开标结束。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
(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e投标报价;f工期;g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5)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6)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7)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9)开标结束。
(10)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设计方案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10%,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担保期限为自本保函开立之日起至合同项下的工程竣工验收且验收备案合格,并完成工程档案移交后二十八 (28) 天内。(若提供履约保函的,保函有效期限需保持持续有效,若保函到期但合同项下的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未合格的,中标人应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直至合同项下的工程竣工验收且验收备案合格,上述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等。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10%,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担保期限为自本保函开立之日起至合同项下的工程竣工验收且验收备案合格,并完成工程档案移交后二十八 (28) 天内。(若提供履约保函的,保函有效期限需保持持续有效,若保函到期但合同项下的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未合格的,中标人应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直至合同项下的工程竣工验收且验收备案合格,上述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中“3、补救方案”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递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递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文件 3.1.3
3.1.3设计方案投标文件(采用“暗标”形式)
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也不得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内容包括:
(1)封面:标明项目名称、“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字样、编制时间。
(2)设计方案(含效果图及方案设计):
A、设计说明书;
B、效果图;
C、方案设计图纸;
(3)其他与设计有关的材料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3.1.3设计方案投标文件(采用“暗标”形式)
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也不得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内容包括:
(1)封面:标明项目名称、“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字样、编制时间。
(2)设计方案(含效果图及方案设计):
A、设计说明书;
B、效果图;
C、方案设计图纸(含概念方案设计图);
(3)其他与设计有关的材料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文件 3.7.3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除设计方案文件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除设计方案文件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通过设计文件有效性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有效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中,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总报价大于5个,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总报价少于或等于5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没有投标总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以通过设计文件有效性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有效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中,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总报价大于5个,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总报价少于或等于5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若没有通过设计文件有效性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有效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12
第三章 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 3.1.1
3.1.1设计方案文件的有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设计方案文件有效性评审标准(详见本评标办法附表2《设计方案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设计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设计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设计评审组评委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设计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通过设计方案文件有效性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3.1.1设计方案文件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设计方案文件有效性评审标准(详见本评标办法附表2《设计方案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设计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设计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设计评审组评委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设计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通过设计方案文件有效性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13
第三章 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 3.4.3(1)
3.4.3投标报价评分
(1)以通过设计文件有效性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有效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中,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总报价大于5个,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总报价少于或等于5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没有投标总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4.3投标报价评分
(1)以通过设计文件有效性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有效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中,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总报价大于5个,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总报价少于或等于5个,直接取区间中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没有通过设计文件有效性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有效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取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4
第三章 评标办法4 评审表格 附表2 设计方案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注
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的记“通过”无效的记“不通过”,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若评委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1.以上每一项目符合有效的记“通过”无效的记“不通过”,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若评委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15
第三章 评标办法4 评审表格 附表3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有效性审查表 8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指“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1、格式2-1、格式2-3、格式2-3、格式4、格式5、格式12),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指“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1、格式2-1、格式4、格式5),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4 评审表格 附表4 设计方案评分表 2设计平面布置
建筑平面功能布局按设计任务书里面的设计范围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方案均能满足各个介面具体平面布局改造需求的得20分,每一点不满足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每一点需求要全部满足才算满足该点要求。
建筑平面功能布局按设计任务书里面的设计范围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方案满足设计改造范围要求及使用需求。
(优得20分;良得15分;一般得10分;差得5分;无得0分)。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4 评审表格 附表4 设计方案评分表 5效果图
装修设计风格符合使用者要求,清晰、细腻、精致、简洁,视觉效果良好,建筑外观与文化及现状环境整体和谐。室内空间考虑整体运营的需求,针对重点空间有完整的体系设计。提供①酒店大堂、②酒店客房、③酒店公共区域、④三层、九层办公、商业区域⑤建筑物外立面(白天及晚上灯光效果,含3层康体中心)、⑥正门大门设计,以上6个场景效果图至少各两张,根据效果图进行评估。无提供效果图不得分。
(优得30分;良得20分;一般得10分;差得5分;无得0分)。
装修设计风格符合使用者要求,清晰、细腻、精致、简洁,视觉效果良好,建筑外观与文化及现状环境整体和谐。室内空间考虑整体运营的需求,针对重点空间有完整的体系设计。提供①酒店大堂、②酒店客房、③酒店公共区域、④三层、九层办公、商业区域⑤建筑物外立面(白天及晚上灯光效果,含3层康体中心)、⑥正门大门设计,以上6个场景不同角度效果图,根据效果图进行评估。无提供效果图不得分。
(优得30分;良得20分;一般得10分;差得5分;无得0分)。
18
第三章 评标办法4 评审表格 附表5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1.资信部分”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5
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4 评审表格 附表5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2.1设计与施工融合措施
(1)对项目设计与施工融合措施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对融合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主要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组织规划合理、可行。得[18-24]分;
(2)对项目设计与施工融合措施表述较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具体较可靠;对融合方案有表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基本可行;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规划较合理,组织措施可行。得[12-18)分;(3)对项目设计与施工融合措施表述欠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具体;对融合方案表述欠清晰;规划欠合理,组织措施欠可行。得[6-12)分;
(4)不满足以上三种情况,得0分。
(1)对项目设计与施工融合措施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对融合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主要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组织规划合理、可行。得[18-24]分;(2)对项目设计与施工融合措施表述较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具体较可靠;对融合方案有表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基本可行;主要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较有针对性、较合理,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规划较合理,组织措施可行。得[12-18)分;(3)对项目设计与施工融合措施表述欠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具体;对融合方案表述欠清晰;规划欠合理,组织措施欠可行。得[6-12)分;
(4)不满足以上三种情况,得0分。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4 评审表格 附表5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 注
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研发能力、企业技术力量、第三方评价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企业施工业绩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
