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18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HMCGAK(2019)第037号
三、采购人名称: 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大河镇大河街道
联系人:李峰
电话:501000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西内环路17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109151664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2018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18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交货期:20日历天。
项目用途: 公用
采购预算: 56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鲜章)。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核验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以上资质要求均为必备资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各项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5-14 09:00:00至2019-05-2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磋商文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24 14: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多媒体室
3、开标时间:2019-05-24 14: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多媒体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09151664
2、开户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巴山西路支行
4、账 号:2607066309200043355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