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炼化XMDX2023090402-29类计划(电气设备在线监测及分析预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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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河炼化XMDX2023090402-29类计划(电气设备在线监测及分析预警系统)(WZ20231219-2955-16054-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气设备在线监测及分析预警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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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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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气设备在线监测及分析预警系统\4310×2 32G×2 8TB SAS 7.2K 3.5×4 PERC H745 600W×2 1U 静轨\含软件,服务器,太阳能供电 | 1.00 | 套 | 包1-电气设备在线监测及分析预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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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7 技术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允许正偏离。负偏离需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技术偏离的否决。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1.8 投标人须提供需提供2020年-2022年,电气设备智能化和电气设备监测类产品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不少于3份。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 3.1.9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主体的智能网关、开关柜无线测温的检测报告(至少一样);智能网关的检测机构要求: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或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其中之一,开关柜无线测温的检测机构要求:国家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验证中心、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验证中心或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之一。 3.1.10 后台监控系统:(投标文件中本条款不允许偏差,需提供证明文件,否则予以否决。) (1)智能网关视频处理模块应具备以下功能: 支持视频硬盘录像功能,支持视频回放,实时视频监控; 支持视频联动,监测到故障时可主动推送对应的视频。 (3)智能网关接口要求:不少于7路千兆网口,不少于12路RS-485接口,不少于4路模拟量接口,不少于8路开关量输出(入)接口;不少于1路HDMI接口;支持4G无线通信;不少于2路USB接口;不少于1路SATA接口;不少于1路音频接口。 3.1.11 母线绝缘在线监测:(1)母线型绝缘在线监测装置采用直流叠加法,装置应具有拓展功能,可对三条支路绝缘进行分析。另可与电机型绝缘在线监测装置兼容,应具有GPS对时功能、GPS短信报警功能。(2)量程:绝缘电阻值测量0-2000MΩ,分辨率0.1MΩ;投标文件中本条款不允许偏差,需提供证明文件,否则予以否决。 3.1.12 微水密度在线监测:微水密度传感器应是原厂原装进口的一体式SF6气体密度、温度及微水监测变送器,须为RS-485数字量输出不少于5种GIS中SF6气体的关键运行参数:如密度(kg/m3)、微水(ppmv)、露点温度(℃)和气体温度(℃)等。投标文件中本条款不允许偏差,需提供证明文件,否则予以否决。 3.1.13 变压器油中气体在线监测: (1)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及微水在线监测使用燃料电池技术应能够分析油中六种气体H2,CO,CH4,C2H2,C2H4,C2H6总烃及微水共七组份总量。(2)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及微水在线监测装置主机直接安装于变压器本体取油阀,不得采用油管油路安装方式。投标文件中本条款不允许偏差,需提供证明文件,否则予以否决。 3.1.14 输电线路视频在线监测:整个输电线路部分应采用输电线路智能图像分析一体化在线监测装置来解决,采用太阳能供电,传输应采用4G无线物联网卡方式,并满足APN专网接入。外挂设备可通过网口、WIFI接入通信链路;输电线路视频在线监控生产厂家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提供证明文件。厂家应包含输电线路视频在线监控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并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中本条款不允许偏差,需提供证明文件,否则予以否决。 3.1.15 投标方必须满足供货范围清单的要求,对于不满足供货范围或更改供货范围的予以否决。 3.1.16 技术询价文件中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负面偏离超过3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 17:30时至2023年12月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3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U盘)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2月15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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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重庆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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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新疆库车县天山路东573号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88号重庆环球金融中心4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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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 | 邮 编: | 40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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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潘丽 | 联 系 人: | 周茂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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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997-7979024 | 电 话: | 023-8893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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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panl.thsh@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zhoumy@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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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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