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金科地产新北区新龙二路以东辽河路以北地块开发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资料已收悉,现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给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