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房县营销部育苗中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育苗中棚
薄膜
防虫网
卷膜器
卷膜杆
卡簧卡槽
大棚门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syxdny202407601
预算金额
49万元
招标公司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
招标联系人
吴芳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马晓丽1592615500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5
公告正文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房县营销部育苗中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XDNY2024076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房县营销部育苗中棚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0000.00,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 司十堰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房县营销部育苗中棚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房县营销部育苗中棚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5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5 日至2024年06 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 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 日除外,下同),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 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入瘸权娄抵书原件、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 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 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O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规范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11号 联系人:吴芳 电 话:0719-8896978 电子邮件:12269025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楼 联系人: 马晓丽 电 话: 15926155005 电子邮件: 6051357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囚荧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房县营销部育苗中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的委托,对房县营销部育苗 中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房县营销部育苗中棚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SYXDNY202407601 2.3招标范围:新建育苗中棚35座,规格:20m×6m,建设内容包含PE无滴透明抗老化白色 薄膜、防虫网、卷膜器、卷膜杆、卡簧卡槽、大棚门及相关零配件,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4计划金额:49万元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工。 2.7交货地点:房县中坝乡、门古镇、青峰镇育苗中棚建设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符为);目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z1 3.2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 算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查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 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 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 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被列入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 期内的,禁止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评审时以采购人在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 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 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6月05日至2024年 06 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持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获 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如需网络获取的,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 邮箱605135761@qq.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 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账号:42001616008059555888 开户行:十堰市建设银行五堰支行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 月25_日_15 时00 分,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 7号楼12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 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 月25日 15时_00分。 6.2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 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6.3其他:无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11号 联系人:吴芳
电 话:0719-8896978 邮 箱:122690251@qq.com 监督管理部门: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规范办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重庆路511号 联系人:王英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楼 联系人:马晓丽 电 话:0719-8119116、15926155005 邮 箱:605135761@qq.com 9、其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地址、电话、邮箱均应真实有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按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信息发出任何与招标相关的资料,投标人均应正常接收 未及时收到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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