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实验院2025年节能监测技术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04011620250115-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990626522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ORG04011620250115-001
开标时间:2025-02-05 10:00:00
标段编号:1
标段名称:塔里木油田实验院2025年节能监测技术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
文件售卖截止时间:2025-01-21 23:59:59
文件费用:200.00
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5年节能监测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E01-FW00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甲方要求和安排,完成塔里木油田公司年度节能监测工作
2.2 招标范围:按照油田公司2025年度节能监测工作计划和相关要求,对抽油机、潜油电泵、机泵、注水系统、天然气压缩机、锅炉、加热炉、热泵等设备实施能效测试和评价。完成耗能设备现场测试、数据采集和分析评价工作;完成临时委托的节能项目评价工作以及其他甲乙方协商的节能监测相关临时工作;监测工作量预估为998台套;当实际工作量与预估工作量有变化时,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施工地点:主要工作地点在塔里木油田公司所属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库尔勒市、且末县、沙雅县、库车市、新和县、拜城县、轮台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和田县等地。
2.5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节能监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并取得节能监测员证。
资料提供形式:(1)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人员清单(注明学历、工作年限)、相关证书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交纳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缴费时间: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3)提供承诺书,承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并在服务履行开始日的3个工作日内自行组建队伍,具备到甲方现场开展服务的条件。
3.3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设备须满足以下要求,同时承诺配备设备满足本项目实验需求:
(1)电能质量分析仪(电能功率计)不少于2台;
(2)具有CO、CO2测试功能的烟气分析仪不少于2台;
(3)超声波流量计不少于1台;
(4)超声波测厚仪不少于2台;
(5)红外测温枪不少于2台;
(6)可燃气体报警器不少于2台;
(7)交通运输车辆。
承诺以下内容:
(1)需要满足GB/T 10180-2017《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 12497-2006《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T 16666-2012《泵类液体输送系统节能监测》;GB/T 31453-2015《油田生产系统节能监测规范》;GB/T 33653-2017《油田生产系统能耗测试和计算方法》;GB/T 33754-2017《气田生产系统能耗测试和计算方法》;Q/SY 09821-2021《油气田用往复式天然气压缩机组节能监测方法》;SY/T 6381-2016《石油工业用加热炉热工测定》;SY/T 6637-2018《天然气输送管道系统能耗测试和计算方法》;Q/SY TZ 0859-2023《塔里木油田生产现场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评估仪器仪表配备指南》的监测方法和设备配备及精度要求。
(2)投标人应保障实验正常所需的实验耗材并承担自带设备的维护保养及零配件,所提供设备应满足: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用作其他合同;所有计量仪器设备及仪表必须经过检定/校准,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资料提供形式:(1)按上述要求提供拟投入设备清单;(2)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拟配备设备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并随时可以投用。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结算的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业绩至少一项(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的验收单或发票或结算单的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3.6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做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提供承诺书承诺未涉及以上内容。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1)
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5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218号(石油大厦)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906265221
邮 箱:yb-ws@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标时间:2025-02-05 10:00:00
标段编号:1
标段名称:塔里木油田实验院2025年节能监测技术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
文件售卖截止时间:2025-01-21 23:59:59
文件费用:200.00
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5年节能监测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E01-FW00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甲方要求和安排,完成塔里木油田公司年度节能监测工作
2.2 招标范围:按照油田公司2025年度节能监测工作计划和相关要求,对抽油机、潜油电泵、机泵、注水系统、天然气压缩机、锅炉、加热炉、热泵等设备实施能效测试和评价。完成耗能设备现场测试、数据采集和分析评价工作;完成临时委托的节能项目评价工作以及其他甲乙方协商的节能监测相关临时工作;监测工作量预估为998台套;当实际工作量与预估工作量有变化时,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施工地点:主要工作地点在塔里木油田公司所属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库尔勒市、且末县、沙雅县、库车市、新和县、拜城县、轮台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和田县等地。
2.5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节能监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并取得节能监测员证。
资料提供形式:(1)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人员清单(注明学历、工作年限)、相关证书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交纳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缴费时间: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3)提供承诺书,承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并在服务履行开始日的3个工作日内自行组建队伍,具备到甲方现场开展服务的条件。
3.3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设备须满足以下要求,同时承诺配备设备满足本项目实验需求:
(1)电能质量分析仪(电能功率计)不少于2台;
(2)具有CO、CO2测试功能的烟气分析仪不少于2台;
(3)超声波流量计不少于1台;
(4)超声波测厚仪不少于2台;
(5)红外测温枪不少于2台;
(6)可燃气体报警器不少于2台;
(7)交通运输车辆。
承诺以下内容:
(1)需要满足GB/T 10180-2017《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 12497-2006《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T 16666-2012《泵类液体输送系统节能监测》;GB/T 31453-2015《油田生产系统节能监测规范》;GB/T 33653-2017《油田生产系统能耗测试和计算方法》;GB/T 33754-2017《气田生产系统能耗测试和计算方法》;Q/SY 09821-2021《油气田用往复式天然气压缩机组节能监测方法》;SY/T 6381-2016《石油工业用加热炉热工测定》;SY/T 6637-2018《天然气输送管道系统能耗测试和计算方法》;Q/SY TZ 0859-2023《塔里木油田生产现场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评估仪器仪表配备指南》的监测方法和设备配备及精度要求。
(2)投标人应保障实验正常所需的实验耗材并承担自带设备的维护保养及零配件,所提供设备应满足: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用作其他合同;所有计量仪器设备及仪表必须经过检定/校准,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资料提供形式:(1)按上述要求提供拟投入设备清单;(2)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拟配备设备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并随时可以投用。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结算的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业绩至少一项(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的验收单或发票或结算单的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3.6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做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提供承诺书承诺未涉及以上内容。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1)
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5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218号(石油大厦)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906265221
邮 箱:yb-ws@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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