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QSH-DLGK2022-026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年度综合计划)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所采购的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主要用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5万吨/年C5石油树脂装置,此装置需加入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提高产品流平性,以确保间戊二烯石油树脂产品流平性满足企业标准要求,因此在成型造粒前需向树脂液中间罐V-5306内加入改性剂。
项目估算金额:本项目拟采购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90吨,估算金额为180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180万元。
中标价格执行单价(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等所有费用)。
交货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乙烯环南路1号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每月按订单送货。
结算方式: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10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使 用 单 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树脂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银磊 联 系 方 式:0459-6411650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承办人:杨玉梅 联 系 方 式:0459-6280225/13836986582
2、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
见技术要求
吨
90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每月按订单送货
3、主要技术要求
见附件《大庆华科C5石油树脂装置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4、 其他须说明事项
4.1本项目已经两次采购失败,第三次公告后如果递交文件供应商大于等于一家时,将组织谈判。
4.2中标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价10%(履约保证金以万元进行收取,不足万元部分不计)。
开户行名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开发区支行
收入户:0905063509245012079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4.3合同签订前试用
中标产品如果不是我公司在用合格剂,必须经过小试合格后再进行装置试用,试用期为15天,装置试用合格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预成交厂家需免费提供300ml改性剂产品进行小试。小试合格后,提供15吨改性剂产品进行装置试用。若装置试用不合格,即试用无法满足第六条中产品标准要求,则取消预成交厂家中标资格,中标厂家依次顺延。若小试不合格,则不再进行装置试用,取消预成交厂家中标资格,中标厂家依次顺延。
5、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应为生产商。
5.1 生产商须提供:
5.1.1营业执照;
5.1.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2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拥有同类C5石油树脂 (间戊二烯石油树脂)装置成功应用的业绩。附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盖章)、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应用装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买方有权利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5.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报价将被否决。
6、谈判文件的领取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9月25日至2022年9月29日内可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请自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谈判采购公告”或“大庆石化公司”-“招标公告”栏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7、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
谈判响应人递交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一份。谈判响应人将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的邮箱(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与项目负责人确认邮件收取情况)。
7.2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08:30时整。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2022年10月09日08:30整。
谈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7会议室。
9.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采购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大庆石化公司主页发布(http://dqsh.cnpc.com.cn/)。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杨玉梅
电 话:0459-6280225/13836986582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汪林
电 话:0459-6703302/13936970616
电子邮件:wanglin6-ds@petrochina.com.cn
大庆华科C5石油树脂装置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招标采购技术要求2022.7.27.PDF大庆华科C5石油树脂装置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招标采购技术要求2022.7.27.PDF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doc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2022-09-24 来源: 责任编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n |
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n |
法 权 益 , 提 高 异 议 处 理 效 率 , 规 范 中 国 石 油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n |
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n |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n |
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n |
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n |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 应 按 照 规 定 的 流 程 、 事 项 、 时 限 、\n |
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 \n |
一、异议提起流程 \n |
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n |
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n |
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n |
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 \n |
二、异议事项及时限 \n |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n |
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 \n |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n |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n |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n |
( 四 ) 对 评 标 结 果有 异 议 的 应 在 中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期间 提 出 。 \n |
三、异议形式及内容 \n |
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n |
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n |
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n |
料。 \n |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n |
(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n |
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n |
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n |
(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n |
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 \n |
(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 \n |
(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n |
(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 (若有 )相关\n |
信息及证明材料。 \n |
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n |
