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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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9-23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0-13 09:30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设书)批复的函(发改社会【2023】112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设书)批复的函(国卫规划函【2023】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雄东片区西北部B地块。 (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8.32万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13.08万平方米,科研、教学用房4.73万平方米,地下车库、人防建筑以及其他设施面积共10.51万平方米。 (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4)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为374215万元,工程概算投资额为336863.37万元,监理最高投标限价为3421.24万元。 (6)项目施工工期计划:计划工期959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17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7)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 (8)其他: / 2.2招标范围:(5)招标范围:①本项目政府批复文件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整个监理服务期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如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小市政工程(含接驳)、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气体工程)、室外工程、燃气工程(如有)等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及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等合同中明确的监理工作职责、义务及配合项目BIM 和CIM 的数据对接,以及对本项目中所有涉及到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见证检测试样的取样、封样、送检等监理工作职责、义务,以及工程建设期内BIM技术应用监理,以及对前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进度、造价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设计阶段监理、工程变更及洽商初审、工程进度确认、落实雄安监理APP使用要求及管理要求、竣工验收资料整理交接、试运行保障阶段监理、保修工程监理及交付阶段查验管理工作等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等,其它要求按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执行。②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工程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③本项目投资范围内红线外为本项目建设服务的临时工程、市政公用及其接驳工程(如有)。 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并竣工的单个监理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②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有一个已完成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业绩无合同额或建筑面积要求);④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⑤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任职。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若2020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v.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x.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A.以上u、v、w、x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条要求为准。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3 09:00至2023-10-13 09:29(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3 09:30,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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