②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记录或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③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企业设计企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作证明材料。若为EPC工程,投标人须在项目实施中担任设计方。
(3)企业施工业绩获奖:①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由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或市级质量奖项指由省级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技术创新、设计类,建筑幕墙、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获奖只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②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③境外工程不予计算。④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
(4)企业设计业绩获奖:提供【获奖证书】作证明资料,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5)企业研发能力:专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www.cnipa.gov.cn/,网站中的“专利检索查询”-“公众查询”)可查询的专利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以及专利号的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6)企业技术能力:同时提供指南或指引或规范的主要页面(能反应主编或参编角色)及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公示网页。
(7)第三方评价:需同时提供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体系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2、评分标准内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的单位须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单位名称有变更的,需提供核准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3、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的评分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
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研发能力、第三方评价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企业施工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②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③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企业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和合同关键页作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时间或免招标的,以设计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设计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企业施工业绩获奖:①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由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或市级质量奖项指由省级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技术创新、设计类,建筑幕墙、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获奖只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②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③境外工程不予计算。④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
(4)企业设计业绩获奖:提供【获奖证书】作证明资料,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获奖奖项是指与本次招标专业内容相对应的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市(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奖;市(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
(5)企业研发能力:专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www.cnipa.gov.cn/,网站中的“专利检索查询”-“公众查询”)可查询的专利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以及专利号的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6)第三方评价:需同时提供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体系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体系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7)工程总承包业绩使用规则: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主办方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既可当作设计业绩也可当作施工业绩使用,非主办方的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2、评分标准内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的单位须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单位名称有变更的,需提供核准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3、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的评分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4 评审表格 附表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注1
注:1.上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但不含子母公司)相应的证书扫描件和2023年10月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人员不予计算得分。
注:1.上表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但不含子母公司)相应的证书扫描件和2023年10月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人员不予计算得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限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上述注册类人员包括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上述注册人员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合同文件
1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32 工程担保32.1
32.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小写元),金额为合同价款10%。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另作约定: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10%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联合体中标的,履约银行保函以联合体主办方名义提交。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履约保函。如合同工期延长或发生延误时,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必须延长,而相应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履约担保的形式
☑ 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银行保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 出具履约担保的担保人:  /    
□ 出具履约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     
□ 其它: /     
32.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小写元),金额为合同价款10%。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另作约定: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10%的履约担保(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以联合体主办方名义提交。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履约担保。如合同工期延长或发生延误时,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必须延长,而相应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履约担保的形式
☑ 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银行保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开具。  
☑ 出具履约担保的担保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开具。
☑ 出具履约保证保险的担保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开具。
□ 其它: /     

 
二、补充发布本项目相关图纸,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四、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作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重新发布,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投标登记、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等时间重新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
 
 
广东省广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附表5: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资信部分(36分)
1.1
企业类似业绩
3分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施工任务方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1.5分。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设计任务方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接过合同设计费大于或等于75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得1.5分。
本项目最高得3分。
1.2
企业项目获奖
8分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施工任务方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设计任务方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独立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曾获得奖项的,省级(或以上)工程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本项目最高8分。
1.3
企业研发能力
6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获得过的工程建设类专利情况:
(1)累计获得10项或以上(含10项)的,得6分;
(2)累计获得7~9项的,得3分;
(3)累计获得4~6项的,得2分;
(4)累计获得1~3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6分。
1.4
第三方评价
4分
投标人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
(1)缺少一项得2分;
(2)缺少两项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5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15分
(1)施工团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全部满足或优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中“施工团队”要求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分别对下列人员的资历情况进行加分:
①技术负责人: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②安全负责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执业资格10年(或以上)得1分;不足10年的得0.5分。(年限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的批准时间起算)
③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10年或以上,每人得0.5分;不足10年的,每人得0.3分。本项最高加1分;(年限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的批准时间起算)
④施工专业工程师:取得对应的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加4分;
(2)设计团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全部满足或优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中“设计团队”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分别对下列人员的资历情况进行加分:
①设计团队:配备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等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对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个专业得0.2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②装饰设计负责人:取得环境艺术设计师或建筑装饰设计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可提供;本项最高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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