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百位金牌旅游村支部书记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20.7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jh-cs-nd-2024034
预算金额20.7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赖先生0593-231570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毛0593-28332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百位金牌旅游村支部书记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9月02日 19: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百位金牌旅游村支部书记培训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9: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20.7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毛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33276
采购单位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赖先生 0593-231570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毛 0593-2833276
附件:
附件1购买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百位金牌旅游村支部书记培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CS-ND-2024034

项目名称:百位金牌旅游村支部书记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百位金牌旅游村支部书记培训项目

1项

2075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207500

207500

2075

简要服务要求:为巩固提升“百个金牌旅游村”创建成果,培育乡村文旅产业带头人,并加强闽浙乡村干部交流与合作,了解浙江乡村的先进发展经验,宁德市文旅局联合宁德市委组织部拟组织宁德市百位金牌旅游村村支书前往浙江培训。1、培训地点要求:浙江省;2、培训师资要求:能提供乡村旅游建设、营销或基层党组织治理等方面业务精通、专业精湛、授课水平高的专业人士或教授、专家等教师队伍。3、培训内容要求:内容设计上,应包括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模式、乡村旅游建设、乡村旅游营销、古村落保护开发、党性教育、基层治理工作经验、乡村振兴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培训项目起止时间初定从项目合同签署日起至2024年12月止(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明细

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采购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fjsjhgc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账户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8814100000332

特别提示

1、报价人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报价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价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        

联系方式:赖先生 0593-2315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小毛 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毛

电 话:  0593-283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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