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北方稀土混酸处理、氟盐厂房、焙烧尾气净化及脱硫土建厂房施工项目塔吊、物料提升机、
金额
8873.4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二冶北方稀土混酸处理、氟盐厂房、焙烧尾气净化及脱硫土建厂房施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EYYJ-BFXTSF-JX-2024-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混酸处理、氟盐厂房、焙烧尾气净化及脱硫厂房土建施工;工程范围:A区循环水站、冷却塔及水池基础、混酸处理配电室、混酸罐区及泵房、混酸精馏厂房、氟盐仓库A、氟盐车间A、氟盐配电室、硅酸钠罐区、汽车装卸站、无水氟化氢罐区、液氨罐区、尾气净化及脱硫车间、净化及再生车间、尾气制酸、配电室等。总合同额8873.423万元,合同工期2024年7月10日-2025年3月7日。
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选择壹名中标机械租赁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经工商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国家设立的许可证、行业准入、机械出厂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强制性要求,并且经营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投标人或委托的安拆单位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从事类似招标项目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实力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已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完成网络注册认证,并且服务关系正常;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投标)等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投标单位及法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租赁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可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17:00:00至2024年08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7000元整
缴费联系人:杨水莲联系电话;138-4729-3979(已向招标人缴纳电商采购平台交易保证金(诚意金)的单位无需另行缴纳),标书费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日前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缴纳,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简称和招标编号(示例:冶金公司北方稀土三废项目塔吊、物料提升机、生产机械租赁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5001716637052504624
开户行: 建行包头市昆都仑支行
行号:105192066372
保证金转账截图请发至邮箱:eyyjcgzx@163.com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
六、招标监督部门: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杜泽鹏 联系电话:0472-5206806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3甲 联系人:杨水莲电话:138-4729-3979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EYYJ-BFXTSF-JX-2024-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混酸处理、氟盐厂房、焙烧尾气净化及脱硫厂房土建施工;工程范围:A区循环水站、冷却塔及水池基础、混酸处理配电室、混酸罐区及泵房、混酸精馏厂房、氟盐仓库A、氟盐车间A、氟盐配电室、硅酸钠罐区、汽车装卸站、无水氟化氢罐区、液氨罐区、尾气净化及脱硫车间、净化及再生车间、尾气制酸、配电室等。总合同额8873.423万元,合同工期2024年7月10日-2025年3月7日。
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选择壹名中标机械租赁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经工商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国家设立的许可证、行业准入、机械出厂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强制性要求,并且经营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投标人或委托的安拆单位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从事类似招标项目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实力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已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完成网络注册认证,并且服务关系正常;
4、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投标)等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投标单位及法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租赁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可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17:00:00至2024年08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7000元整
缴费联系人:杨水莲联系电话;138-4729-3979(已向招标人缴纳电商采购平台交易保证金(诚意金)的单位无需另行缴纳),标书费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日前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缴纳,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简称和招标编号(示例:冶金公司北方稀土三废项目塔吊、物料提升机、生产机械租赁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5001716637052504624
开户行: 建行包头市昆都仑支行
行号:105192066372
保证金转账截图请发至邮箱:eyyjcgzx@163.com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00(北京时间)。
六、招标监督部门: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杜泽鹏 联系电话:0472-5206806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3甲 联系人:杨水莲电话:138-4729-3979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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