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5年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营业厅终端展销台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4-04d-2024-d-c18967c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沁怡1803860003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洋132401174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2024-2025 年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营业厅终端展销台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21-04-04D-2024-D-C18967C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2025 年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营业厅终端展销台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5 年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营业厅终端展销台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5 年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营业厅终端展销台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七、其他
七、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 2024-2025 年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营业厅终端展销台供应服务项目(第 二次)(项目编号:21-04-04D-2024-D-C18967C01),采购人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采购 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产品规格(MM) 单位 数量
1 中岛展销台
(常规版) 1800*800*900 个 700
2 中岛展销台
(可升降版) 1800*800*(800-1200) 个 30
3 靠墙展销台
(常规版) 1800*600*900 个 200
4 靠墙展销台
(可升降版) 1800*600*(800-1200) 个 30
5 高脚凳 400*370*890 个 100
1.2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序号 名称 产品规格(MM) 单位 最高限价
(不含税单价)
1 中岛展销台
(常规版) 1800*800*900 个 2430
2 中岛展销台
(可升降版) 1800*800*(800-1200) 个 6165
3 靠墙展销台
(常规版) 1800*600*900 个 2430
4 靠墙展销台
(可升降版) 1800*600*(800-1200) 个 6165
5 高脚凳 400*370*890 个 765
1.4.到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货及安装时间不得超过 20 个自然日。1.5.保修期:在终端展销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1.6.实施地点: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实施地点。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 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应答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 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 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 承诺书扫描件。
2.3 应答人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同类合同业绩(同类合同业绩 指:营业厅定制道具、门店类道具、营业及展销柜台项目,合同内容须体现“受理台”或“终 端展示体验台”或“体验柜”等关键字)。同类合同业绩累计金额达到 200 万元(含)。注: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原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 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除关键页扫描件外,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发票/结算单据的扫描件及国家税 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时间、金额及内容 均以订单/发票/结算单据为准。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 晰可见且无遮盖,原件备查。
2.4 本项目至少配置专职项目经理 1 名。
注:须提供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本单位 2024 年 2 月至应答截止日任 意连续 3 个月由社保局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由本单位缴纳的:缴纳社保主体 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一致。如由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缴纳,须提供人事代理与应答人相应合同或 协议。。
2.5 应答人须递交样品中岛展销桌腿(常规版)1 个,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地点。
2.6 应答人(含分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在应答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 除外。
2.7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联通华盛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 相似的其它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8 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 参与应答。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 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 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 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
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 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注:应答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等信息一览表》及《承 诺函》等,详见格式要求。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2.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1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1)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以下操作,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找到要参与的项 目,在售卖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采购文件,将项目加入到购物车中,选择“网上支付”的方式并进行结算;
(2)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 有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3)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4)若支付失败,或临时退出支付页面,可进入“我的费用支付”功能,找到尚未完成的 订单,重复以上第二步。
注: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采购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联 系电话:010-67882255-3-8-2,邮件地址:hqs-cuecpadm@chinaunicom.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 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iPASS)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应答者,请派人员持相关购买证明文件向采购代 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诚 E 招登记信息(此环节须在比选文件售卖时间内同步完成)-标书费发票申领
4.4 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支付成功后,还须登录“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信息登记。
诚 E 招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注 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
诚 E 招添加订单: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进行报名,【添加订单】-【电汇】-【上传付款凭证】(沃支付成功截图)。
申请人必须完成本项目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上的报名并下载文件,未及时完成 视为报名无效。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5.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样品:
应答样品明细 单位 样品数量
中岛展销桌腿(常规版)样品的样式、材质、颜色、尺寸必须符合《中国联通营业厅 SI 规 范(V4.0)》标准。 个 1
6.2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同应答递交截止时间)。
6.3 样品递交地点: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西翼 11 层 1111 室,联系人:张沁怡,联系电话:18038600037。
6.4 要求所有样品去掉与应答单位相关的所有标识,仅在样品封箱外封装上标明应答单位名 称。
6.5 未按应答样品样式、材质、颜色、尺寸要求递交应答样品的,否则应答无效。
6.6 样品退还:未中选厂家的样品在中选结果通知书发出 1 个月内领取,逾期领取,视为放 弃,可由采购人自行处理。中选厂家的样品不退还,作为后期供货比对依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 133 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西翼 11 层 1111 室 联 系 人:韩洋、陆梦、张沁怡、李鹏
电 话:13240117473、15578129251、18038600037
电子邮箱:13940117473@163.com
采购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 133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 6 号庄胜广场西翼 11 层 1111 室 联 系 人: 韩洋、陆梦、张沁怡、李鹏
电 话: 13240117473
电子邮件: 1394011747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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