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pcgd22c500fg132f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757-8386224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工020-6279167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应用系统运营和数据服务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17: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见附件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01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412室
预算金额 ¥26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郑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62791678、020-62791656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7-83862241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62791678
附件:
附件1 G22C-132F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应用系统运营和数据服务.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2C500FG132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应用系统运营和数据服务

预算金额:26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类

包组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应用系统运营和数据服务包组一

1、针对云档案管理系统运营服务、佛山市税务局财产查控系统运营服务、佛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系统运营服务、“佛山税务”微信企业号运营服务、“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对于这些系统出现的业务和技术故障问题进行处理,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对各系统功能模块进行优化完善。

2、针对金税三期系统和广东省税务局社保费征管系统、社保费征管系统相关联系统数据的运营服务,对于日常技术故障提出解决方案,开展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监控等工作。

3、完成局方要求的其他工作。

1、在服务期间,中标人须按时提交月报;对于运营期间出现技术和业务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提交给采购人审核确认;服务工作结束后,须提交总结报告,由采购人进行评估验收。

2、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进行人员管理,驻场人员要服从招标人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约束等。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服务人员名册。

3、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驻场服务往返交通方式及费用、食宿费、办公电脑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12个月。

项目总体目标是高效、迅速响应信息系统用户通过 IT 服务台提交的服务请求、解决用户使用软件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监控和分析应用系统运行质量、培训一线支持队伍、完成系统配置维护等工作。确保佛山市税务局的相关信息系统运营质量符合广东省税务局实际工作的要求。

2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应用系统运营和数据服务包组二

1、负责佛山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数据分析及数据处理服务工作;

2、负责佛山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风险共治模型数据处理服务工作;

3、负责佛山市税务局数据改造迁移数据处理服务工作;

4、负责佛山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平台项目2022年运维服务工作。

1、在服务期间,中标人须按时提交月报;对于服务期间出现技术和业务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提交给采购人审核确认;服务工作结束后,须提交总结报告,由采购人进行评估验收。

2、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进行人员管理,驻场人员要服从招标人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约束等。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服务人员名册。

3、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驻场服务往返交通方式及费用、食宿费、办公电脑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12个月。

项目总体目标是通过数据分析处理服务,高效、迅速响应市局、基层的业务需求,为业务部门开展税收政策、征管措施提供业务数据保障和支撑。同时对服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提供专业的运维保障,对突发事件实施有效的解决措施,确保相关系统稳定运行,保障业务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项目包组一为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7.本项目包组一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至 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4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2号        

联系方式:0757-83862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020-6279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郑工

电 话:  020-62791678、020-6279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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