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 (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n |
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 1。 \n |
四、不予受理情形 \n |
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n |
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n |
(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 \n |
(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n |
利害关系人的; \n |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n |
(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 \n |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n |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n |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n |
的; \n |
(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n |
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n |
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n |
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 \n |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n |
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n |
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n |
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n |
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n |
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 (不当异议)》(附件\n |
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n |
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n |
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n |
\n |
附件 1. 异议函填报格式 \n |
附件 2. 投标人自律守则 \n |
附件 3. 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n |
当异议) \n |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等国家有\n |
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n |
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 \n |
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n |
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n |
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 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n |
三 、 严 格 遵 守 法 律 、 法 规 和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程 序 。\n |
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n |
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n |
资格。 \n |
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n |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 不 得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或 者 与 招 标 人 串 通 投 标 ;\n |
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n |
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n |
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n |
于成本价竞争。 \n |
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n |
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n |
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n |
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n |
投 诉 等 违 法 或 不 正 当 手 段 损 害 、 侵 犯 其 它 企 业 的 正 当 权 益 。 \n |
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n |
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n |
类别 \n | 失信行为代码 \n | 失信行为描述 \n | 等级 \n | 失信记分 \n | 失信记分 \n |
类别 \n | 失信行为代码 \n | 失信行为描述 \n | 等级 \n | 基础分 \n | 加重分 \n |
不当异议\n(投诉) \n | SX-T-YT-01-D \n | 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 \n | 一般 \n | 2 \n | / \n |
不当异议\n(投诉) \n | SX-T-YT-02-C \n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 个月内达到 2 次及以上,或一\n年累计 3 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n异议(投诉)。 \n | 较重 \n | 4 \n | / \n |
不当异议\n(投诉) \n | SX-T-YT-03-C \n | 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n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 \n | 较重 \n | 4 \n | 0~2 \n |
不当异议\n(投诉) \n | SX-T-YT-04-C \n | 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 \n | 较重 \n | 4 \n | 0~2 \n |
不当异议\n(投诉) \n | SX-T-YT-05-C \n | 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 \n | 较重 \n | 4 \n | 0~2 \n |
不当异议\n(投诉) \n | SX-T-YT-06-B \n | 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n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 \n | 严重 \n | 8 \n | 0~2 \n |
不当异议\n(投诉) \n | SX-T-YT-XX-X \n | 投标人发生的其它恶意异议(投诉)行为。 \n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n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n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n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n | 0~2 \n |
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 A \n | 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 A \n | 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 A \n | 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 A \n | 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 A \n | 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 A \n |
/ \n | SX-T-TB-01-A \n | 给招标人造成 100 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 \n | 特别严重 \n | 10 \n | / \n |
/ \n | SX-T-TB-02-A \n | 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 \n | 特别严重 \n | 10 \n | / \n |
/ \n | SX-T-TB-03-A \n | 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n | 特别严重 \n | 10 \n | / \n |
/ \n | SX-T-TB-XX-A \n | 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 \n | 特别严重 \n | 10 \n | / \n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
改性剂预热槽V-5309 | 改性剂计量罐V-5308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
改性剂倒料泵 | P-5304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去V-5306改性剂加入泵P-5318A/B | |||||||||||||||
3.2操作条件 | |||||||||||||||||||||
序号 | 编号 | 编号 | 编号 | 编号 | 管道介质名称 | 正常流量 | 正常流量 | 操作温度℃ | 操作温度℃ | 操作压力(MPaG) | 管径(mm) | ||||||||||
序号 | 编号 | 编号 | 编号 | 编号 | 管道介质名称 | 液体kg/h | 液体kg/h | 操作温度℃ | 操作温度℃ | 操作压力(MPaG) | 管径(mm) | ||||||||||
1 | P-5318AB出口管线 | P-5318AB出口管线 | P-5318AB出口管线 | P-5318AB出口管线 | 改性剂 | 40.7 | 40.7 | 80 | 80 | 0.4 | 40 | ||||||||||
