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师范大学环境固废分析、测试仪器一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4.5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024105(第3次)
预算金额14.52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0579-8228234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公告正文

浙江师范大学环境固废分析、测试仪器一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师范大学环境固废分析、测试仪器一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4105(第3次)

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环境固废分析、测试仪器一批项目

预算金额(元):145290

最高限价(元):14529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师范大学环境固废分析、测试仪器一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529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环境固废分析、测试仪器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8: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8: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师范大学行政北楼12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82342

质疑联系人:王梦诗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82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

传    真:0579-82280035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红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82246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20240526年公开招标文件(环境固废分析测试仪器第3次).doc

    51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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