4、工艺条件三、对改性剂产品的技术要求1、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 4、工艺条件三、对改性剂产品的技术要求1、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 4、工艺条件三、对改性剂产品的技术要求1、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 4、工艺条件三、对改性剂产品的技术要求1、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 V-5308中的改性剂经泵P-5318A/B送至V-5306内对树脂液进行性能提高。 | V-5308中的改性剂经泵P-5318A/B送至V-5306内对树脂液进行性能提高。 | V-5308中的改性剂经泵P-5318A/B送至V-5306内对树脂液进行性能提高。 | V-5308中的改性剂经泵P-5318A/B送至V-5306内对树脂液进行性能提高。 | V-5308中的改性剂经泵P-5318A/B送至V-5306内对树脂液进行性能提高。 | V-5308中的改性剂经泵P-5318A/B送至V-5306内对树脂液进行性能提高。 | ||||||||||||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试验方法 | 试验方法 | 试验方法 | 试验方法 | 试验方法 | |||||||
外观 | 外观 | 外观 | 外观 | 外观 | 外观 | 淡黄色粘稠状液体 | 淡黄色粘稠状液体 | 淡黄色粘稠状液体 | 淡黄色粘稠状液体 | 目测 | 目测 | 目测 | 目测 | 目测 | |||||||
密度(20℃)/(kg/m) | 密度(20℃)/(kg/m) | 密度(20℃)/(kg/m) | 密度(20℃)/(kg/m) | 密度(20℃)/(kg/m) | 密度(20℃)/(kg/m) | 900.0~980.0 | 900.0~980.0 | 900.0~980.0 | 900.0~980.0 | SH/T0604-2000 | SH/T0604-2000 | SH/T0604-2000 | SH/T0604-2000 | SH/T0604-2000 | |||||||
运动粘度(100℃)/(mm/s) | 运动粘度(100℃)/(mm/s) | 运动粘度(100℃)/(mm/s) | 运动粘度(100℃)/(mm/s) | 运动粘度(100℃)/(mm/s) | 运动粘度(100℃)/(mm/s) | ≤500 | ≤500 | ≤500 | ≤500 | GB/T265-1988 | GB/T265-1988 | GB/T265-1988 | GB/T265-1988 | GB/T265-1988 | |||||||
闪点(开口)/℃ | 闪点(开口)/℃ | 闪点(开口)/℃ | 闪点(开口)/℃ | 闪点(开口)/℃ | 闪点(开口)/℃ | ≥180 | ≥180 | ≥180 | ≥180 | GB/T3536-2008 | GB/T3536-2008 | GB/T3536-2008 | GB/T3536-2008 | GB/T3536-2008 | |||||||
酸值(以KOH计)/(mg/g) | 酸值(以KOH计)/(mg/g) | 酸值(以KOH计)/(mg/g) | 酸值(以KOH计)/(mg/g) | 酸值(以KOH计)/(mg/g) | 酸值(以KOH计)/(mg/g) | 70.0~90.0 | 70.0~90.0 | 70.0~90.0 | 70.0~90.0 | GB/T7304-2014 | GB/T7304-2014 | GB/T7304-2014 | GB/T7304-2014 | GB/T7304-2014 | |||||||
产品包装 | 产品包装 | 产品包装 | 产品包装 | 产品包装 | 产品包装 | 200升标准铁桶,170Kg/桶。 | 200升标准铁桶,170Kg/桶。 | 200升标准铁桶,170Kg/桶。 | 200升标准铁桶,170Kg/桶。 | 200升标准铁桶,170Kg/桶。 | 200升标准铁桶,170Kg/桶。 | 200升标准铁桶,170Kg/桶。 | 200升标准铁桶,170Kg/桶。 | 200升标准铁桶,170Kg/桶。 | 200升标准铁桶,170Kg/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 | 见技术要求 | 吨 | 90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每月按订单送货 |
条款号 | 内容 | |
1. 说明 | ||
1.1 |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见谈判邀请书。 | |
2.谈判文件构成 | ||
2.2.1 | 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应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地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采购人/招标机构。需采购人澄清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项目负责人信箱。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如果没有将澄清问题发送到指定信箱,视为无疑问或异议。 | |
3.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 ||
3.2 | 第一部分:商务响应文件谈判申请;b. 谈判响应人承诺书;c. 商务报价表;d. 商务条款偏离表。注意:所有负偏离项必须在此表中列出,无偏离项(包括正偏离项)也要写入此表;e. 法人代表授权书;第二部分:技术响应文件a. 对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部分的完整描述,不包括任何提及价格和商务条款的部分;b.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的关于谈判响应人所要供应的货物和辅助服务是合格货物和服务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c. 技术条款偏离表。注意:所有负偏离项必须在此表中列出,无偏离项(包括正偏离项)也要写入此表;d. 证明谈判响应人所投的技术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规格要求相符的其它资料(特别如图纸、草图);。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证明谈判响应人满足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上述三部分文件装订成一册,盖章PDF电子版一份(发送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3.4.2 | 除非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 |
3.8 | 谈判有效期: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 | |
3.9 | 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连续编页目录清晰。2.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格文件要合册扫描。 | |
4.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 ||
4.1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谈判公告。 | |
4.1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谈判公告。 | |
5. 谈判过程 | ||
5.1 | 谈判时间:见谈判公告。谈判地点:见谈判公告。 | |
5.3 | 评委首先对谈判响应人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谈判响应人方可进入商务谈判、详细评审阶段。 | |
5.5.2 | 交货期:见公告。 | |
8. 适用于本谈判响应人须知的额外增加变动 | ||
8.1 | 有关本项目物资技术、运输、卸货、质检等方面的异议,请咨询采购人,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谈判公告。采购人拥有本套谈判文件最终解释权。 | |
8.3 | 供应商考核:根据采购单位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 |
8. 履约保证金 | ||
9.1 | 不要求 | |
9 .代理服务费 | ||
10.1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按照10.1、10.2条执行。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 | 见技术要求 | 吨 | 90 | ||
合计 |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谈判文件的条款 | 谈判响应文件的条款 | 说明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技术条款 | 响应技术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改性剂(聚异丁烯丁二酸酐) | 见技术要求 | 吨 | 90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每月按订单送货 |
序号 | 评审条款 | 评议说明 | 谈判响应人名称及评价 | |
序号 | 评审条款 | 评议说明 | 谈判响应人1 | 谈判响应人2 |
序号 | 评审条款 | 评议说明 | 响应情况 | 响应情况 |
1 | 文件有效期 | 自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文件有效期短于谈判文件中规定天数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作非实质性而被予以拒绝。 | ||
2 | 交货期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每月按订单送货。 | ||
3 | 营业执照 | 供应商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 | ||
4 | 银行开户信息 | 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5 | 业绩要求 | 投标产品拥有同类C5石油树脂 (间戊二烯石油树脂)装置成功应用的业绩。附使用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盖章)、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应用装置情况、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买方有权利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 ||
6 | 其他要求 | 符合文件中的其他要求。 | ||
初步评审最终结论 |
序号 | 合同编号 | 合同自编号 | 合同中招标货物金额 | 签订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地址 | 合同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XX页… | |||||||
2 | 第XX页… | |||||||
3 | 第XX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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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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